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行政事务及财务管理工作计划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4-07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抓好目标管理

  一 是目 标申报。依 据省局下达 的目标任务和 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时向市目标督查办申报全局重点工作项目(1 月底以前)、民生工程项目(1 月底前)、职能目标任务(2 月中旬前)。二是目标 分解。将市目 标督查办下达 的全局重点工 作项目、民生工程项目 、职能目标 任务和省局下 达的各项目 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 室)、市食品 药品稽查支队 、市食品药品 检验所(4月底前)。三是跟踪督查。适时跟踪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对重点工作项 目一月一调度 、一月一通报 。四是自查 自评。归纳总结全局重 点工作项目 、民生工程项 目、职能目 标和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按时向市目标 督查办、省 局上报自查自评报告,迎接省、市目标考核(12 月底前)。五是绩效考评。依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对全局干部职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次年 3 月底以前)。

  二、提高服务能力

  一 是提高办文质量。围绕全 局中心 工作, 按照领导 要求及时草拟好各 类综合性文 稿,努力提高 文稿质量; 做好政务信息目标任务分解、督办、收集、采编和报送工作,全面完成省局、市委、市政 府政务信息 目标任务,归 纳提炼基层 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做法(4 月底以前)和全局综合监管(10 月底以前)方面的特色亮点,力争被省局采用并转发信息简报 2 篇以上;加强公文管理和审核,按公文格式要求编印(发)公文,按规定程序收发(保管)公文,做到保密、及时、准确、高效,确保全年公文处理“零退文”“零通报”;修订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编印《制度汇编》(6 月底以前)。二是提高办会能力。牵头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县(区)局长会议筹备工作,做好会议保障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召开(3 月中旬前);统筹安排好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时编发《会议纪要》,跟踪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并适时通报;做好省、市领导调研、督查、考核、座谈等会前、会中、会后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高办事水平。加强与各科室、队、所沟通,协调好部门之间工作关系;按政策规定及时采购、配发相关办公设施设备;做好局机关局域网日常维护,保障局 机关门户网 站正常运行; 及时发布相 关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在全市排名前 15 位;拟定车辆管理规定和驾驶人员管理规定,实行派车单制度(3 月底以前);加强内部安保、 卫生、消防 等机关行政 事务管理工作 ,确保机关 内部事务保障到位;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市长信箱、市民热线等信访、维稳、综治等工作,确保办理满意度达 100%;加强与供电部门沟通协调,完成局机关家属楼电表“一户一表”改造,将电费收缴管理工作移交给供电部门(6 月底以前)。

  三、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基层监管 所规范 化建设。按照“四有”“五化” “六落实”标准和 2016 年试点方案要求,5 月底前召开全市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9 月底前对县(区)推进情况进行督导,11 月底前进行达标验收,力争全年 90%以上的基层监管所达到规范化 建设标准。 二是配合市食 品药品检验所 推进市食品安全检(测 )能力项目 (市食品药品 检验检测中 心)建设,确保中央扶持 资金和财政补 助资金到位, 安全使用。 三是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相关保障工作。

  四、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经费使用内控制度(3 月底以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严格财务审核、财务核算、财务报告的编制,个人所得税申报,非税征收等工作,确保经费开支依法合规、使用高效。二是搞好决算。1 月 20 日前完成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固定资产决算、工会决算工作;2 月底 前完 成 2 016年新增固定资产卡片录入,报废固定资产卡片清理;3 月底前完成固定资产盘点,报市财政审定后调拨稽查支队资产;4 月底前完成 2016 年为县(区)局采购的执法车、冰箱、电脑等资产调拨;2016 年部门决算审核后,8 月底前完成 2016 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三是编制预算。根据省局要求,2 月中旬前完成县(区)局食品快检车申报工作。3 月底前完成局机关、药检所、稽查支队“2017-2019 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和 2017 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完成 2017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9 月底前编制 2018 年部门预算。四是内部审计。2 月底前完成对局机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6 年财务收支内部审计;4 月底前完成对县(区)局 2015 年-2016 年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五是专项资金申请与分配。4 月底前向市财政申请 2 017年食品检验 经费;中央 、省级专项资 金下达后, 及时拟定分配方案,局党 组会议审定后 报市财政分配 下达。六 是开展业务培训。10 月下旬完成对系统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财务培训。

  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计划

  依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一)制定创建方案。4 月底前完成创建方案起草、本局内部初审。取得创建资格后 15 日内完成方案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

  (二)细化工作措施。5 月底前起草我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意见”,取得创建资格后征求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

  (三)有力推进创建。5 月底前完 成创建 动员会筹备,6 月底前召开创建动员会,启动创建工作。6 月底前建立完善创建工作各项制度。10 月底前召开一次工作推进现场会。年底开展考核评估,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四)创建示范县区。4 月底前,对米易县在四川省首批食品安全示 范县创建中存 在问题,作出 整改提升的 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东 区、西区创建 四川省食品安 全示范区工 作。如时间不冲突,创 建国家食品安 全示范城市、 创建四川省 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一并动员部署。

  (五)推 进“细胞”创建。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放心肉菜 ”示范超市 、食品安全示 范单位、食 品安全示范社区、“康养+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等“食品安全城市细胞”创建,构建有攀枝花特色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体系。

  (六)做 好组织协调。 加强与市目督 办的沟通协 调,将创建工 作 列 入 全 市年 度 重 点 工 作任 务 。 将 创建 工 作 写 入 市政 府2017 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列入 2017 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监管网络

  (一)认 真部署落实。 将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食 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攀食安委〔2017〕1 号)写入市政府2017 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上进行安排部署,列入 2017 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基层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二)积极协调推进。6 月底前市食办召开全市网格化监管经验交流会或现场会,推进工作落实。

  (三)开展调研督查。7 至 8 月市食安办开展 2017 年度工作中期调研 督查,对网 格化体系建设 进行督查, 将“定格、定人、定责、 定标”情况 、村(社区) 网格划定情 况、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员(信 息员、协管员)配备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对调研督查 情况进行通 报,督查结果 作为年度评 价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结果运用

  (一)完 善考核指标。 将日常监督 检问题发 现率、清单管理率、问 题处理率、 结果反馈率等 指标纳入对 县(区)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设定量化考核分值。

  (二)逗 硬考核奖惩。 利用评议考核 规则,由有 关业务科室提出复核 评审意见并 量化评分,将 量化评分计 入对县(区)的评议考核得分。

  四、提升食品药品总体合格率

  (一)精 准把握上级考 核指标。按照 省政府下达 市政府的考核指标、 省级食品安 全评议考核方 案及其细则 、省局下达市局的目标任 务,针对食 品药品总体合 格率的等指 标,及时深入研究和沟通 对接,向市 局提出工作建 议,早谋划 、早部署,精准应对,确 保全市食品 药品总体合格 率稳步提高 ,力争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在省级评议考核中位居 A 级行列。

