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27     来源:bgs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进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8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为攀枝花市市本级自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攀枝花市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上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2号;邮编:617000;联系电话:0812-3340077;电子邮箱:pzhxxg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实施意见》、《信息公开要点》等文件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展信息公开内涵外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获省政府表彰。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1)推行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照省政府公布的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完成市、县(区)两级行政权力认领公布工作,共认领省政府公布的市级行政权力6174项。县(区)中,东区认领4758项,西区认领6154项,仁和区认领6153项,盐边县认领6123项,米易县认领6163项。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将认领的市、县(区)两级行政权力名称、法律法规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统一汇编成册,形成市、县(区)两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清单目录外无行政权力”。

(2)深入开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清理公布工作。采取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管办联审机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在部门(单位)自行梳理审查的基础上,对责任清单中权力项目名称和责任主体的准确性、环节设置的规范性、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的合法性逐条进行审核,合理界定市级各部门(单位)应履行的职责。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共计26个市级部门(单位)、1392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清理公布工作,剩余第三批11个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制定《攀枝花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行权动态调整管理职能职责、追责情形、监督方式、投诉举报途径等内容,落实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责任主体,统一规范了市、县(区)两级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程序,并严格执行。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了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强化建筑行业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公开。优化行业管理,搭建交易平台,出台调控政策,鼓励住房消费,推动建筑行业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规范建筑市场,对全市26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技术标进行审查备案,督查44个建设项目,未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启动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 53个、建筑面积415万m2,城市人均居住宅面积达到35m2以上,群众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3)加强旅游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根据阳光康养游客增多,投诉案件增加现状,我市通过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市场综合监管等措施,实行“96927”旅游投诉与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值守专人制度,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开展各种检查9次,共出动检查人员560人次,检查涉旅企业530个次。严查严管价格乱象、欺客宰客行为,避免市场混乱,旅游投诉处理率100%,实现旅游安全零事故。

(4)强化质监执法公开。持续开展“质检利剑”等系列执法打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全市90%以上重点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9.65%,提高5.5个百分点。过去5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5)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开通了“12350”安全生产24小时热线举报电话,接受全市的安全生产隐患、事故举报。受理举报、信访案件285件,市安监局自查处理123起,转交处理162起,查处率100%,回复率100%,群众满意度100%。在网站上增设了“安全生产事故”安全指标预警信息、事故调查处理、重大隐患等信息专栏,对每起事故调查报告、程序进行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复,限时结案,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

(6)强化知识产权创保护公开。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深入开展“双打”和“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设。

(7)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重点突出企业信用建设,引导企业创品牌、讲信誉,不断提高社会信誉度,积极营造“诚信兴商”的社会信用环境,企业的合同信用意识和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一批企业已成为我市合同信用建设的主力军。全市各区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累计已达59户(其中国家级3户、省级 16户、市级9户、县级31户)。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更新企业设立、变更等信息,方便涉及办理后置许可或审批的主管部门查询、认领并督促市场主体申办后置许可后审批事项,确保证工商登记数据信息资源在各部门之间有效共享,实现无缝隙监管。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为 94.46%,各县区局均超额完成了省工商局提出的企业年报率90%目标任务;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为 89.75%,达到了省工商局提出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其中钒钛园区、西区农专社年报公示率达到了 100%;全市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 67.95%,农专社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报率均超过上年水平。

(8)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信用监管,市工商局、市政务中心、市国税、市地税、市人行以及发改委等部门推进联合惩戒工作,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扎实推进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攀枝花市阳光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在市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并筹建攀枝花金融服务网。我市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成功推广使用,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和授信,企业数据已采集过半,2016年查询企业信用报告620笔,个人信用报告21,071笔。持续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推动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中小微信用信息数据库,稳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市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已为28,464户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共评选出23,467户信用农户、45个信用村和5个信用乡,10,379户信用户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1)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①建立网上一站式在线查询咨询统一服务平台。将所有进驻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名称、法律法规依据、申办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收费标准及依据、联系举报方式等内容在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公布,办事群众可随时随地登陆对所需各类服务信息进行在线查询和咨询,落实专人提供网上在线咨询服务。

②建立网上投诉举报平台。落实专人受理、答复网上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责必究。全年共受理群众网上投诉49起,做到了件件有回应,同时征集到群众意见和建议12条。

