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拒执犯罪、统一证据标准新闻发布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8-15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8月14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律师代表等,通报公检法三机关就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统一证据标准若干问题达成重要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的情况。这在全省尚属首例。
据了解,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刑事责任是对“老赖”最严厉的惩罚,是保障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得到有效执行的强有力手段,对于“解决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和建立法治社会等具有重要作用。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为进一步提高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经多次会商,在深入研究有关司法实务疑难问题,并就案件的移送与立案,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等问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于近日形成《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并下发全市公检法机关参照执行。
该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相近罪名的法律适用、移送与立案、证据指引以及其他规定等五个部分,明确了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移送立案要求和证据指引,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刑法功能遏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其中,“基本原则”部分主要强调要始终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原则,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法律适用”部分主要阐述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在法律适用上的区别与联系;“移送与立案”部分主要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线索,认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如何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以及应当移送哪些材料,并明确了相关时限要求、立案监督条件等内容;“证据指引”采用清单式列举,明确了应当收集的证据的种类、形式以及证据的主要内容等。(记者 刘鲲 实习生 白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