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房地产管理局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7     来源: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前身为成立于1981年1月的渡口市房产管理处,1999年12月经攀枝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2007年10月攀枝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重新明确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事项。2010年9月,攀枝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在市房管局增挂“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市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房地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对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3)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负责全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政策制定,审核、审查物业机构资质,指导、监督规范其管理和经营服务活动;

  (8)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保修金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10)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指导单位自管房地产的管理工作;对城镇私有房屋实施业务管理;

  (13)负责房屋销(预)售管理和房地产广告审查备案工作;

  (14)参与制定全市住宅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社会低收入者住宅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房屋重置价、市场指导价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房地产有关税费和征收管理工作;

  (16)指导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

  (17)指导全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计划,负责房地产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登记注册管理工作;

  (18)参与住宅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全市城镇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拍卖条件意见及规划编制方案审核工作;

  (19)协助查处房地产违法违纪行为;

  (20)负责局内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1)承办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业务工作:

  2015年,全市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把稳增长与调结构、保障发展与维护稳定、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主要业务工作有:

  ——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一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服务举措,做好房屋登记工作。二是围绕学习和宣传《房屋登记办法》,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三是积极推动房产档案分型工作,扩展和完善房地产信息利用平台,为今后引进房产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地、楼、房的一体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四是积极推进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的登记发证工作。五是根据省住建厅要求,继续开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任务。六是为启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房产档案管理。一是计划采购房产档案自助查询机。群众可以通过自助查询机,完成个人核实名下房产状况、个人办理户口、抵押贷款查询房产信息、银行核实抵押物状况等功能,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房产档案中心工作效率,减轻窗口压力提供了有效的途径,最大限度地发挥民生档案的作用。二是申请增加房产档案库房,满足不断增加的房产档案存放需要,确保房产档案的安全。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档案管理的服务功能。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充分认识服务的重要性,研究利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理论学习,突破旧思想、旧习惯,妥善处理利用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四是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利用者可利用网络咨询、查阅所需的档案材料。同时要注意保密,真正做到既能从网络上提供利用,又不顾此失彼,发挥档案中心的服务功能,将馆藏的信息资源充分转化为生产力,从而实现档案信息的共享,实现档案管理的真正目的。

  ——白蚁防治。继续抓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和旧有房屋的白蚁灭治工作;积极学习和推广应用白蚁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并按计划完成“攀枝花市白蚁种类鉴定及危害分布”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按国家规定做好新建项目白蚁预防包治期内每5年一次的复查回访工作。

  ——维修资金管理。进一步升级完善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切实做好维修资金的追缴、归集和使用工作,积极探索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如何有效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的途径。出台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继续追缴滞留在开发建设单位手中的维修资金,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直管公房管理。加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日常报修、维护等工作,积极探索直管公房管理新经验、新方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参与直管公房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小区美化亮化。

  ——预售资金监管。做好维修资金和办理房屋两证缴纳税费的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找准监管方向,严控预售资金监管资金的进出关口,确保预售资金专项用于商品房有关工程建设。加大与三区住建部门、监管银行、开发企业的沟通力度,及时掌握监管工作动态,了解监管项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确保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房地产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92.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92.2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92.26万元,为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3192.26万元,含基本支出1524.42万元、项目支出1667.84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房地产市交易、房地产档案、白蚁防治、维修资金管理、公房维修维护、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各项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房地科管理局、攀枝花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攀枝花市房产档案管理中心(挂攀枝花市房地产档案馆牌子)、攀枝花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攀枝花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和攀枝花市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事务中心牌子)、攀枝花市白蚁防治中心、攀枝花市公房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攀枝花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攀枝花市房产档案管理中心、攀枝花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攀枝花市白蚁防治中心、攀枝花市公房管理所为完成各自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房地产市交易、房地产档案管理、维修资金预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主要用全市公房的维修维护。

  (三)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支出。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附件:房管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房管局信息公开格式表.xls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