③建立网上办件服务平台。根据进驻服务项目办理程序的复杂程度,分别通过平台赋予各服务项目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等功能,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截至目前,所有进驻项目均具备网上预审功能、10%以上进驻项目具备网上受理功能,建立了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人社六部门“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五证合一”的企业商事登记办证机制,办理全过程实现网上内部流转,办理时限较原承诺时间压缩45%。

④建立网上评价服务平台。对所有办结的服务项目,由办理窗口负责录入行政审批系统后,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现场网上评价,评价率和评价结果均与各窗口考核直接挂钩。

   (2)推进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建成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参与第一批办事公开的市级单位共127家,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公用事业、企业服务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整合各领域各行业的便民服务信息,为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搭建了网上宣传展示和信息共享的统一平台,拓展和提升了政府“一站式”网上公共服务能力。

   (3)推进户籍管理服务公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户口登记与计划生育政策脱钩,取消城镇落户对年龄、职业及参加社保限制,实现了全市城镇落户零门槛,创新推出户籍业务进驻区县政务中心,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攀枝花市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攀枝花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攀枝花十三五新能源规划》相关的政策为重点,加强政策梳理、细化和解读。

2.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保证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正式成立PPP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市PPP政策研究,市本级PPP项目的储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绩效评价、咨询机构与专家库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PPP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批复文件;三是我市正在修订《攀枝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推动落实政府投资领域监管责任和监督体系,已于2016年12月02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四是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库和PPP项目库。目前我市 PPP 项目库已包装项目54个,估算总投资262.64亿元;五是完成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核减投资额9,31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32条,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送审计信息73篇。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了统一的入场交易程序,规范了入场交易资料记录,建立入场交易项目从网上场地预定到开、评标现场服务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完善了入场交易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建立起集中、统一、优质、高效的招投标服务体系,构筑了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平台。完成了电子化招投标的前期工作和平台开发。2016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共874个,较上年增加171个。其中:市中心受理并完成的建设工程,集中政府采购和土地矿权交易项目504个,较上年增长31个,完成交易金额135.66亿元,较上年增加115.28亿元。包括:建设工程项目234个,控制价21.67亿元,中标金额19.06亿元,完成额较上年增长5.63亿元,节约资金2.61亿元,节约率12%;集中政府采购项目339个,预算金额112.12亿元,较上年增长110.51亿元,中标金额112.02亿元,较上年增长节约资金1,039.09万元(不包括PPP项目和单一来源项目),节约率15.33%;土地矿产和国有资产交易项目49个,起拍价4.56亿元,成交价4.68亿元,增收1,200万元。另为其他招投标机构进场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252个,其中东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17个,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项目(中介性质)235个。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1)扩大结构性减税范围,实行普遍性降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主动公开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收入组织方式和方法,抓好重点税收征管。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着力办好民生实事,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及时兑现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完善收支预算执行督导机制,提高执行进度,实现财政运行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在市地税局网站上根据税制改革要求和纳税人总求开设了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创业税收政策等 5 个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政府信息。通过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纳税咨询等渠道收集、整理了一段时间内纳税人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最新政策和纳税服务动态信息等内容,汇编成《攀枝花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期刊》定期通过进社区、进办税场所、进企业等渠道向纳税人发放。加强与攀枝花日报、攀枝花电视台、攀枝花广播电台、GOGO攀枝花等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的联系沟通,围绕社会关注的“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个转企”、所得税政策优惠等税收热点问题,及时联动网站、报刊等多个平台发布政策信息,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全年在攀枝花日报开展专题宣传7次。

(2)按要求及时公布了2016 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此次公布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包括省级政府定价的七项、市级政府定价的五项和县级政府定价一项,共计十三项。并要求各执收单位(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收费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执收单位(机构)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依据(必须注明批准机关名称及文号)、收费范围、收费性质、投诉电话和公示内容的核准日期。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加快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按照1+N思路,在已制定或修订《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办法、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重大工作制度,基本形成国资监管主要制度框架。结合贯彻落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省委巡视组发现我市国资监管缺失问题的专项整改,着力建立完善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监察监督、纪委巡视“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推进出资人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建设,规范出资人权力行使,推进依法办事。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除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之外,还在网站上开设了移民规划安置、移民后期扶持、扶贫开发等专栏,公开相关信息170条。通过攀故花市慈善网定期发布相关慈善信息,通过攀故花市减灾救灾网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优抚政务公开面达到 100%,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由金融机构打卡直发。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①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政府网站、社区公共信息平台、公示栏、宣传册、会议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力度,拓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途径,重点向居民群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的救助标准和申请审批程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

