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发布林草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意见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省林草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个一批”建设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8〕98号)和《关于印发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11号)精神,规范全省林草中药材种植,促进林草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林草局组织成都中医药大学、省中医科学院、四川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的专家编制了《四川省林草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林草中药材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木本药材、林下种植药材和草原(高原)药材三大类。此外《意见》还对林草中药材的种源要求、基本种植技术、采收与加工技术、包装贮藏技术四大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意见》的发布将在深入推进全省中药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林草中药材产业上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