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划界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的《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9]29号)(附件1)、四川省水利厅印发的《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川水函[2018]578号)(附件2)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853号)(附件3)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水利行业强监管优服务的迫切要求, 是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管好“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的重要支撑,是严格实施岸线稳定安全和水生态空间管控的重要抓手。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将作为自然生态空间分区管控、河流确权登记的重要依据,同时还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河湖“清四乱”、岸线保护利用项目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的重要支撑。各县(区)、钒钛园区管委会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明确专人专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二、紧盯目标任务
(一)1000 km2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
1.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由市级负责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工作,县(区)、钒钛高新区按照《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下达江河水域岸线规划编制及划界资金的通知》(攀财资农〔2019〕47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界桩和公示牌制作、安装工作,不足资金由地方自筹。力争2020年3月底前完成界桩和公示牌安装工作,市级负责组织验收。
2. 新庄河、三源河。由市级负责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工作,仁和区、盐边县负责落实资金,并做好界桩和公示牌制作、安装工作。力争2020年3月底前完成界桩和公示牌安装工作,市级负责组织验收。
(二)50km2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
由县(区)负责组织编制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附件4),以及界桩和公示牌制作、安装工作。管理范围划定方案通过县级审查(其中大河、把关河报市级审查)并经县(区)政府批准。2020年底8月底前完成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9月底前完成方案审定,10月底前完成同级政府批准和公告,11月底前完成界桩安装工作,力争12月底前完成县级成果验收,验收成果报市级备案。
(三)50km2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
跨省界的50km2以下河流由县(区)负责组织编制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以及界桩和公示牌制作、安装工作,管理范围划定方案要通过县级审查并经县(区)政府批准,争取年内完成划定工作任务。其他开发利用程度高、流经重要城镇的50km2以下河流,根据日常监管和防洪需要,由各县(区)负责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划定工作任务。
(四)智慧界桩试点项目
市级负责资金筹措、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县(区)负责落实具体安装点位,点位要做到与河流界桩安装编号相一致。力争2020年3月底前完成三区两县5个智慧界桩试点项目实施,市级负责组织验收。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编制划定方案。做好辖区内河流现状摸底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落实技术服务单位,按照省水利厅印发的《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要求,做好辖区范围内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工作。
(二)安装界桩和公示牌。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定点放样、制作、安装埋设界桩和公示牌,并做到界桩材质、样式、颜色统一。界桩要求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界桩编号应按照省测绘二院统一提供的河流桩号进行标识;公示牌制作要求采用φ50mm不锈钢管或热镀管制作支架,面板采用铝反光面板制作,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在满足省级印发的河湖划界指南规定动作前提下,在界桩(牌)、公告牌立面融入攀枝花元素,要求全市统一样式,界桩(牌)、公告牌样板效果图详见附件5、附件6。
(三)按时报送工作进度。自2020年3月开始,划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河长办报送,《攀枝花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g工作推进情况表》(附件7)每月15日、28日前上报。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区)、钒钛高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健全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完善相应河流(段)河(段)长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具体任务牵头单位和实施主体,要落实工作专班,确保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按期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应落实专门经费,保障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技术保障。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具体技术工作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担。
(四)加强目标考核。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纳入各县(区)河长制工作清单和“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县(区)2020年河长制考核的重要指标。
联系人:尹进高,联系电话:15892659195
附件:1.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
2.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
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4.攀枝花市河流名录表
5.界桩(牌)、公告牌样板效果图
6. 公告牌样板效果图
7.攀枝花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推进情况表
附件2: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pdf
攀枝花市总河长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