  (二)突 出评议考核结 果导向。将评 价性抽检合 格率、问题样品检出 率、群众满 意度测评结果 、不合格样 品处置率纳入县(区)食 品安全工作 评议考核内容 ,设置考核 分值,将造成食品药品总体合格率考核不利结果的责任传导到所在县(区)。其中:评价性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样品的县(区),按辖区抽检合格样品比例计分;不合格样品处置率未达 100%的县(区),按件次扣分,直 至扣完该项 考核分值;按 群众满意度 测评结果,对排名靠后的县(区)予以扣分。

  (三)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省、市 2016 度群众满意度测评报告 ,开展一次 群众满意度分 析研判会, 研究提出提升满意度的措施。

  五、加强综合协调工作

  (一)做 好市食安办日 常工作。承担 市食安办的 日常工作任务,建立 食品安全工 作责任制,完 善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机制。承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承办 2 次食安委全体会议、4 次工作联席会议。

  (二)评 议考核工作。 依据国务院、 省政府食品 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 法,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 本市食品安 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研 究制定食品 安全工作目标 考核细则, 并牵头实施评议考核工作,力争在全省评议考核中居于 A 级行列。

  (三)综 合协调工作。 牵头做好省政 府对市政府 三级目标(食品药品 总体合格率 )的目标考核 相关工作, 综合协调食品药品安全有关工作,推进提高食品药品总体合格率。

  (四)食 品药品监管统 计工作。按 照省局统计 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 市食品药品 监管统计工作 。加强统计 报表数据分析和运用,对每季度形成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 、医疗器械 等监督管理工 作的基本情 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制食 品药品监管 统计分析报告 ,为领导提 供统计数据的查询,实行统计监督。

  六、落实好全市重点工作

  协调推进 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质量强 市示范城市 创建、全面深化改革 工作、健康 城市创建等有 关工作。主 要工作措施包括:一是制 定工作方案 ,分解工作任 务。二是协 调推进工作落实。三做好迎检迎审工作。

  七、加强内部管理,提效能、保安全、守廉洁。

  八、完成任务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 加强学法普法

  1.会前学法。认真 执行会 前学法制 度,以<食品安全法>和“三小”条例为重点,作好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开展例行学法服务工作,全年不少于 12 次。

  2.开展职工法制教育。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以自学、集中讲座、外请专家讲授或系统内业务能手交流等 形式进行;利用能力提升项目开展专业法律法规集中外出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法治水平。全年干部职工学法不少于 24 学时。

  3.加强法制人员学习培训。开展法治监督、案件复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专业培训,相关参加一次以上省级以上的专题培训;加强专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和解读,提升法制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法治智力支持,加强调研,全年不少于 2 篇法治论文。

  4.开展广泛普法。深入推进 “法律七进”,按照已形成的工作机制和全市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落实;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学法守法活动,增强企业法治意识,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以“三小”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市性宣传活动,做到经营主体全覆盖,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利用专门时段,特殊节点,结合食品药品科普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增强群众维权意识,营造共治氛围。

  二、规范执法用法

  5.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三小”实施办法等为相关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合理界定“三小”范围;全面清理法治工作制度,修改完善工作流程。(上半年完成)。

  6.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证 件管理 ,规范统一执法权限内容;规范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文书制作;规范证据收集,严格实施行政强制,依法合理自由裁量。

  7.强化把关作用。加强案件复核,依法把好复核关;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复核制度,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严格实施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规范文件实施合法性审查,全年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和报备率 100%。

  8. 落实“双随机 、一公 开”。建立双随机工作机制,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分类建立监管对象、检查人员库,全局实施“双随机”监督检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常态化。(一季度完成)

  三、加强执法监督

  9.监督职责落实。贯彻《事权划分方案》,落实市、县监管事权责任,加强职责履行监督;强化执法监督,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不合格检验报告的案源办理和 12331 群众诉求处理为重点实施专项监督。

  10.规范权力运行。动态清理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公开权力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依法行权,依法公开信息,落实行权平台运行工作机制;以案件评查与随机抽查结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年底开展一次全系统集中案件抽查评查。

  四、规范行政审批

  11.优化审批流程。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流程清理优化,及时更新公布。(上半年完成)

  12.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好上级下放的各项审批任务,加强县(区)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3.完善备案制度。加强小作坊、小经营备案制度执行,统一规范备案工作;加强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完善备案后监督检工作机制。(9 月底前完成)

  五、深化依法治理

  14.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5.深化示范创建。深入推进 “法治部门”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效能提升。

  2017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2017 年食品生产监管的工作思路是以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部署为统揽 ,以创建国家 食品安全城 市为主线,以保障全市食 品生产质量 安全为目标, 结合《攀枝 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工作要点》,计划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

  一是严 格落实“五取 消、四调整 、四加强” 食品生产许可改革要求, 认真研究解 决实施新版许 可管理办法 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 问题。逐步 理顺食品生产 许可工作机 制,优化生产许可快速高效流程,进一步提高许可效率。二 是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食品 生产许可审 批权限,在省 局同意情况 下逐步将低风险品种许可 审批权下放 到县(区)局 ,实现许可 准入与日常监管有效衔接 。三是加强 食品生产许可 事后监管,加 大对新获证企业尤其是 换证未进行 现场核查企业 的事后监督 检和抽查工作力度,对 不符合生产 条件和提供虚 假声明的企 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撤销)许可证书,把好许可准入关口。

  二、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

  一是要 按照《攀枝花 市食品生产 企业风险分 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 求,确定对 各风险等级企 业的监督检频次和抽检频次,在生 产企业全面推 行风险分级管 理。二是按照 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企业的许可信息、监督抽检信 息、监督检信息、投诉 举报信息、 立案查处信息等情况记录 在案,并据 此确定下次风 险等级评定 和监管检查频次依据。三是及时收集、分析风险分级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不断 改进完善符 合我市实际的 食品生产企 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三、继续推进食品生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在前期白酒、植物油、肉制品等重点产品试点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在其他类食品企业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规范企业全面落实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销等记录制度,实现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溯。二是对各县(区)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情况的监督检进行抽查,对没有建立追溯体系、追溯体系不能有效运行、出现不真实信息或记录灭失的进行定期通报,并要求企业所在县(区)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限时整改。

