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八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11-1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0年第八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0年11月4日下午,局长刘松在局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20年第八次局长办公会议。会议研究了以下事项。
一、传达学习11月3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提振精神。二是落实措施。要严防输入,做到人物同防;要严防重点场所发生聚集性疫情;要主动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要加强防控物资和技术储备。三是主动履责。要自觉担负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抓好各项具体任务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审议《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闻宣传方案》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办公室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和各县区、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签印发实施。
三、部署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把握政策标准。由计划财务和审计科组织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掌握政策标准、编报要求。二是及时编报预算。机关各科室要主动担责,认真梳理明年重点工作,将专项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应编尽编;计划财务和审计科要统筹谋划,全面汇总,确保不漏项,完善预算编制方案后再上会。
四、通报授权委托攀西科技城行政执法情况
会议听取了政策法规科相关情况汇报。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将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管辖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委托给攀枝花市攀西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履行。委托期限:五年,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五、通报环卫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通报了环保督察整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4项,全部完成整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参差不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环卫科提出的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保底量分配建议。
会议要求,马局牵头积极对接市环督办及省厅,扎实开展4项销号程序工作,相关科室要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做好迎接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继续督促指导县(区)、“两城”加快推进9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核查及考核验收,做好迎接省级抽查复核准备。
六、审议《攀枝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关于12套还建房调价拍卖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依据相关规定调整起拍价格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再拍卖,新一轮拍卖起拍价在原起拍价的基础上下调10%,并商告市财政和机关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会议要求,要通过相关载体扩大拍卖公示受众面,让更多有购房意愿的群众知晓,广泛参与;要加强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局沟通,主动衔接相关工作。
七、审议《攀枝花市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方案(代拟稿)》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方案》,由行政执法监督科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再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和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意见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八、审议《攀枝花市城市执法体制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报告》,由政策法规科按要求和程序上报市政府。
九、通报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情况
会议通报,目前全市燃气企业已有10家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2家未办;办理汽车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2家。目前已划定供气区域正在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2家(西区富临燃气有限公司、仁和港融燃气有限公司)。
会议要求,燃气管理和安全科主动为企业服务,在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同时做好指导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审批工作。
十、审议《驻下酒店有限公司关于设置广告位的申请》
会议议定,该《申请》不符合《攀枝花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第二十四条“不得破坏建筑立面的整体性”的规定,不同意设置广告位。
十一、审议《尚购精致超市关于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
会议议定,符合《攀枝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攀枝花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求,原则同意设置,按规定收取城市公共空间占用费。
要求在泰隆商城立面设置户外广告,并且符合平行式墙面广告设置要求。
十二、审议《锦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置导视牌的申请》
会议议定,不同意设置。要求与业主做好沟通,周边商家统一集中设置导视牌,由容貌科牵头设计样式。
十三、审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紫荆山邮政大楼楼顶更换中国邮政标志灯箱的申请》
会议议定,符合《攀枝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攀枝花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求,原则同意该《申请》。
十四、审议《攀枝花市兴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设置,但要与业主沟通,在红线范围内,尽量保持与主干道距离,降低高度设置;临时宣传活动,到东区办理临时活动手续,最长不超过1个月。
十五、审议《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申请》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申请》。
十六、审议通报事项处理意见
会议通报近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位于渡口桥北向阳宾馆楼顶、迤沙拉大道与金沙江大道交汇处河边楼顶攀商首院广告违规设置。
会议议定,向阳宾馆楼顶广告不符合《攀枝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攀枝花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求,责令限期拆除;迤沙拉大道与金沙江大道交汇口河边楼顶广告规范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