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攀枝花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4-19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4年攀枝花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4年攀枝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攀枝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8种重点危险化学品(见附件1)为重点,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危险化学品应登记尽登记、物理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应鉴定尽鉴定,提高企业规范编制并使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一书一签”)传递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的工作质量,提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保障效能。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登记和“一书一签”管理方面。
1.检查对象
(1)涉及28种重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2)对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2.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登记危险化学品情况,对本企业各类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并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情况。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使用“一书一签”传递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情况。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设置情况。
(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方面。
1.检查对象
(1)近三年新投产和涉及产业转移的精细化工企业。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的化工企业。
(3)锂电池电解液生产企业。
2.检查内容
(1)化学品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以及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情况。
(2)对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组分且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情况。
(3)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情况。
(4)对经鉴定和分类确定的危险化学品依法办理登记以及编制并规范使用“一书一签”情况。
相关检查和执法依据见附件2,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3。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
(一)企业自查自改。(2024年3月底前完成)
列入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对象的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自查和整改相关情况及时录入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
(二)属地检查执法。(2024年7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托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对企业自查和整改录入情况进行线上检查和线下核查,追溯核查各环节发现的前序环节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检查执法及问题线索追溯核查情况及时录入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
(三)市级工作质效抽查检查。(2024年8月底前完成)
市应急管理局对2023年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对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列入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对象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验证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属地检查执法阶段工作质效,督促指导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不佳的县(区)、园区及时“补课”。
(四)效果评估和总结。(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认真梳理属地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对违法行为追根溯源、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报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形成全市总结报告,报省登记中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全面统筹协调,负责指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收集、反馈推进情况。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二)严格落实执法。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做好各环节检查及追溯核查和执法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前序环节企业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及时从严从细从实追根溯源;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执法;对通过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职责,持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执法检查融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推动相关企业提高落实相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