  四、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

  一是落 实《食品生产 经营日常监 督检管理 办法》的规定要求,督促 各县(区) 食品监管部门 依法开展日 常监督检活动,并如实 记录监督检过程和结果 ,做到日常 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建立食品 企业责任约谈 常态机制,对 监督抽检问题严重、监 督检问题 较多的企业实 施责任约谈 ,全年开展不少于 2 次企业责任约谈。三是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全年召开 1 次企业法人落实主体职责述职大会,抽 5 至10 家企业进行集中述职。四是推行食品生产企业抽查“双随机”工作模式, 加强食品生产 企业事中事后 监管。五 是创新监管方式,2017 年拟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组织 1 次交叉检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五、突出监管重点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建 立食品标签标 识监管长效 机制,严厉 打击标签标识内容不真实 、不规范行 为,保证食品 标签标识信 息真实规范,让消费者充 分知悉其购 买食品的真实 情况,科学 引导消费,保障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二 是以我市高风险 食品和特色食品为重点产品,开展不少于 2 次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举一反三,特别是要深入排查治理食品生产过程中“两超一非”问题,严厉 打击在生产 过程中超范围 、超限量使 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 用物质生产 加工食品的违 法行为,使 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 剂问题得到 有效遏制,食 品质量安全 得到有力的保障。三 是继续推行食品 生产监管抽查 工作,确保各 项工作落实到位,守住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不发生责任事故的底线。

  六、强化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

  一是大 力开展《四川 省食品、小 经营店及摊 贩管理条例》宣贯培训 。二是督促 各县(区)食品 监管部门要把 食品加工小作坊作为 风险防控的重 点加强监管, 彻底摸清辖 区小作坊监管底数,建 立小作坊监管 档案,做到一 户一档,并 及时记录监管信息。 三是要加大对小 作坊生产食品 的监测力度, 督促引导小作坊业主 积极改善生产 加工条件,加 强自身管理 水平,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七、不断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 要以学习贯彻食 品安全法及 其配套法规 文件为主线,配合省局 和市局相关科 室强化食品生 产监管人员 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人员 的能力培训。 二是要加强 企业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抽查考核,全年抽考企业不少于 30 家,通过以考促学,提升食 品安全管理 人员履职能力 ,促进企业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八、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一是配 合局创建办做 好国家食品 安全城市创 建涉及本科职责范围的工 作,确保创建 工作有序开展 ,稳步推进。 二是围绕创建国家食 品安全城市 这一中心工作 ,创示范树 标杆企业,结合“质量强 市”示范建 设工作,在食 品生产企业 开展创建食品质量安全示 范企业活动 ,严格行业规 范管理,树 立行业效仿标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 11 月底前完成 5 家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2017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计划

  2017年食品 流通监管工 作将以我市 创建国家食 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 保障安全、保 护团结、保持 廉洁为总基调 ,撸起袖子加油干,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1. 督导行政许 可现场核查 。一是指导县(区 )局依法开展和完善食品 流通环节的 许可工作。二 是对全市基 层监管人员进行培训,使 其掌握食品 经营行政许可 标准,熟悉 食品经营行政许可流程。

  2. 扎实开展食 品专项检查 。针对重点产品、 重点时段组织进行专项检 查工作,突 出问题导向开 展对无证经 营、大宗食品(米、面、油、肉制品、米线、白酒)、节令和特色食品、农村及校园周边食品等进行专项整治,本年度开展至少 6 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工作。

  3.认 真开展日常 监督检 。坚 持问题导向, 科学监测,推行以“随机 抽取被检查 对象、随机选 取派检查人 员”为主要形式的双随机 抽查机制, 建立县(区) 日常监管全 覆盖、市级评查“双随机”、考核评价重平时的监管模式。要将日常监督检与专项检查 相结合,节 令食品与重点 食品相结合 ,重点区域与农村地区相结合,监督检测与监督检相结合,切实保障我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要达到全覆盖,一季度不少于20%、二季度不少于30%、三季度不少于30%、四季度不少于20%。

  4.全面开展示范创建评查。一是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评比。二是在全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每个乡镇不少于1户食品经营安全示范店。

  5.推行食品经营风险评级工作。对全市范围食品流通企业开展风险分级评定,掌握评级数据,科学规划、规范评定,评定A级不少于30%、B级不少于30%。

  6.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以“猪肉、乳制品、米、面、油、水产品、白酒”等为重点品种的食品溯源体系,在食品批发市场探索建立“一票通”工作机制。

  7.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逐步在全市所有农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源头管理水平。

  8.开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传和贯彻。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一是参与制定小经营店的具体认定标准,二是组织县(区)监管人员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熟悉条例、熟悉流程,开展备案、登记等相关工作。

  9.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自身反腐倡廉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做好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17 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总局、省、市局 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会议精神 和市政府食 品安全总体部署和要求 ,围绕“创建 国家食品安全 城市”中心 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四有两责”,坚持问题导向,严防、严 管、严控食品 安全风险,坚 决守住不发 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的底线。根 据攀枝花市食 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 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攀食药监发[2017]2 号)文件精神,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1.积极投 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中。扎实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创建相关工作,切实为全市创建工作添砖加瓦。

  2.落实日常监督检责任。依法规范对餐饮食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建立 评查“双随机”、考核评价重平时的监管模式。强化 日常监督检成果运用, 对日常监督 检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 管理,日常 监督检问题 发现率和处 理率纳入对县(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3.加强学校 食堂等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县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是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学校食 堂食品安全 监督检和校 园周边小餐 饮食品安全治理,重点抓 好春秋季开 学和重点时期 食堂食品安 全专项检查;责成属地监 管局与辖区 内学校逐一签 订食品安全 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各自 责任;全面 落实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责 任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学 校食堂食品 安全第三方评 估试点工作 ;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在 “明厨亮灶 ”建设基础上 ,对城区学 校实施电子监管。同时, 加强与相关 部门的协调和 配合,加强 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 高速公路沿 线服务区、建 筑工地等单 位食堂集中就餐区域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加强 农村自办群 体性宴席 食品安全管 理。落实《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 全管理机制, 督促乡镇政府 负总责,着 力构建基层监管网络,消除管理盲点。全面推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专业加工 服务者备案制 度和健康体检 及培训管理 制度,强化业务指导和 应急处置,着 力预防农村群 体性食物中 毒事件发生,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5.加 强网络订餐 食品安全管 理。按照总局要 求和省局《关于加强第三 方平台网络 订餐的指导意 见》要求, 加大对网络订餐违法行为 的打击力度 ,开展对百度 、美团、饿 了么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行政约谈,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把食品安全关。

  6.加强 重点时段的 餐饮食品 安全监管工 作。指导各县区抓好重大节 假日期间的餐 饮服务食品安 全监管,结 合区域实际开展专项检 查,重点加强 对节日消费量 大、消费者 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 常生活必需的 食品的监督检力度,防 范超能力接待问题。针 对夏季以及细 菌容易滋生时 期食品安全 事故易发的特点,加强 对建筑工地食 堂、学校周边 餐饮服务单 位等食品安全基础薄弱 单位的食品安 全治理整顿, 有效预防和 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加 强小经营店 食品安全监 管。指导各县区 按照《四川省小作坊、小 经营店及摊 贩管理条例》 的要求,督 促引导小经营店改善经营 条件,提升 管理能力,实 现小餐饮布 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