②以公示促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运行。将公示工作与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批等工作程序密切关联起来,严格实行“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通过公示促进社会救助办理程序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③加强救助结果的信息公示。一是在社区设立了低保长期公示栏,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救助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报纸等媒体不定期公布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动态以及救助人数、救助资金支出、救助水平、资金拨款数等相关数据。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在巩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基础上,打造“创业攀枝花”品牌,优化创业软环境,依托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枝花市就业创业服务网和攀西人才网,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提供更为高效的服务。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法规119条,就业创业信息12,358条。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等信息。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攀枝花棚户区基础数据库,完成全市1,150户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工作,公开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7个,印发相关宣传资料7万余份。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①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依托攀故花环保网,设置“环境质量”专栏,加强对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的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主城区、米易县、盐边县监测点位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细颗粒物的监测数据的发布工作,按月发布《攀故花市环境空气质量通报》,及时公布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综合指数全省排名及与去年同期相比等情况。按月发布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结果和河流水质评价结果,按季度发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情况,按要求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及《环境质量报告》。

②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网站开设“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对重点污染源、污染源监测、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等信息等进行公开。公开全市2016年度国家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按季度公开国家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按月公开国控企业废水、废气自动监控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传输有效率的信息,按年度发布《攀故花市环境统计公报》。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①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了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新版栏目设置和内容更新,增加了重点公开栏目,增设了招生考试和招生信息栏目,扩展了信息内容。及时编发《攀枝花教育体育工作专报》,每两周发一期《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工作动态》,每周发一期《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工作彩信》,每天发一期微博微信。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主要媒体和各地方主要媒体加强信息公开。年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0余条,其中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信息总计1,015条,电子化达100%。编印《攀枝花教育体育工作动态》22期、《攀枝花教育体育专报》24期,通过手机彩信发布《攀枝花教育体育信息》34期。全年《攀枝花日报·教育体育专刊》出版28期,刊出教育资讯173篇;《攀枝花电视台·攀枝花教育体育栏目》播出55期;《四川教育导报》宣传攀枝花教育体育新闻35篇;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关注者达20,925人,累计推送图文信息461条;微博现有粉丝16,938,累计发布微博2,285条。

    ②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攀枝花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网站访问量达50余万次,发布政务信息291条;将“攀枝花卫生”微信公众号升级为“健康攀枝花官微”,年内发布信息32期,112条;在《四川日报》、《攀枝花日报》、《攀枝花晚报》等省、市新闻媒体共发信息1,200余条; 编印《攀枝花卫生》杂志4期;通过下乡宣传、讲座、宣传日活动等形式发放各类资料约5万余份;依要求书面答复群众来电、来信、网络留言,其中市长信箱57件,12345信箱68件。全市100%的医疗机构均采用了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公开收费项目。

③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网站上及时发布食品安全动态、专项检查整治、经营许可、监管政策等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政策9条,行政执法信息18条,食品监督抽检信息14条,食品药品安全处罚信息39条,工作动态信息95条。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举办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讲座,编发《食品药品安全专报》,手机短信和手机报公示,户外广告、公益宣传等形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局领导,行政机关,各级食药行风监督员报送、传达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举措、抽检结果和稽查办案查处成果,面向基层群众传播实用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面向经营主体开展法规知识教育,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在省、市级各大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措施及成效、抽验抽检信息、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新闻、专题185篇(条)。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五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涉及面广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或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密切联系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按照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这五个法定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各个阶段均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和执行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对10多项重大政策内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分类集中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6项政策的意见建议。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①加大重要事项和督查工作公开力度。围绕我市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事项、在政府网站上设立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专栏,下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两个子栏目,及时公开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38条;设置了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专栏,公开重要事项和督查工作信息16条。按照《“政令畅通”目标考核细则》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交办事项办理落实工作细则》对201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进行督查责任分工,定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情况、“急难险重”进展情况、市政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和市级领导、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公开,确保重大决策部署或领导重要批示落实到位。市效能办共组织开展效能建设联合检查4次,共检查区县和市级部门33个,编发效能建设专报10期。

    ②深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执行审计、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和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制定了《攀枝花市2016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2016年财政审计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分季度持续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揭示和反映,并督促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向社会发布《攀枝花审计结果公告》3个,公开审计信息200余条,通过市审计局微博微信主动公开审计信息195条。

