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0年攀枝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3-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司法局,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2020年攀枝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0年3月24日
2020年攀枝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和法治示范创建,确保全市“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真正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营造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法治氛围。在全市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四)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加强“法治扶贫”力度,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
(五)开展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紧扣省委对攀枝花“3+2”新定位新要求和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聚焦“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建设,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集中宣传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及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七)开展禁毒防艾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禁毒防艾法治宣传。利用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禁毒防艾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八)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领导干部述法、举办宪法报告会、宪法学习培训、宪法法律考试、宪法宣誓等活动。
(九)抓好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进大中小学建立宪法法律教育长效机制。
(十)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
(十一)做好普法讲师团法治宣讲工作。依托“七五”普法讲师团,各相关单位和讲师团成员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积极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讲。
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十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年度普法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和考核机制。
(十三)探索市级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机制,压实各单位各部门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
(十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十五)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等我市地方性立法成果学习宣传。
(十六)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推进全民守法普法,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法治宣传,不断提高新时期全民普法的实效性。深入开展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6•5”环境保护、“6•26”国际禁毒日、“9•1”开学第一课、“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十七)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工作。
(十八)加强对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各普法责任单位要牵头做好本系统新颁布、修订的《证券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社区矫正法》《森林法》《密码法》《资源税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五、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九)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择优推荐国家、省级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已建成的法治文化阵地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互动体验式活动。
(二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积极参与第四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暨第十七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对参评优秀作品进行展播,进一步提高作品质量和利用率。
(二十一)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万家”活动。结合群众需求,组织举办法治文化作品展、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进厂矿、进乡村(社区)等文化惠民活动。
(二十二)依托“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打造“指尖上的法治教育”,为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二十三)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各普法责任单位协同配合,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开设法治宣传专题等形式,充分发挥全市LED显示屏、电梯视频广告、户外宣传栏等宣传媒介作用,将日常普法宣传与重要时间节点专题宣传结合起来,高密度、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法治事件。
(二十四)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我市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实践经验。
六、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
(二十五)探索将“法律七进”从“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拓展延伸,最终实现“依法治理七进”。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职能,把法律服务送进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实现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机融合拓展。
(二十六)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十七)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常态化法治培训机制。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大对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确保每个村(社区)有1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
(二十八)对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动态化管理,确保质量。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法治示范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及第三批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
(二十九)落实《青少年普法教育大纲》,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完善学校与政法机关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七、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
(三十)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按照《关于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准备的函》(攀司函〔2020〕15号)提前准备,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三十一)谋划“八五”普法。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八五”普法。
(三十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