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攀民宗〔2016〕77 号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局),委各科(室、校):
《攀枝花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委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攀枝花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
攀枝花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攀枝花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民族地区是全市发展的难点和短板。加快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全市各项社会事业成功实现的基础和保障。当前, 我市民族地区发展面临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困面大的等等问题,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任务仍然艰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仍然繁重。根据《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中民族地区指全市 17 个民族乡镇以及 49 个散杂民族村。
第一部分 民族地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背景
一、攀枝花市民族地区的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辖东区、西区、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三区两县,1982 年 12 月,经省政府批准,盐边、米易两县和仁和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2007 年和 2014 年,盐边县、米易县分别成为省“扩权强县”试点县。攀枝花市是一个有 42 个民族居住的散杂居地区,除汉族外还有彝、傈僳、苗等 41 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 17.5 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14.4。全市有 17个民族乡镇,占全市 44 个乡镇的 39,民族地区幅员面积 394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 54。另外有 49 个民族村散居在其他汉族乡镇之中。
二、“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民族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扣“民生、发展、稳定”三件大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努力繁荣社会事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平稳发展。
(一)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快速增长
“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族地区抓住各级政府大力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的机遇,加大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和教育、文化、卫生、科技培训等方面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发展。2015 年全市 17 个民族乡(镇)生产总值达 51.8 亿元,比 2010年增加 24.6 亿元,年均增长率 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 10500元,比 2010 年增加 5200 元,年均增长率 14。
(二)政策措施效果明显
1、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结合全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召开,我市出台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 号),明确了民族地区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要求县(区)八税分享收入的 20作为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形成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支撑。
2、开展“8+8”对口支援边远民族地区工作。2012 年起, 我市由东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攀煤(集团)公司、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钢城集团公司、市商业银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等 8 个单位对口支援盐边县、米易县和仁和区的 8 个边远民族乡镇)。对口支援单位每年投入的资金物资不少于 300 万元,极大促进受助乡镇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改善。
3、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为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少数民族在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的政策。明确要求各县区少数民族乡镇可拿出一定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相应少数民族考生定向招考。2012 年 4 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 全市拿出了 3 个岗位定向招聘苗族和傈僳族考生。
4、实行民族地区中职免费教育政策。2013 年,出台了《关于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攀办发〔2013〕10 号)。从 2013 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凡属我市 17 个民族乡镇、49 个散杂民族村户籍以及其他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读攀枝花中职学校,实行享受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的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加快了民族地区中职教育发展。
5、争取到省对我市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发展定额补助政策。针对省政府扶持我市自发迁居农民专项资金于 2012 年到期的情况,为妥善解决自发迁居农民长期扶持问题,我市积极向省上汇报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工作情况。经过努力,省政府对我市自迁农民发展实行每年 200 万元定额补助,改变了原阶段性扶持方式, 自迁农民后续扶持政策争取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三)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
我市民族地区长期受地方财力、地理和地质条件等因素制约,农村交通、水利灌溉、安全饮水等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中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十二五”期间,投入民族专项资金 6949 万元,配套其他资金,重点实施村内环线和入户道路、小桥梁、小型水利设施等“四小”工程,切实改善了民族地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实施通村通畅公路工程,完成了盐边县三迷路、盐择路、盐宁路,仁和区 108 国道、平啊路,米易县麻楠路、南七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基本打通民族地区对外连接线,实现了民族村村村通硬化路目标;实施仁和区跃进水库西水东调、米易县麻晃引水等重点水利建设工程,采取了金沙江提灌、百灵山引水、水窖蓄水等多种人饮解困措施,改善了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太阳能发电入户工程,实现了民族地区社社通电。
(四)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
“十二五”期间,投入民族专项资金 1507 万元,实施民族地区现代农业增收工程,配合其他部门抓好民族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芒果、核桃、青椒、茶叶、干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积极发展牛、羊等畜牧产品养殖,推动民族地区产业结构逐步由传统“粮食生产型”向“经济增长型”转变。截至2015 年末,全市民族地区已建成芒果基地 9.75 万亩,梨、桃、李、葡萄、枇杷、樱桃等小水果基地 4.2 万亩,核桃基地 40 万亩,青椒基地 2 万亩,板栗基地 2 万亩,烤烟基地 8.88 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 2 万亩,林下中药材 2 万亩,年牛羊出栏达 16.5万头(只)、年出栏肥猪达 18.5 万头的养殖基地。
(五)社会事业发展迅速
