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7     来源: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是根据攀编发(2008)79号文件,于2008年12月3日从攀枝花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连人带编划转成立的,编委核定人员编制35人,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隶属于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系统的独立核算二级预算科级单位。市规建支队现有在职职工33人:其中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23人、执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制度的9人,按攀委办〔2012〕86号文规定执行的编内聘用人员1人。

  根据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委托书》,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主要承担违反住房保障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管理、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管理、房地产业管理、测绘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风景名胜事业管理、建筑节能及散装水泥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全市规划建设监察队伍进行考核、培训。

  2015年重点工作:围绕“五创联动”大力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建筑工地环境;以“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大质量安全、建筑市场整顿执法力度;继续搞好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建设、房地产市场执法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374.4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收入计243.73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收入计31.65万元,日常公用收入计59.10万元,项目经费收入计4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为完成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015年项目支出经费主要用于:

  1、规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经费用于:

  ①省建设厅及省政府法制办法制教育培训学习;②三区两县规划建设监察系统法律培训学习;③规建执法人员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学习。文件依据:1.按照省政府192号令及(国发{2004}10号)文件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文件的要求,依照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定期进行执法培训学习;2、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的原则,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3.执法人员在职培训,每年应不少于100学时,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4.执法人员后续教育培训。

  2.违法建筑拆除整治经费用于:

  ①对全市范围旧城区现有的违法建设、新区建设所涉及的违法建设、城乡结合部及乡镇违法建设、工业项目中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整治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专项整治汽油费、法律法规宣传费、拆除违章建筑执法业务成本费(拆除工程劳务费、租用车辆和机械费、垃圾清运费包括在内)。②施工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费。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192号令、攀枝花市政府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工作目标和对城乡进行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以及“五创联动”工作目标。

  3、办公楼物业管理及车位管理费用于:

  ①根据攀编办(2008)79号《关于组建攀枝花规划建设监察支队的通知》精神, 组建攀枝花规划建设监察支队,落实办公场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②根据攀机关(2009)222号《关于将原市房管局办公大楼三楼调配给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使用的通知》,落实办公场地物业管理经费及车位管理经费;

  4、规划建设监察内部网络维护经费用于:

  文件依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14】4号文件,建立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实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网络系统,按照规划建设执法工作信息网络化的要求,实行规划建设监察网络信息化管理,必须建立内部执法网络建设平台,保障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的信息化畅通和执法程序的安全有效的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成立于2008年12月,无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关于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信息公开格式表.xls

  2015年3月10日

审核: 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   责任编辑: 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