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6-10-27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04—2010)

  为保护人民健康,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和《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攀枝花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04-2010)》(以下简称《规划》)。

  一、背景

  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办法、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自1981年首次在美国发现以来,它在世界各地迅速蔓延和流行,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198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一伙呈逐年大幅度上升,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为45092例,其中艾滋病病人3532例,死亡1800例;而2003年全国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中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84万,其中,艾滋病病人约8万例。我国为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失时机地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增强全社会抵御艾滋病的能力、减轻艾滋病给人民健康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危害,在总结国内艾滋病防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为保证该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如期完成,又制定了《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

  我市1994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到2003年底全市全市共累计发现186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其中艾滋病病人7例,已死亡6例。目前我市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主要集中在吸毒人群,监测资料显示男性吸毒者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为7.96%、女性吸毒者感染率为3.03%,值得重视的是经性传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比率逐年上升,普通人群所占比例逐年加大。我市自1987年开始报性病疫情,当年报告性病24例,到2003年的年报告性病为1929例,性病发病率184/十万。国际经验表明,性病是加速艾滋病快速传播的重要因素,且一旦有经性传播感染的艾滋病感染者出现,则标志艾滋病传播已进入快速增长期,将直接威胁并危害普通人群的健康。因此,我市的艾滋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防治艾滋病时不我待。

  我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多部门参与的“攀枝花市艾滋病与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攀枝花市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职责分工》的通知。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在人员培训、实验室建设、艾滋病监测、健康教育、安全供血和项目实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从当前情况看,我市的性病、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且处于关键时期:艾滋病、性病疫情呈快速增长趋势;经静脉吸毒传播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经性传播比例逐年加大,普通人群所占比例较大;艾滋病相关知识普遍缺乏;全社会对艾滋病的危害性及防治认识不足,部门合作缺乏力度,尚未建立多部门合作的、有效的运行机制;防治经费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性病诊疗服务市场不够规范;艾滋病检测网络尚未形成;专业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上述问题妨碍了我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今后一个时期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知道全市艾滋病防控工作十分必要。

  二、指导思想及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二)实施原则

  1、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2、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3、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政干预,注重实效;

  4、分类知道,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执法,综合评价。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与传播。到2010年底,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内;将艾滋病病毒经临床输血传播的平均水平控制在1/10万以下;减缓艾滋病病毒经共用针具吸毒和性传播速度;避免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

  (二)具体指标

  到2005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对全市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中心血站统一供应,严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

  2、制定一所医疗机构收治艾滋病病毒肝炎者和艾滋病患者。

  3、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全市至少有5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医疗和生活照顾。

  4、制定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

  5.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75%以上,在农村达到45%以上;在高危人群中达到80%以上;在戒毒所、劳教所、看守所被监管教育的人群中达到95%以上。

  6、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

  7、全市90%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初筛、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75%的乡镇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8、戒毒所、看守所、劳教所的干警艾滋病相关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9、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要达到100%的上岗培训。

  10、完善艾滋病检测网络系统,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在仁和区、米易县及盐边县疾病预防框子技工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在30%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并结合全国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建成和完善我市县级以上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艾滋病综合监测。

  11、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和普通初级中学要把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形成初步的教学教育校本性教师用教材。

  12、建立和完善艾滋病、性病卫生监督和管理体制,取缔非法性病诊疗机构。

  13、扩大高危人群艾滋病、性病监测范围,开展行为干预,初步建立艾滋病、性病综合防治模式。

  到2010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在高危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劳教所、看守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100%。

  2、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适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静脉吸毒者共用针具率下降到10%以下。

  3、戒毒所、看守所、劳教所的干警艾滋病相关知识复训率达到85%;戒毒所、看守所、劳教所的干警应就艾滋病相关知识实行岗前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4、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和普通初级中学要把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作为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形成全市较为同意的教本教育地方性教师用教材。

  5、建立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全市至少有8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医疗和生活照顾。

  6、完善并基本形成艾滋病、性病综合防治模式。

  四、行动措施

  (一)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在一定程度上经采供途径传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我市中心血站的建设,血站要认真按照《血站基本标准》中有关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对每位临床用血、原料血浆进行艾滋病、梅毒等指标检测,血站技术人员和相关检测人员要全员考核,并实行采供血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市中心血站统一供应,严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对所有国产和进口的各种血液制品实行严格质量管理,防止艾滋病病毒经血液制品传播。定期对市中心血站、各血液及血液制品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二)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