“十二五”期间,实施《攀枝花市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 年)》,市本级筹集专项资金 2160 万元, 配套其他教育资金,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中职免费教育,实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制度、减免幼儿园保教费,开展“百村支教”活动,全力实施藏区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探索推进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均超出省“两基”农村验收标准;加快民族地区卫生院、站改造, 全力推进民族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资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 100,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成功承办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四川第七届省少数民族艺术节、代表四川省参加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蹴球比赛,充分展现了我市民族体育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新面貌。
(六)新村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市协同各级各部门,争取三州开发资金1500 万元,在盐边县和爱乡团结村、米易县麻陇乡中心村、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实施了 3 个“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项目, 会同其他部门在民族地区共建成新村或新村聚居点 26 个。深入推进生态县(区)建设工作,全市 17 个民族乡镇中有 9 个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171 个民族村中有 64 个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村。
(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亮点突现
1、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功召开全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开展基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市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等 6 个创建标准。2013 年,我市表彰命名了 24 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米易县攀莲镇新北社区等 5 家单位分别被命名为第二批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完善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成立少数民族事务服务中心、站、窗口、点,并在民族工作机动金中安排专项经费作保障。
3、转变民区群众人情观。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针对我市部分民族地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遏制日益增长的过度“人情消费”,遏制民族地区大操大办宴请收礼不正之风蔓延,引导群众将精力和资金用在发展上。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民族团结宣传月”、“民族地区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爱国主义思想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村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高举团结旗帜,唱响团结主旋律,营造人人讲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五”期间, 我市民族地区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原因,我市民族地区与全市的同步发展比较,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边远民族地区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亟需进一步改善。一是用水方面。民族地区主要依靠雨季蓄水,库、塘、池、渠等设施配套不齐,灌溉水利用率较低,旱季农业用水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高山民族地区“靠天吃饭”现象突出,制约了种植结构的调整优化和产量品质的提升。二是交通方面。全市民族地区公路等级低,瓶颈路段多,部分村社道路处于晴通雨阻的状况,损毁维修大;部分散社没有通公路,仅有人畜便道;部分规模种养基地缺少高质量的快速通道,一些地区农民出行难、运输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发展。三是用电方面。民族地区虽然实现了“村村通”电,但仍有部分居住偏远的散户未用上电; 部分村社虽然通电,但电压不高、不稳,影响电器正常使用。四是农产品流通服务设施方面。民族地区农产品流通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交易市场、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等设备设施建成比例低。
(二)产业结构亟待优化提升,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目前, 我市民族地区群众收入主要来源为传统农业和畜牧业,民族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还处于初级阶段,支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尚未完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优势的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业、优质林果业受规模水平、经营管理模式、科技应用等因素影响,集约化、标准化、科技贡献率等程度低,未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知名品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2015 年,民族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0500 元,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2861 元差距达 2300 元,帮扶民族地区群众持续增收将是确保民族地区全面按时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突破点。
(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不均衡状况亟待改变。 一是教育方面。我市民族地区教育总量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普及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教学设施、师资力量量少质差,民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水平较低,少数民族学前教育入学难、读高中上大学难等问题仍普遍存在。二是医疗卫生方面。民族地区卫生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卫生人才队伍薄弱、民族地区卫生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体系和民族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健全,群众看病难、病难看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基础硬件设施不达标,功能单一;文化队伍建设滞后,基层文化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强;公共文化服务的支出成本高,先进科技运用程度低。
(四)民族地区群众综合素质偏低,发展内生动力明显不足。 一方面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程度偏低,观念陈旧,普遍缺乏商品意识和市场观念,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积极性不高,实用农技普及和推广应用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服务力量不足,市场化服务未形成,农技培训指导与技术引进更新力度不够,技术培训针对性不强,分类指导不够,部分村社农业实用技术常态化培训力度不够,农户对成熟的标准化种养技术掌握程度不高,乡土人才自创的种养实用经验未系统总结提炼,“农民教农民”的培训模式未得到有效推广,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同时, 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培训、转移力度不够。
(五)改革发展中的维护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谋生、求学的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加,由于语言、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涉及民族方面的劳动纠纷、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不断增多,伤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和感情的事件时有发生。自发迁居农民管理任务艰巨,安置区后续发展问题和矛盾十分突出,民族地区维护稳定任务十分艰巨。