  8.加 强重大活动 食品安全监 管。认真落实重 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规范 要求,协调 指导县区落实 属地监管责 任,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努力实现“零事故”。

  9. 强化餐饮量 化分级管理 。全面实施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单位 量化分级等级 评定和信息 公示覆盖率达到 100%,其中 A 级达到 1%以上,B 级达到 65%以上。

  10.加 快推进“明厨亮灶”工作。2017 年全市 60%的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

  11.开 展示范创建。以量 化分级 管理为基础、以规范 化建设为重点,全 面推进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 示范单位、 示范街创建活动。示范创 建按照不同 区域、不同业 态、不同规 模实行限量控制,三年内 评选完毕。 示范单位标牌 采取流动方 式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复 审。通过创 示范、立标杆 、树样板, 以点带面,整体提升。

  2017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 2017 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源头严防、过程严管 、后果严惩”的监管治 理思路,压实 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使 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 责任,突出问 题导向,创新 监管举措, 严防严管严控医疗器械 安全风险,严 守不发生重大 医疗器械质 量安全事故底线,切实保障广大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一、强化能力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继续抓 好新修订《医 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 及配套法规的培训学习 和贯彻实施。 一是举办医疗 器械监管人 员培训。重点突出《医 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及其 配套法规和 基本业务技能等内容, 切实掌握法律 法规,采取以 老代新、交 叉检查等形式提高监管 人员现场检查 能力。二是组 织医疗器械 生产经营企业相关负责 人培训。重点 突出《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 条例》及其经营相关配 套法规培训和 企业岗位责任 落实等内容 。主要是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参加 ,继续实施法 律法规现场考 核,并建立 健全一企一档管理。三 是组织使用单 位进行管理人 员培训。重 点突出《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 质量监督管理 办法》和规范化建设等 内容。主要 是二级以上医 疗机构和规 模较大乡镇医疗机构、民 营医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分 管领导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参加。上述培训力争在 3 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各类责任

  为确保 各项监管任务 落到实处, 贯彻执行“ 管行业就要管安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双随机”的规定,市局和各县(区)局体外诊断 试剂、装饰 性彩色平光隐 形眼镜、避 孕套等产品列为重点监管 内容,由专 项整治转入常 态化监管, 严格执行日常检查规定和飞行检查制度,着力实现日常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痕迹化。继 续开展橡胶 避孕套质量安 全和装饰性 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 严格落实国 家总局对避孕 套质量安全 和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 镜监管要求 ,重点检查经 营者是否取 得资质、是否超范围经营 、产品是否 具有注册证书 、购进渠道 是否合法、是否执行进货 查验记录制 度等。市局和 各县区局按 照事权划分进行监督检 ,及时将生 产、经营企业 监管信息录 入“四川省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注册电子 监管档案系统 ”。生产 企业。以宣贯《医疗器械 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附录定 制式义齿》 为手段,全面提升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水平,全年“双随机”检查 4 次,每季度各 1 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跟踪检查。经营企业。市局 对经营范围含 有无菌、植入 性医疗器械等 国家、省重点监管目录品种的企业全年“双随机”检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按25%的比例抽查,检查覆盖率全年达到100%,其余经营企业 50%进行抽查;各县区局对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产品的零售企业全年监督检不少于 1 次,其余经营企业 50%进行抽查。使用单位。结合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 全面落实《 医疗器械使用 监督管理办 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院总数的 60%达到医疗器械使用质 量规范化建 设验收标准, 村卫生室、 个体诊所总数的 30%要达到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市局和各县区局对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全年不少于 1 次。

  市局将 组织交叉检查 、飞行检查 等形式对日 常监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全年对各县区局开展督查 1 次,飞行检查医疗器械零售企业 25 户(县区 局分别 为 5 户)、使用单位25 户(县区局分别为 5 户)。

  三、强化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 展无菌和植入 性医疗器械 专项检查。 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购进渠 道是否合法 、是否建立并 执行进货查 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 度、贮存条 件是否符合包 装及说明书 的要求等;使用单位重点 检查是否配 备质量管理机 构或人员、 是否建立覆盖使用全过程 的质量管理 制度、是否统 一采购、是 否严格查验供货者资质及 产品合格证 明文件等。二 是联合相关 部门开展以保健理疗、免 费体验等为 名非法经营医 疗器械专项 整治。重点排查市场、宾 馆、学校周 边等场所,严 厉打击利用 会议、保健理疗、免费体 验等形式非 法经营医疗器 械行为。三 是开展医疗器械使用环节 质量安全专 项整治。重点 检查乡镇卫 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民 营医院、村卫 生室(站) 、个体诊所使用的体外诊 断试剂、使 用期限较长医 疗设备的购 进、验收、使用记录,严 厉打击无资 质、无注册证 、无购进验 收和使用记录等行为。

  四、强化分级管理,促进规范运行

  一是落实责任。要督促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经营相 关配套法规 规定,明确关 键岗位人员 职责、质量管理责任和安 全生产责任 ,建立健全质 量管理制度 并有效运行,落实主体责 任;市局和 各县区局要依 据事权划分 ,做到“谁检查,谁签字 ,谁负责” ,落实监管责 任。二是动 态评定,全面落实《医疗 器械经营企 业分类分级监 督管理规定 》和本市《医疗器械企业 信用等级分 类管理办法( 试行)》要 求,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 违规行为或 不合格的应及 时调整信用 等级,实行动态评定。三 是示范引领 。积极开展示 范创建活动 ,市局和各县(区)推选 1-2 家示范企业,示范企业最好是经营一次性无菌、植入介入类 、体外诊断 试剂、橡胶避 孕套等高风 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充 分发挥示范 企业的引领带 头作用,促 进《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全 面有序实施, 提高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五、强化监测评价,做好抽样检测

  进一步 加强基层监测 能力和队伍 建设,完善 手段、拓展用户、畅通渠 道,在保证 监测数量的基 础上提高监 测质量水平,指导公众合 理使用医疗 器械。一是继 续抓好不良 事件监测的宣传工作,提 高使用单位 不良事件报告 数量,全年 不良事件报告数力争突破 520 例,提升严重事件上报率。二是加强信息和舆情收集、汇 总及分析, 适时发布警示 信息。三是 全面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抽验工作。认真落实省局下达的 2017 年医疗器械质量抽验 工 作 计 划 ,按 时 完 成 抽 样任 务 , 不 合格 医 疗 器 械 查处 率100%。

  六、强化法规意识,确保审评审批制度落实

  一 是严 格医疗器械 许可和备案 事项管理。严 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程序 和许可标准 ,认真落实医 疗器械许可 和备案资料审查和现场检 查的各项要 求,切实把好 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备案准入关。 二是加强第一 类医疗器械产 品备案管理 。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 品备案,及 时公开备案信 息,使用全 国统一的产品备案系统并 加强备案产品 信息审核把关 。三是开展 新许可项目跟踪核查。 加大对医疗 器械许可、备 案的跟踪检 查力度,重点打击 提 供 虚 假 资料 或 者 采 用 其他 欺 骗 手 段取 得 第 三 类 经营 许可、第二类经营备案等违法行为。