    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市级预决算信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 今年对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调整预算报告和2014年决算报告及报表在市人大审议通过后20日内,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市级预算单位及时、全面公开本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2016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目前,市级预算单位190 个部门已将上述信息自行在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开。三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通过攀枝花市财政局门户网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企业和其他单位查询。“阳光财政”公示项目89项,公示财政专项资金总额129,056.48万元,主要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重点交通建设、城市基础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工业发展、公共卫生、旅游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对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对市政府制定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等,由相关领导审核后通过网站、媒体等统一向社会进行发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媒体访谈、新闻发布会、“阳光政务”访谈节目等方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了重大网络舆情管控及突发网络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联动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建立了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针对涉腐涉干问题,及时交由纪委、组织部进行处置,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广度,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栏等主流传统媒体,并积极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发布威权信息、解读热点政策,引领舆论风向、推行在线服务。在2016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攀枝花市政府门户网站(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列全国299个地级市政府网站第7名,列西部地区130多个地级市政府网站第2名;攀枝花市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攀枝花发布”荣获2016腾讯区域影响力四川评选“政务影响奖”;攀枝花新闻网、攀枝花新闻手机报形成的新媒体集群用户数超过30万;“阳光政务”网络栏目开通以来,公众参与量60万人次,网络访问量达33万次,网络反馈意见和建议近2,000条。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重点政府信息内容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创新政府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模式,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方便便捷的政务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对各县(区)、市级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进行常态化的督查指导和定期专项督查,建立了通报约谈制度。

2.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将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建立或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专职或兼职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备设施和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内部考评、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加强培训工作,共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近300人次参加了省、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依托政府网站集群这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扣除重复加载的政府信息后,2016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9,844条,其中概况信息756条,计划总结信息919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805条,工作动态信息413,290条,人事信息1,090条,财政信息1,835条,行政执法信息252,600条,其他信息166,549条。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查询信息231,773条,通过档案馆查询11,695条,通过图书馆查询86,802条,通过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5,520条。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3场,播出“阳光政务—政务行风”电视节目4期、政风行风电台热线35期,公开征集公众意见25次,解读相关政策文件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收到申请公开事项16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9件,信函申请5件,按时办结16件,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均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市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市行政复议22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34件,被依法纠错19件,其他情形76件;行政诉讼数量5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5件,其他情形23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更新仍在在不及时现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仍有一些该公开的内容未主动公开;少数部门或县区网站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内容迟滞、错链死链、栏目空白等现象;新媒体的应用仅停留在信息发布和简单交流上,与便民惠民服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除市政府发布的文件外,政府部门发布的文件解读较少,在涉及群众利益相关文件出台前不公开征集意见,文件出台后不进行解读的问题较为突出;个别部门回应群众诉求有拖、慢、敷衍现象,存在社会关切不及时的问题。

  (三)公众服务信息还存在实用性不强的问题。

办事流程解读过于简单或过于专业,服务资源整合不全面,个别网站存在办事指南要素缺失、不准确,提供的办事服务不贴近群众,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

因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人手条件不足等因素,部分地方和部门尚未建立起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以及以“涉及敏感信息”为由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指导、管理、监督、考核;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投入,引进专业人才,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拓展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

  探索政务新媒体从“媒体化”的单一信息发布到“服务化”效能提升,功能定位从“实现政民的有效沟通互动”到“提供民众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升级,体现重心从政府到公众的转变。

(三)建立大数据服务中心。

按照《攀枝花市互联网+推进方案》加快推进攀枝花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民政、环保、住建、国土、人社等信息化支撑和服务,用大数据、云计算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

(四)大力推进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融合。

  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融合,促进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有效解决重复录入问题,大大减轻工作人员工作量。

  (五)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工作。

  全面推进将行政权力行使和监督的全程纳入行权平台工作,加快推进责任清单清理公布工作,将核心指标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

  (六)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探索改进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法,在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机制。

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对出台的政策进行准确解读并及时发布,涉及大量民生事项的单位要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准确捕捉、分析研判政务舆情和热点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及时予以回应。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度)

    填报单位: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398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80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21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34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0472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485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8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3511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64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9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8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08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6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6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9

4.信函申请数

5

(二)申请办结数

16

1.按时办结数

1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7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22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34

(二)被依法纠错数

19

(三)其他情形数

76

五、行政诉讼数量

5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5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3

六、举报投诉数量

55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8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837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55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人员数)

32

2.兼职人员数

32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0.6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6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数

825

    说明:本年报统计数据统计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公开渠道多样,本年报中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数并不等于我市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