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受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依法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非法出版物和违法违规活动;依法查处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及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承担跨县区综合执法和大要案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

  2015年重点工作:加强执法队伍“三化”建设,认真做好“扫黄打非”等其他专项整治工作和文化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开展与江苏徐州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对口交流协作工作,抓好全市文化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47.66万元,其中: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47.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7.66万元,其中:工资支出102.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94万元,医疗卫生0.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万元,退休费0.435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支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邮电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支队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xls

  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