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生服务管理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7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本报讯(记者 陈帆)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大力提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健康发展,不断强化计划生育工作保障。
意见明确了我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工作思路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遵循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法治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顺利实现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目标提供坚实支撑。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职、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综合评估我市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生育水平在可控范围内。对政策调整前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继续实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纳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在养老保险等方面不再予以倾斜。
意见指出,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完善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拓展出生人口监测网点,健全出生人口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出生人口数据。加强人口统计数据研究,定期开展人口形势分析,准确掌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人口变动态势及政策执行效果,科学分析评估出生人口变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制定完备的配套政策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确保生育秩序可控。
就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意见强调,大力实施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对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妻,及时主动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优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和承诺办理,积极探索委托办理、代办服务,切实方便群众。推进生育服务证与孕产妇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等有机结合,实现多证合一、一证多用。按照中央和省相关要求,依法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落户前置的规定。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毫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完善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全面两孩政策部署,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改革任务,明确实施步骤,狠抓工作落实。
意见还就大力提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健康发展等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