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2-20     来源: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0年,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攀委发〔2017〕7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办发〔2020〕2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为全市科技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制定了《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完成了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清理。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出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管理办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我局现有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所有事项均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双公示”和“信用工作专栏”,及时公示和更新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批流程,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确保受理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科技项目管理、行政许可等方面政策法规的社会宣传,促进社会监督,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深化“放管服”工作,制定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管理办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强化了我局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职责整合到我局,接收了1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并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科技政策咨询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办理,2020年共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9件。按照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4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没有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四是推荐东区参加全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成功获批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创建县(区)。五是认真执行《攀枝花市科技局重大决策制度》《攀枝花市科技局重大决策行为程序规则》《攀枝花市科技局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攀枝花市科技局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攀枝花市科技局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等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对重要事务、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基本程序,从必要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上规范制定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报告。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先后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及时报送清理结果。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压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处罚案审批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程序》《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检查持证亮证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法行政的职权和范围,保障了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二是制定《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完成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8人。完成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按照《攀枝花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根据行政部门行政诉讼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行政诉讼应诉制度》,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多年来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听证、简易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为了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强化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制定了我局《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关于申请人、第三人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规定》《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守则》《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等制度。多年来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三是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裁决、复议、诉讼等手段,加快建设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组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长任副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大调解”工作。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我局维稳形势进行了认真研判,确保我局系统稳定。四是把综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多年来未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无进京赴蓉的事件发生。

        (五)强化《民法典》宣传学习。

        一是2020年6月23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经过和《民法典》亮点及解读,通过微信及时将学习资料分享到工作群,要求干部职工开展“线上学习”。二是2020年7月15日,组织局机关5人参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在会展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三是印发了《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攀科发〔2020〕64号),要求科技系统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积极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悬挂了“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让城市更和谐”宣传横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

        (二)工作中部分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有关政策法规还不够熟悉,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需要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全面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在日常工作中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与局系统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列入局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和年底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做出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寻求法律依据、避免重大失误,以此全面推进局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二是修改完善了《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三是按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科技厅上报《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四是制定《局党组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后,市科技局通过微信及时将会议精神分享到工作群,要求干部职工开展“线上学习”,认真研读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研究提出立足科技行政工作,全力推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制定印发《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启动应急防疫科技攻关。围绕疫情防控技术需求,建立绿色通道组织启动应急防疫科技攻关。首批对“中药扶正祛邪联合治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研究”等4个应急科技攻关项目立项支持59万元。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科普基地、微信公众号、农业科技特派员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及时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的权威知识信息共200余条。其中农业科技特派员微信群覆盖全市70个贫困村,在发布防控知识的同时也适时推送春耕农技知识,确保农民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积极开展春耕,进行农作物收种措施。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川科资〔2020〕15号)要求,帮助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落地转化,积极组织企业向上争取科技项目。攀枝花市贝特尔科技有限公司、攀枝花钢城集团瑞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绝缘耐蚀涂层钢轨自动涂装批量生产线工艺研究”、“热泵连续烘干矿粉工艺研究”项目分别获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支持,立项经费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

        (一)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充分采用网络等新载体,全面宣传科技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三)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规范科技管理行为,堵塞制度漏洞,建立规范、阳光、透明的科技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