  七、强化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凝聚社会共治合力,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市局和各县(区)局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审批、日常监管等信息互联共享,通过信息公开,扩大监管工作影响,调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加强“体验”销售、“美瞳”选购、使用的宣传,采取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安全用械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八、强化工作作风,重视信息报送

  巩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和党 风廉政建设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真 正做到讲规 矩、守纪律, 牢固树立为 民、务实、清廉的监管新形象。各县 区局要统筹安 排和合理规 划,制定经营企业、使用 单位年度检 查计划报市局 。对医疗器 械监管重点工作进行总结 和提炼,及 时报送专项整 治和日常监 管信息,加强沟通和协调,力争每个县区要有 1-2 件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成为亮点和特色工作得到推广。

  2017年药品化妆品生产使用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2017 年,全市药品化妆品生产使用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 惩”的监管 治理思路,压 实主体责任 和属地责任,突出问题导 向,创新监 管举措,严防 严管严控药 品化妆品安全风险,严守 不发生重大 药品化妆品质 量安全事故 底线,切实保障广大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持续发力,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

  1.加强药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强化对 GMP 认证后企业的跟踪检查,全年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不少于 4 次/家。重点开展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质量监管,指导其高质量通过 GMP 再认证。

  2.加强 医疗机构 制剂配制质 量监管,确 保医疗机 构制剂质量安全,全年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不少于 2 次/家。督促医疗机构制 剂室改造, 加大品种再注 册的帮扶指 导力度,完成到期制剂品种的再注册工作。

  3.开展药品生产环节安全检查,对药品生产企业安全设施、有害化学试 剂、高爆易 燃物质等设施 设备的使用 和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全年不少于 2 次/家。

  4.助推 医药产业 发展,积极 推广“公司 +基地+ 农户”的中药材种植养殖模式,鼓励企业发展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 展全市地产 中药材资源调 查,鼓励新 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支持学科齐全、功 能完 备的药 物临床试 验机构(GCP机构)建设,为创新药物临床试验提供政策服务和技术支持。

  二、突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职权划分,开展日常监督检,全年对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不少于 2 次/家,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检查不少于 1 次/家,监督检面应达 100%。

  2.开 展辖区 内医疗 机构药 品质 量、疫 苗使用 质量等 至少 2个以上专项 检查。重点 检查人员是否 具备管理能 力、供货商资质审核及验 收制度是否 落实、冷链储 运是否符合 要求、药品存储条件是否 合格。严厉 打击医疗机构 ,特别是民 营医院及个体诊所从非法 渠道购进药 品、购用假劣 药品、违法 配制制剂、以行医之名非 法销售药品 等违法行为。 协助有关部 门落实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

  三、严控风险,抓好特殊药品监管

  1.加强特殊药品经营企业重点监管,开展月巡季查,全年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不少于 6 次/家,开展至少 2 个以上特殊药品专项检查或联合检查。

  2.每月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总局特殊药品信息报告系统”对 易流失、易 滥用特殊药品 流向进行抽 查,确保特殊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3.年内按省局安排完成辖区内 3 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筛选工作,加强 与公安、卫 计等部门的沟 通协调,积 极开展联合检查,共筑特殊药品管理安全防线。

  4.全面梳 理全市放射性 药品使用单 位,做好相 关换发许可证事项。

  四、严格奖惩,狠抓药化不良反应监测

  1.落实全 市药品不良反 应监测管理 工作,组织 全市药化安全性监测宣传、培训及考核工作至少 1 次。指导各级监测机构(网点)开 展监测、评 价、报告、调 查等工作, 及时调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结构,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 800份,力争新的、严重占比不少于 25%,医疗机构报告比例不低于80%,每月发布报告 数量通 报,每季度发布分析报告,避免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群发事件。

  2.持续开 展药物滥用监 测,加强对 滥用监测单 位的指导和督促,挖掘违法可疑信号,进一步拓宽监测网络,开展 1 次监测网点督查,全年上报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不少于 1000 份,每半年开展一次数据分析,及时为全市毒情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3.大力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充分发挥 2 家哨点医疗机构 的作用下进 一步拓宽监测 网络,全年 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 100 份。

  五、创新监管,拓展提升示范带动

  1.对全市 2 家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一是落实责任。要 求企业进一步 细化各人员岗 位职责并在 生产场所予以公示,监 管部门组织企 业负责人、质 量负责人、 关键岗位人员书面测试 ,公布测试结 果,建立完善 考核档案, 纳入分级管理评定内容 。同时,明确 监管责任人, 并在企业信 息栏公示。二是动态管 理,根据药品 生产企业管理 状况及监督 检、行政处罚记录等 信息进行动态 管理,在对风 险等级高的 企业加大监督检和抽 检频次的同时 ,对已评定企 业及时按实 际情况给予降级或升级 处理,做到动 态监管常态化 。三是示范 带动,完善药品安全信 用体系,推动 信用信息共享 ,探索建立 药品生产企业“黑名单 ”制度及行业 退出机制,加 大对失信企 业惩戒力度,加大对评 定为优秀企业 的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优 秀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按照医 疗机构药品质 量管理规范 化建设指导 意见及各级监管部门 制定的方案, 全面推进医疗 机构药品质 量管理规范化建设,督促县区 2017 年按计划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 建设及现场验 收工作,各县 (区)完成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院比例不低于辖区此类医疗机构总数的 60%,个体诊所、村卫生站(室)等其他医疗机构比例不低于辖区此类医疗机构总数的 30%。在全市试行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公示制度,通过公示全市医疗机构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情况,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其药品使用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六、强化服务,促进各类责任落实

  1.加强对 县区药品、化 妆品使用环 节监督管理 工作的检查评比力度 ,实施工作绩 效与相关经费 保障挂钩的方式,促进各项工作落 实。采取双随 机的模式每年 对各县区医 疗机构、化妆品使用单位组织进行飞行检查、跟踪督查不少于 1 次,每次督查单位各县区不少于 5 家次。

  2.指导县区建立了药品法规知识题库,通过 QQ 群下发。要求其在每次监督检前,安排 20 分钟时间,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对 企业法人、质 量负责人、关 键岗位从业 人员进行书面测试,公 布测试成绩, 建立考核档案 ,纳入企业 分级分类管理评定内容 ,不断提升药 化使用单位主 体责任意识 、诚实守信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

  3.加大培 训力度,优化 培训内容, 创新培训方 式,组织县区监管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至少 1 次,同时加大对培训效果的考核和评估,确保相关培训取得实效。

