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3-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防洪、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综合管理工作及行政处罚权。

  2016年市城管局按照“打牢基础、统筹推进、巩固提高、集中攻坚”的总体要求,紧贴民生热点,提升品牌亮点,深化“五乱”治理,强化风貌塑造工作,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大力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开展花城景观打造。立足城市管理职能职责,紧扣民生,创建和谐,全面推进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城监执法等城市管理业务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574.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4.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43万元,专项支出5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防洪、公用事业管理等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配合国家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康养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城市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市巡查、城市防洪、综合执法、公益广告宣传维护、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扬尘治理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五创联动其他配合工作、挂包帮蹲点入户、下村走访等工作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8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2016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没有安排出国(境)计划,无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下降2.5%,主要原因是逐年缩减“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专家接待、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配合五创联动创建等相关单位业务往来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10.66%,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车保险由财政统保变为单位自行缴纳。

  2016年无新购车辆预算,单位车辆保有量为6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8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配合五创联动创建等工作公务用车车辆保险、维护维修、车辆燃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