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9-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防洪、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综合管理工作及行政处罚权。

  2014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财政资金的保障下,落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特色花城打造、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等工作任务,确保了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花城打造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进程;全面开展五创联动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910.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45.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4.87万元。

  2014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910.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28.69万元,农林水支出27.96万元,其他支出1.6万元,年末结转782.73万元。

  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都增加了61.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项目结转资金于2014年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城市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城市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36.95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28.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市巡查、城市防洪、综合执法、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五创联动其他配合工作、挂包帮蹲点入户、下村走访等工作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7.96万元,全部用于2013年度城管系统义务植树购买苗木。

  (五)其他支出1.6万元,由市财政统一安排,主要用于支付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的下派干部挂职锻炼补助。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无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9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76.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共计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3人,支出0.97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泸州、雅安、遂宁、河南等地市交流学习城市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发生的公务餐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辆,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4万元, 用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防洪、公用事业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64.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