  七、协同配合,积极落实医改禁毒等工作

  配合有关 部门,积极履 行市各领导 小组成员单 位职责,认真开展医疗 卫生体制改 革、禁毒、艾 滋病防治、 重症精神病防治、基层中 医药服务能 力提升、慢性 病防控、中 医药产业发展等工作,及 时报送有关 信息和总结, 确保本局各 项指标顺利完成。

  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 真学习贯彻 中央八项规 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 ,不断提升 自身反腐倡廉 、拒腐防变 的能力,切实转变作风,持之以恒纠正“四 风”,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廉洁高效完成。

  2017年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省、 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药品化妆品 市场监管工 作要紧紧围绕 “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的监管治理 思路,压实主 体责任和属 地责任,突出问题导向, 创新监管新 举措,严防严 管严控药品 化妆品安全风险,严守不 发生重大药 品质量安全事 故底线,切 实保障广大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加强日常监管

  (一)加强药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

  日常监管 要突出重点、 强化力度、 突显成效。 将药品的采购验收和储存养护列为重点环节;将非 法购进 药品、出租(借)许可证和经 营柜台、“挂 靠”或“走票 ”、执业药师 和药学技术人员挂职不 在岗、不按 规定销售处方 药品、违法 销售假劣药品等列为重点 行为;将注 射剂、冷链药 品、生物制 品、违规广告宣传药品、含特药复方制剂、终止妊娠类药品、毒性中药材(饮片)、基 本药物等列为重点品种。监督药品批发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两票制”规定,促使企业在货、账、票、款、证做到一致性,有效落实“两票制”改革工作。加强利用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监督检,严查非法销售药品行为。确保日常监督检覆盖率100%,对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公司总部日常监督检不少于 3 次/年,对零售药店(门店)日常监督检不少于 2 次/年。

  (二)加强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

  重点加强 化妆品批发市 场、化妆品 专卖店和特 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 妆品、出现 严重不良反应 的化妆品的 监管,监督经营单位按规 定索证索票 ,严把进货验 收审查关, 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确保日常监督检覆盖率 100%,对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不少于 1 次/年。

  (三)加强集贸市场的监管

  将集贸市场的监管列为监管重点,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药品、以非药品冒 充药品、销 售自制制剂、 销售毒性中 药材等行为,要加强与工 商、公安、 卫生等部门的 联合协作, 要投入较多的执法力量, 保持对集贸 市场监管的高 压态势,坚 决取缔和查处各类违法行 为,有效规 范集贸市场经 营行为,日 常监督检每年不少于 3 次。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在总结 2016 年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基 础上,查找 药品流通领域 存在的问题 和薄弱环节,围绕问题和 薄弱环节, 市县(区)两 级监管部门 分别制定开展药品流通领 域专项整治 “回头看”行 动方案,切 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 施。将购进 药品渠道不规 范、挂靠( 走票)销售药品、执业药师(药师)不在职(岗 )、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销售 特殊药品复 方制剂、非法 回收药品、 违规宣传推销药品、农贸 市场违法销 售自制制剂和 中药材(中 药饮片)等列为重点整治 行为,将生 物制品、冷藏 冷冻药品和 终止妊娠类药品列为重点 整治品种。 围绕整治重点 ,强化监督 检和案件查办,突出问 题整治,突 显专项整治成 效,进一步 净化全市药品市场。

  (二)扎实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省局 的工作部署, 市县(区) 两级分别制 定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为期 6 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 组织实施, 重点打出非法 自制化妆品 、非法经营特殊用途化妆 品和“四无 ”化妆品(即 无《化妆品 生产许可证》化妆品、无 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的化妆 品、无批准 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严查严惩各类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成效。

  三、强化跟踪督查

  (一)强化药品经营企业 GSP 认证跟踪检查

  突出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纠正 重审批轻监 管现象。市县(区)两 级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按 照监管职责 ,结合日常监督检,分别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要按照 认证现场检 查的方法和程 序进行,要 全面逐条检查企业质量管 理体系运行 情况,全面掌 握企业的真 实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执行 GSP 规范,防止企业 GSP 认证后“下滑”,检查面不少于 30%。

  (二)认真落实“双随机”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度

  市、县( 区)两级按照 监管职责, 分别组织开 展药品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和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和飞行检查要坚持以问题 为导向,依 法严肃查处涉 药单位及人 员违法违规问题,检查面不少于 20%,各县(区)撤销零售药店(门店)GSP证书不少于 2 家,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双随机”检查 和飞行检查 工作档案,公 开公示检查 情况和违法企业查处结果 ,对药品经 营企业保持高 压的监管态 势,监督企业认真落实体责任。

  四、深化分级管理

  (一)落实责任

  在认真 总结药品 零售药店分 级管理经验 的基础上 ,推进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开展分级管理,在 2017 年9 月 30 日前完成分级管理评定。监督企业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 职责和工作程 序,并严格执 行到位。指 导企业扎实开展从业人员 岗前培训和 在职培训,全 面完成学习 任务。市、县(区)两级监管部门分别建立完善药品管理法规和 GSP 知识题库,在每次 监督检前 ,组织对企业 负责人、质 量负责人、关键岗位从业 人员进行书 面测试,公布 测试成绩, 建立企业考核档案,纳入 分级管理评 定内容。督促 企业强化各 项经营管理措施落实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要明确企 业监管责任人 员,并按要 求在等级公 示牌上公开相关信息。 强化监管责 任落实和工作 考核,压实 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有针 对性监管, 监督等级差的 企业提高管 理水平和经营能力,整体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动态管理

  坚持对已 评定等级的企 业实施动态 管理,已评 定企业如违反法律法规 、经营管理 不善、存在严 重问题的予 以降级处理;已评定企业 对评定中的 缺陷项目积极 整改到位或 者经营管理有明显提升的 予以升级。 动态管理与日 常监管相结 合,做到动态监管常态化,对企业保持强有力的监管态势。

  (三)示范带动

  在动态监管的基础上,对于连续保持三年优秀等次的企业,组织综合评定后,参照市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药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食药监发〔2012〕117 号)命名为“药店安全示范店”,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突出抽样检验针对性

  市县(区 )两级监管部 门要加强药 品和化妆品 抽验工作的领导,按照 上级文件要 求,制定好抽 验工作方案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精心组织实 施,按时圆满 完成任务。 药品抽样原则在基层经营 使用单位抽 样,提高基层 抽样覆盖率 ;要扩大被抽样单位覆盖面,抽样单位覆盖率不低于 95%;提高抽样的针对性,要下大力提 高监督抽验 不合格药品检 出率。扎实 开展抽验结果分析应用,依法查处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查处率 100%。化妆品抽验按 省局的文件 要求抽样和送 检。及时向 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上 报抽验信息 和资料,加强 上下之间的 交流和沟通,切实做好抽 验工作的考 核考评工作。 市局把药品 抽验纳入对各县(区)局 全年目标考 核内容之一, 开展对药品 抽验工作的考核,确保高标准全面完成抽验工作。

