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由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规定进行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图文版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ihua.gov.cn)上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2号;邮编:617000;联系电话:0812-3356287;电子邮箱:pzh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内容建设,加强监督考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以提质增量为目标,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公开提质增量。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81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量2351条,主动公开重点数据位于全省前列。二是政策解读应解尽解、形式多样。通过图文解读、微动画、微视频、在线访谈等多形式多角度对政策文件进行权威解读,全年发布各类解读800余条。三是依申请公开严谨规范。2019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7件,2018年结转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20件、商业企业申请3件、科研机构申请54件、其他申请1件。通过全流程留痕、全台帐管理、征询法律意见“借力引智”等措施,确保了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全年办结率100%,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发生。
(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能力。一是创新开展集中点评和专项督查。开展了全市首次政府网站为民服务能力现场集中点评活动,并对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二是在全省率先实现“一号登陆”。在省大数据中心的全力支持下,在全省各市(州)中率先完成了全市政府网站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实现“一号登录”、一号服务。三是整合开设便民服务频道及专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便民服务频道,汇集了10个部门的27项便民应用和服务,新增254个便民服务专栏,加载各类便民服务信息7000余条。四是打造全市“智慧信访”业务系统。实现了攀枝花市“智慧信访”业务平台的信访数据融合、信访大数据分析、信访大数据应用,为信访管理提供宏观的数据决策支撑。五是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9年,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77条,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64条,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办件结果都主动予以公开。
(三)以规范精准为方向,稳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运维管理评价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并与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成功对接,形成了“部门生产,门户聚合”的内容保障模式,实现了资源、管理、服务、运维、安全保障全集约化和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市政府网站统一规范,政务公开各项监测指标有较大提升,巡网监测效率成倍提升,全省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断链错链错别字发生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按期办结率等主要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多次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同时,面对集约化平台上线,全市各级行政部门运维需求汇集,工作量剧增的现状,我市创新开发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任务管理系统,对政府网站运维任务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和评分,将评分纳入对运维公司的绩效考评。
(四)以平台联动为思路,充分发挥融媒体矩阵效应。一是重大事项、重要政策解读、重点宣传活动等都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在线访谈》节目预告、意见征集和反馈通过各平台实现联动,首期在线访谈意见征集仅一周即收到市民意见建议200余条,市政府网站事务中心、12345市民热线迅速转交相关部门启动整改,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热心网友。政府网站的权威性与政务新媒体的灵活性、亲民性、便捷性、互动性得到了充分整合,融媒体矩阵效应开始凸显。二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9〕17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类政务新媒体帐号进行了清理整合,要求各主办单位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实时性和亲民性。
(五)以监督考核为手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制定《攀枝花市2019年度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调研工作考评细则》(攀办函〔2019〕94号),做好对县(区)、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二是督促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准确规范完成政府网站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做实基础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网站监督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抓好反馈整改;四是提升制度化水平。按照省级部署,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工作,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
|
129
|
129
|
239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92
|
0
|
5245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86
|
增83
|
93275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288
|
增46
|
6978
|
行政强制
|
168
|
增3
|
704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0
|
5736.7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0
|
3
|
54
|
0
|
0
|
0
|
37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1
|
53
|
0
|
0
|
0
|
7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1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89
|
1
|
0
|
0
|
0
|
0
|
29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1
|
2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20
|
3
|
54
|
0
|
0
|
1
|
37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3
|
4
|
10
|
11
|
38
|
16
|
1
|
11
|
3
|
31
|
1
|
1
|
2
|
1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识、理解有待进一步加深。二是对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意识。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机构改革后实际情况,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及时更新机构职责,规范信息发布,做好政府网站和全省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常态化监测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政策解读,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促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