  宣传教育部门及大众传播媒体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市(县、区)新闻媒体应在重要时段有计划地播放艾滋病、性病防治、推广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或有关节目,刊登有关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或工作的报道。各电视台、广播电台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制作性病、艾滋病防治专题节目。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在每年的“解毒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配合相关部门对有关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教育。乡镇、街道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各级计生部门要普遍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促进生殖健康的教育。要特别注重在青少年中开展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艾滋病、性病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和禁毒知识的普及教育,高等院校、中德职业学校、高级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材料(品),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上述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场所,以及医疗保健机构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开辟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品)。文化、公安等部门负责在营业性娱乐场所放置、散发、张贴宣传材料(品),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稀释宣传。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入境人员,要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教育和相关咨询服务。

  (三)针对高危行为实施干预,减少人群的危险行为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禁吸戒毒工作,积极宣传和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减少危险,降低人群高危行为。

  推行社会营销方法,健全市场服务网络,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通过在宾馆客房、夜总会、桑拿按摩、OK厅等场所放置安全套来促进安全性行为意识,利用安全套市场营销策略和计划生育服务与工作网络、预防保健网络大力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在高危人群中开展行为干预,提高高危人群安全使用率。

  积极推广使用清洁针具,减少共用注射器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危害。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吸毒人员开展降低吸毒危害的工作。

  (四)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质量

  贯彻实施《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艾滋病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网络,提高预防保健和医疗机构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能力。指定市传染病医院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采取药物和其他干预手段,控制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

  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预防、关怀护理体系。建立社区专业骨干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生存的宽松环境,实施家庭医疗照顾和关怀护理,并加强管理。

  对所有性病临床医生开展上岗培训,整顿性病医疗服务市场,取缔非法性病医疗机构,允许匿名就诊,规范性病诊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这回艾滋病患者获得医疗服务的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应同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给付范围的,按规定支付。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药物资料。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鼓励参与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活动。各级政府应设立艾滋病社会救助基金,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和慈善机构参与和组织援助、捐助活动。

  (五)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体系和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网络,开展生物学、人口学、行为学和社会学监测,扩大艾滋病、性病监测覆盖面,重点加强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吸毒者等高危人群的综合监测。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实验室检测网络和吃粮控制体系,开展艾滋病病毒检测和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将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纳入卫生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快捷、灵敏的信息通路,提高艾滋病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建立科技、合理的艾滋病、性病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和动员多部门、多学科参与,定期对政策、防治措施和方法开展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措施。

  (六)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认真制订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大纲,编写或筛选各类培训教材,利用医学生的学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岗位培训和医学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和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临床护理、检测检验、采供血和管理等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对戒毒所、看守所、劳教所、收容所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

  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策略和方法纳入市、县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行政管理部门要将上述内容纳入岗位培训。

  (七)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应用性研究与项目合作

  在市科研项目立项时,加大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应用性研究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防治措施与综合评估的应用性研究,建立我市的艾滋病、性病综合防治模式。吸收、借鉴和推广国内外险境科学技术和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内外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加强项目合作和交流。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作为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兴衰的一个战略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多部门参与的“攀枝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市《规划》实施方案,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实施《规划》工作,要根据《规划》精神,研究制定实施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规划》和《攀枝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相关要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工作。

  从《规划》颁布之日起,每年组织一次对《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召开一次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的工作会议,通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实施《规划》工作的落实。各相关部门每年应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做好接受检查、督导的相关记录。

  (二)调整、完善有关办法,制定、落实相关政策

  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特点和需求,尽快制定与艾滋病、性病防治相关的办法。加快研究和制定对高危人群开展行为干预的相关措施和政策。出台相关的保险医疗制度,妥善解决输血风险、艾滋病防治和其它相关人员职业意外感染风险问题。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等国家相关政策。

  (三)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市县(区)政府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本地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需要,下拨专项经费,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为艾滋病、性病防治筹措资金;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联系和项目合作,争取经费支持。

  该《规划》内容将根据国家艾滋病相关政策和防治策略进行调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