第二部分 民族地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市深入推进扶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紧扣“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服务于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加强民族团结为保障,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民生优先、科学发展、稳定为要、自力更生的原则,确保各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努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发展。科学定位发展思路、发展方向,积极创新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机制体制,充分发挥和挖掘民族地区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实现民族地区追赶跨越型发展。
(二)坚持协调发展。遵循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分步推进、重点突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补齐“民族地区发展”这块短板,确保民族地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三)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护好民族地区的绿水青山,发挥民族地区在绿色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四)坚持开放发展。加大民族地区对外开放力度,加强各民族经济交往、文化交流,增进各民族的理解和信任,在开放发展中实现共赢、在交往交融中实现团结进步。
(五)坚持共享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各族群众各方面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发展总体目标
——经济总量稳步可持续增长。全市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力争 7.5,到 2020 年达到 75.4 亿元。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较大转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工业较快发展,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做大做强,发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资源,降低能耗。农业稳步发展,结构不断优化,部分农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旅游业得到较快发展,旅游收入不断增加。加快民区集镇建设,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个体工商业。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道路通行更加通畅,道路等级不断提升。电力、通讯、广播电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建设、维护水利设施,解决人饮困难,推动人饮安全工程。“十三五”末,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16500 元,年均增长率约为 9.5左右,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学校教育资源均衡化,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教育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保障并逐步加大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改善民区群众看病难的状况。到 2020 年,建成比较完备的市、县(区)、乡(镇)、行政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县(区)有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社区有文化活动中心”,“村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完成全市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加大农业科技应用及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社会公共服务基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安全度明显提高,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的进步。
四、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
——通路工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按照建设“四好农村路”的要求,加快推进撤并建制村、规模较大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覆盖深度,改善路网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十三五”期间,交通部门在全市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 800 公里,其中精准扶贫项目 260 公里,撤并建制村通村公路 340 公里,村道窄路加宽 200 公里,总投入 4 亿元。民族资金重点整合各部门资金,解决民族地区村道、社道及村内环线路、断头路、入户路及产业发展基地田间作业道路,每年实施道路硬化 25 公里,新建或改造 20 公里左右,“十三五”共硬化 125 公里,新建或改造100 公里,投入资金不少于 3250 万元。
——“小桥”工程。民族资金重点投向未纳入交通部门规划的通组道路桥梁和人行便民桥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短距离(30 米以下)以通车为主、长距离以人行便桥为主的方式建设。“十三五”共拟建 10 座便民桥梁,投入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
——“小水”工程。民族资金重点抓好民族地区病险水库整治、沟渠管网配套,提高民族地区农业灌溉条件。 “十三五” 共计新增、改善田地灌溉面积 15000 亩,投入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
——“小能源”工程。实施“一户一厕”工程,改善群众生产生活质量。适当支持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电力、广播电视、通讯工程。提升民族地区农村用电质量。大力提高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逐步消灭“盲区”,增加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鼓励支持有条件村(社区)结合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利用当地文化资源自办节目,丰富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内容,建立健全“户户通”“村村响”服务体系,落实“户户通”、“村村响”工作机制。实施宽带入村工程,基本解决通讯不畅问题。
(二)发展优势产业,促进民区群众增收
促进民族地区群众增收对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进一步拓宽民族地区农民群众增收渠道,切实帮助农民群众实现持续增收。扶持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 有专合组织支撑、具有一定标准生产技术基础,市场前景好,农民增收幅度大的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项目。按照“做大林果业、做强养殖业”的思路,大力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一是加强核桃、芒果等产业基地的配套设施完善,实施品种改良,提高生产效率。二是积极探索林下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大黄、医用薄荷、金荞麦等优质中药材。三是发展特色养殖业,推广科学养殖方式, 推行养殖小区(场)建设,大力培育标准化猪牛羊养殖小区(场)。
(三)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 促进社会进步
1、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 年—2020 年)》,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校园环境改造、校舍修建维修、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同时,继续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补助、困难学生补助等项目。进一步发展农村学前三年教育, 因地制宜开展村级幼儿园建设,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和保教质量,加大对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困难群体教育资助制度更加完善。
2、科技推广。努力建立具有民区特色的科技服务体系, 加强实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开展科技服务,广泛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建立示范户,带动群众提高技术水平。
3、文化事业。培育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广告创意、工艺美术、印刷包装等产业群。大力扶持一批体现攀西地区民族特色和攀枝花文化高地水准的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实现文艺、影视创作新突破。培养、挖掘一些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文艺表演队伍和人才,传承、发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形成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少数民族风情。
