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2-03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检查、监督本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全区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省厅“一三五”发展战略、“一四五”工作部署和市局党委工作要求为牵引,以党建统揽、调整结构、提升能力、展示形象为措施,以中心统筹、警种牵头、网情支撑、整体联动、全局落实为方法,全面决胜“三个一流”奋斗目标。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下设科、室、所、队19个部门,为市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东区公安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96.3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13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04万元。东区公安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9996.3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公安分局2019年收入预算999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96.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公安分局2019年支出预算999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9.88万元,占96%;项目支出456.5万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东区公安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96.3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96.3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13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公安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96.3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97.3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7680.42万元,占7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6.5万元,占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27.9万元,占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52万元,占8%;住房公积金支出661.04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680.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456.5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各类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427.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770.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61.04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公安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9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16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区公安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8.1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7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7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3辆,越野车7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7辆,摩托车16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5万元,用于97辆公务用车及16辆摩托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巡逻、办案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公安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19年,东区公安分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东区公安分局共有车辆9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区公安分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6.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_[128002]东区公安分局.xls

                  [128002]东区公安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ar

                 128002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