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16     来源: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攀办发〔2013〕72号《攀枝花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主要职责是在攀枝花市公安局领导下,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工作以及攀枝花市公安局22项职责中涉及分局完成的工作职责。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将坚持在攀枝花市公安局党委和仁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以深化改革工作主线,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牢牢把握“革除积弊,夯实基础,深化改革,进位争先”的总基调,进一步改革创新警务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严抓牢队伍管理,推动公安主业和队伍建设提效升位,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发展,打造“实力、魅力、生态、和谐”仁和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55.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55.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55.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97.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1.12万元,专项支出268.7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业务大队及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1.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公安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行政运行3082.3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8.72万元,用于保障完成公安工作任务专项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福利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94.13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2.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29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2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及公务活动增加。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4.3%,主要原因是车辆磨损维修费增加。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2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治安巡逻、侦查办案、维稳处突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仁和公安分局:2016年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