  六、认真落实清理召回制度

  高度重视 问题药品化妆 品的清理召 回工作,对 国家局和省局通报的问 题药品和化 妆品,市、县 (区)现两 级监督部门按照监管职责 ,及时进行 安排布置,并 组织开展检 查清理,发动企业积极参 与,全力组 织清理召回。 对检查发现 的问题产品,按相关文件 要求,视违 法情况分别采 取下架处理 、协助召回、依法查处等处理措施,对问题产品的处理率达 100%。按时汇总和上报清理 的查处情况 ,通报问题产 品的清理、 召回和查处情况,有效控 制问题药品 和化妆品在市 场上扩散, 切实保障公众权益。

  七、牢固树牢服务理念

  狠抓监管业务能力培训,3 月底前完成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培训 ,切实提高 业务技能。在 履行监管职 责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为 监管单位和 群众服务的意 识,寓服务 于监管,通过监管促进经 济发展。继 续秉承“服务 群众、倾听 民声、化解矛盾、引导舆 论”的理念 ,通过适当的 方式,及时 反映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 动态,普及 药品化妆品安 全常识,探 索执法检查与群众互动相 结合的模式 ,主动倾听群 众的对监管 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更 多公众了解 和参与药化市 场监管工作 ,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坚持依法 、公开、公正 、高效和便 民的原则,不断改进工作 作风,减化 工作程序,提 高办事效率 ,廉洁依法行政,自觉接 受组织监督 和社会监督, 认真为监管 单位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维护监管 部门形象。深 入监管一线 ,分析研究监管单位经营 上存在的问 题和困难,为 监管单位出 谋化策、排忧解难,为推动全市医药经济的发展做新贡献。

  2017年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按照《攀 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落实监督抽检责任

  认真做好国抽、省抽监督抽检工作,确保不合格样品后处理实现 100%。加大本区域食品重点品种、大宗商品抽验抽查力度,市、县(区)两级抽检量按 3 份/千人的标准达到 3600 批次以上。

  1.按照省局《2017 年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规定,配合省局委托的承检机构做好 255 批次国抽任务的抽样工作,组织实施省级民生工程食品抽检 258 批次,突出问题导向,问题样 品检出率高 于全省平均水 平。在收到 不合格样品报告后一个工 作日内将不 合格样品抽检 资料移交市 稽查支队开展核查处置工 作。并按照 “国家食品安 全抽检监测 信息系统”要求对核查处 置情况进行 督促和按规定 录入上报, 确保不合格样品处置率达 100%。

  2.制定市级 2017 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方案,落实分解市、县(区)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3700 批次(含食用农产品)任务,抽检食品突出我市重点品种(米、面、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米线、白酒、豆制品、保健食品、节令和特色食品等)、重点区域( 学校、机关 食堂、批发市 场、大型超 市)和重点环节(生产企业、小作坊)。并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落实进度要求,确保抽检任务于 2017 年 11 月底全面完成抽检任务。在收到省、市 级食品抽检 不合格报告后 一个工作日 内将不合格样品抽检资料 移交市稽查 支队开展核查 处置工作, 并对核查处置情况进行督促,确保不合格样品处置率达 100%

  二、搞好风险研判

  实行突出 风险点和重大 问题台账管 理挂牌督办 。每季度开展一次食 品药品风险分 析研判。探索 风险防范有 效措施,建立风险处置机制,确保高等级风险隐患处置率 100%。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红名单”制度。

  1.2017 年 1、2、3 季度开展食品药品专项风险研判,针对重点品种和环节进行专题研判,4 季度进行综合性研判。通过研判形成突 出风险点防范 和治理清单, 针对研判出 的突出风险点和重大隐 患实行台账管 理,市局成立 督察组进行 挂牌督办。确保突出风险隐患处置率 100%,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

  2.计划 2017 年 2 季度制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红名单”制度。拟 从有无违法违 规行为、被食 品药品监管 部门评为食品药品安全 示范单位、食 品生产经营风 险等级、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方面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评审。

  三、开展应急演练

  完善食品 药品安全突发 事件应急处 置预案。年 内举行一次食品安全事 故三级响应 实战演练,同 时指导相关 县(区)局开展四级响应演练。

  1.已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修订印发了《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 局药 品和 医疗 器械 安全 突发 事件 应急 预案 》。 已启动《攀枝花市 食品安全事 件应急预案》 的修订工作 ,待省级食品安全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 出台后,对《 攀枝花市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及时修订。

  2.计划与西区食药监局联合开展一次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三级响应实战演练,演练脚本在 2017 年 6 月底制定完成。为确保演练的 顺利开展, 由市食安办成 立应急演练 工作小组,制定演练工作 方案,统筹 组织协调市食 安办成员单 位进行演练相关事宜的办理。计划 2017 年 9 月前确定广告公司进行整个演练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演练场景前期拍摄工作,2017 年 9 月至 10月进行正式演练。同时做好对县区局开展四级演练的指导工作。

  四、加强保健食品日常监管

  对市局直 接监管经营保 健食品的药 品批发企业 和连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指 导县(区)做好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虚假宣传及 夸大宣传专 项治理,开展 保健食品监 督抽检不少于40 批次。

  2017年人事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围绕中心,全力做好服务党组工作

  1.认真组 织筹备局党组 会。按照一 月召开一次 局党组会的原则,认 真细致的做好 局党组会的会 前筹备工作 ,会议议题及资料一般提前 1 天左右送达局党组成员,为会前充分酝酿留足时间。认 真做好党组会 议记录,及时 编发会议纪 要,会后会同监察室对 会议议定事项 落实情况进行 认真督查, 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2.协 助党组认真 抓好中心 组理论学习 。认真制 定2017年党组中心组 理论学习计划 ,学习内容以 认真学习贯 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 全会、省委十 届九次全会和 市第十次党 代会精神,以及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和 党章党规为 重点。为解决工学矛盾 ,将灵活运用 局务会、局长 办公会、局 党组会等会前时间进行 集中学习,集 中学习次数1 2次以上。积 极督促中心组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力争全年每人各完成1篇以上调研文章。严格中心组 集中学习考勤 ,及时上报相 关学习信息 ,并做好学习资料档案。

  3.协助党 组抓好干部 任用选拔工作 。认真贯彻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选人用人“5+1”文件要求,严格 按照干部选 拔任用程序, 不断完善和 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制定 2017 年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和干部交流调整方案,并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力争在 3 月底前完成一部分干部交流调整,5 月底前完成 2 名正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另外,还要协助市委 组织部做好 我局调研员的 选拔任用工 作,以及做好2016 年选拔任用的 3 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转正工作。