4、卫生事业。认真贯彻实施《攀枝花市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 年)》,完善以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集中资金对 17 所民族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设施设备逐步进行改造更新。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避免群众因病致贫、返贫。
5、体育事业。提升“阳光.运动.休闲.健康”体育文化生活理念,发掘民族地区特色生态环境,延伸体育与旅游、文化、户外相结合,打造体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节庆体育活动和群众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才,参加四川省第十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
(四)大力改善人居环境
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彝家新寨建设,积极打造旅游新村;精心保护生态环境,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积极争取将我市 12 个彝族乡镇的 46 个贫困村纳入省“十三五”彝家新寨建设扶贫项目专项规划,加快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的进程。积极协助扶贫等部门实施“彝家新寨”建设项目,按实际需要,适当安排民族资金配套实施项目。
(五)大力培养新型少数民族农民
以市民宗委民族干部学校为依托,结合民族地区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实施核桃、芒果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务工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十三五”期间,开展产业发展带头人,开展栽种、管理技术培训5000 人次;开展民族地区村社干部、两资管理干部培训 300 人次。
(六)加强法制建设,巩固平等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保障民生为先,以夯实长治久安根基为重,加强社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与能力建设,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坚持多措并举、多举并重,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将民族地区一切事务都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法律服务、和谐稳定、管理民主、权益保障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切实加强民族乡镇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规范管理, 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七)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率先在全省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民族地区,全市70 个贫困村,其中 65 个是民族村。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2018 年底前,全市 7300 户 26817 名农村贫困人口全部
脱贫、70 个贫困村全部“摘帽”,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在 2010 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基础上翻一番以上。我市将构建以综合扶贫为基础,专项扶贫为支撑的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级涉农部门每年投向 70 个贫困村的项目资金,原则上达到涉农项目资
金总量的 4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民族工作部门职能,构建组织管理体系
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搞好上下左右沟通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关心。进一步完善民工委委员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民工委成员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理解和支持民族工作。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关心支持, 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以政策为主导推进民族地区发展
民族地区要尽快摆脱落后局面,不能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挥上级政策的主导性,利用好国家优惠政策、争取国家投入和外部援助,从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同时,结合国家、省、市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 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优化区域经济布局,通过一系列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合理积极的转移支付,逐步缩小民族地区与河谷地区的发展差距。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扶持资金的乘数效应,扎扎实实为群众做些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好事实事。
(三)争取政策资金扶持,整合各方力量
抓住各级各部门聚焦贫困地区之际,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2015 年-2018)》,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扶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利用民族资金覆盖面大、使用范围广的特性,综合协调财政、发改、扶贫、交通、水务、农牧、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项目资金,整合资金,实行捆绑投入,分线总结,成绩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效益。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政策、税收、信贷等优势吸引民间资本多种形式参与民区开发,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农专组织+农户”、公司租赁、私人承包等多种方式,提升农业生产的管理水平。发挥公司、种植大户的资金、技术、信息、销售网络等优势,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产品的竞争力,提高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形成共同开发、共担风险、共同赢利的模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加强民族干部培养
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是做好民族工作,确保少数民族地区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要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文化等综合素质,针对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历教育、理论集训和各种岗位培训等,为少数民族干部提供更多交流锻炼机会,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要建立健全民族地区干部人才引进机制,切实提高边远民族地区干部待遇,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干部培养、交流、轮岗、提拔等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民族地区工作需要的民族干部队伍。
(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把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努力打造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寺观教堂等。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加快民族工作法制化进程,把普法、用法、执法结合起来,逐步把民族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实施民族事务管理,协调好民族关系,慎重稳妥地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保障。
(六)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民族地区发展的内动力
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是民族地区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民族地区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转变民族地区干部群众中普遍存在的传统思维模式和陈旧的行为习惯,特别是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完善项目管理机制,给予民区群众正确导向及合理预期,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引导作用,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坚定发展信心,使我市民族地区逐步形成党员干部思发展、谋发展,群众要发展、抓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