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印发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6-28     来源:省林草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评审专家遴选、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国家林草局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省林草局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近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经征求多方意见,近日制定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办法》共9条,分别对评审专家管理的目的与依据、分级组建以及评审专家具备条件、随机抽取、出具评审意见、监督管理、资格取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定了专家资格取消的6种情形。

  《办法》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