  4.做好服务党组的其他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适时做好党组专题学习教育(如年度专题学习 教育 )、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联系困难群众等事项。

  二、立足服务、全面落实好干部人事政策

  5.认真细 致的做好劳 资保障工作。 每月按规定 时间认真核算和上报干 部职工的月 工资,做到一 月一工资条 ,凡有调整和变化当面讲 清,不让干 部职工有后顾 之优。严格 按照有关劳资规定和市人社局要求,做好 2017 年干部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工作,2016 年度目标 绩效奖和一 次性奖金 核算申报工 作,以及 2017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公积金调整申报等工作。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组部和省、市委组织部 关于干部人 事档案管理工 作的相关要 求,从“严、全、精、细 、实”五个 方面着手,不 断加强干部 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不断完善转递、查阅 、借阅和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五不转递”、“五不查阅”、“四不借阅” 刚性要求,促进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

  7.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我局 2017 年干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计 划,抓好新 任职干部、执 法监管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和综合监 管人员培训 ,组织人员到 先进地区学 习先进经验,定期组织干 部职工开展 业务培训,提 高依法行政 和科学监管能力。

  8.开展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2 月底前,全面完成 2016年度局领导 班子成员、 一般干部、工 勤人员的年 度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 并指导市食 品药品稽查支 队和市食品 药品检验所完成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及时上报考核结果。

  9.做好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工作。执行好 2016 年我局印发的《关爱职工制度》,对生病住院、过生日 、生小孩的干部职工及时看望慰问 ,第一时间 送去单位领导 和同事们的 关心和祝福。利用春节、 端午节、中 秋节等重大节 日开展好节 日慰问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干部职工购买少量节日慰问品。在 2017年下半年, 根据市人社 局安排组织开 展好干部职 工三年一次的体检活动。

  10.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策,加强 与我局离退 休老同志的沟 通联系,积 极回应他们所关心的热点 问题,关心 关爱他们的身 体健康,尽 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遇到 的实际困难 ,对在攀的老 同志多走动 走动,对不在攀的老同志 多电话交流 交流,让老同 志们为食品 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多发挥余热,对老同志做到政治上生活上都要关心照顾。

  三、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思想保障作用

  11.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攀枝花市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党建工 作责任制》、《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党建 工作职责和 任务,加大党 建工作目标 考核力度,使我局党建工 作更加制度 化、科学化。 组织党务干 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年 度培训,不 断更新党务干 部的知识结 构,拓宽其视野,进一步提升我局党务工作水平。

  12.强化党员政治学习教育。不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抓 好党的十八 大、十八届六 中全会、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 届八次九次 全会、省委经 济工作会议 、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经 济工作会议 精神的学习贯 彻,坚持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武装头脑 ,深入学习习 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 治国理政新 理念新思想新 战略,引导 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 识、大局意 识、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 ,自觉在思想上政 治 上 行 动 上与 以 习 近 平 同志 为 核 心 的党 中 央 保 持 高度 一致,坚决维 护党中央权 威和党的集中 统一领导, 确保中央大政方针、省委 市委决策部 署落地落实。 组织开展好 “党员学习日活动”,不断推动学 习型党 组织建设 ,并坚持学以致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1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压 实主要领导 “第一责任人 ”责任和班 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 督巩固发展 良好政治生态 的决定》和 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 内政治生活 严格党内监督 巩固发展良 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要求,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 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 话等制度的 落实,不断强 化党内监督 约束,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14.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巩固“四风”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省政 府和市委、市 政府十项规 定,抓好党员干部行为规 范的进一步 落实。深化联 系服务基层 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县(区)局制度,采取经常性调研、蹲点调研、专题调研等 方式,认真 听取县(区) 局的意见建 议,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 难和问题。 积极开展志愿 服务活动, 增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

  15.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 》《廉洁自律 准则》《纪律 处分条例》为 重点,开展正反两方面 的党性党风 党纪教育,开 展警示教育 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16.全面推进机关群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 市委《实施意见》,规范和完善我局工、青、妇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以“喜闻乐见、广 泛参与”为 原则,进一步 增强群团活 动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17.扎实推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面巩固 2016 年以来的扶贫成果, 与联系村盐 边县温泉乡那 片村两委共 同协商制定好《2017 年帮扶协议》,进一步压实局驻村工作组及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任 务,加强与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 委、市扶贫移民局等单位 的沟通联系 ,不断整合资 源,全力帮 助联系村打好脱贫攻坚战,力争到 2017 年底实现全面脱贫。

  四、突出重点,认真完成好其他重要工作

  18.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宣传教 育工作,利用局大门 LED、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广大干部职 工把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自觉转化为实 践行动。深入开展市级 文明单位创建活 动,不断丰富机关精神 文明建设内涵。组织干 部职工开展志愿 者服务,进一步密切干 群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19.持续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期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7 年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点》,以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为抓手,持续做好对本单位 干部职工未成 年子女的关心 关爱工作, 结合职能职责认真开展 全市青少年饮 食用药安全监 管保障工作 ,重点抓好春秋两季校 园食堂食品安 全专项整治, 对食品药品安全中侵害青少年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下快手出重拳零容忍。

  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一、协助局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压实两个责任。拟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意见,组织召开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暨廉政党课会议,搞好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 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与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及纪检机构监督责任清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继续执行并完善行政执法“五汇报”制度,重点监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推进正风肃纪持续开展。

  二、突出主业主责,进一步深化“三转”

  (一)把 纪律和规矩挺 在前面。认 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纪律处分条例 》《问责条例 》和《党内监督条例》,从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发挥各支部 纪检委员的 监督职责,用 党章党规党 纪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二)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维护纪律检查的严肃性。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和不良反映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使全体党 员干部充分认 识抓早抓小 、动辄得咎,禁于初谋、 防于未然的 基本内涵。认 真处理上级 部门转办案件与信访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复。

  (三)继续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拟定《2017 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和《2017 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建立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台账,做好5年工作迎检资料收集准备;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四)切实抓好廉政教育。创 新教育方式,突出学习效果,增强全体职 工“不想腐 、不能腐、不 敢腐”意识 ;继续实行局党组班子成 员廉政谈话 记录制度,排 查关键岗位 和易出问题人员,及时进 行诫勉谈话 和教育提醒; 协助人事部 门组织好班子成员讲廉政 党课;驻局 纪检组负责人 对局直属单 位和局机关中层干部进行 1 次集中廉政谈话。

  (五)加强对局行权平台与监察平台的动态运行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搞好资料录入,及时处理预警报警。

  (六)完成至少 3 则纪检监察或其他政务信息采用任务。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建设

  (一)加 强纪检监察理 论业务知识 学习,着力 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素质。

  (二)坚 持从自身做起 ,自觉以身 作则、率先 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 风,带头遵 守纪律规定, 带头接受群 众监督,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对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1 次调研,积极探索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四、完成上级纪检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