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4-10-16 来源: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目 录
序言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 战略目标与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优化城区幼儿园布局结构
(七)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原则
(八)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九)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一)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三)做精做强普通高中教育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五)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六)大力实施职教攻坚
(十七)积极发展与本地产业战略相一致的职业教育
(十八)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十九)高质量完成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
(二十)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第七章 高等教育
(二十一)加强校地合作机制建设
(二十二)大力支持攀枝花学院发展
(二十三)大力支持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发展
第八章 民族教育
(二十四)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二十五)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第九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
(二十七)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二十八)提高残疾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章 继续教育
(二十九)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阵地建设
(三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
(三十一)完善继续教育体系
(三十二)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
第三部分 重点工程与改革试点
第十一章 教育体制改革工程
(三十三)更新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四)强化政府统筹,创新办学管理体制
(三十五)实施民办教育促进计划,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三十六)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三十七)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完善评价导向机制
第十二章 学前教育建设工程
(三十八)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
(三十九)实施早教普及计划,加强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第十三章 基础教育总体战工程
(四十)注重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十一)实施优质教育链计划,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第十四章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四十二)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五章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四十三)加快职教园区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集群式发展
(四十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六章 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
(四十五)实施多媒体教室普及计划,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四十六)加强互联互通网络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
(四十七)全面推行电化辅助教学,提高电教手段运用水平
(四十八)实施电子政务计划,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七章 学校文化建设工程
(四十九)支持学校办出特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五十)实施品牌培育计划,增强教育软实力
第十八章 名师培养工程
(五十一)加强名优教师培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九章 教育民生工程
(五十二)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章 开展改革试点
(五十三)大胆探索,稳妥推进九项改革试点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四)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五十五)大力引进优秀中青年教师
(五十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五十七)提高教师队伍业务素质
(五十八)稳定优秀教育人才队伍
第二十二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九)加大教育投入
(六十)完善投入机制
(六十一)加强经费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六十三)推进教育行政机关内部改革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第二十四章 加强教育研究与交流合作
(六十五)建立研训一体化机制
(六十六)加强教育科研
(六十七)促进教育交流合作
第二十五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七十)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实施
序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既是培育人才、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接受文化教育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实力、魅力、活力、和谐”攀枝花,加快攀枝花现代化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攀枝花教育起步晚、底子薄,但发展比较快。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实施“科教兴攀”、“人才强市”战略,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在全省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率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率先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农村教育得到加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保持了较高水平并持续增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素质教育向纵深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极大地提高了全市人口的基本素质,为全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未来十年,攀枝花将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关键期,发展转型、产业升级与城市品位提升的加速期。面对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面对攀枝花推进“四个倾力打造”战略重点,加快“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的发展进程,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强烈期盼,全市教育事业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对教育优先发展、适度超前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落实不够到位;教育结构布局还不够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边远地区教育发展滞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教育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特色不足;教育投入不足,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条件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差距;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影响力的名师名家较少;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缺乏。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攀枝花教育必须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加快发展。要以“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区域性教育高地”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发展,使教育发展水平达到全省一流,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本地接受高水平的优质教育,为增进攀枝花的人文性、宜居性作出更大贡献,为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广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攀”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适度超前发展,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和区域性教育高地。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市情,遵循教育规律,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的幸福指数。
(二)工作方针
优先超前、加快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是结合全市实际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在提高城市竞争力,倾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进程中,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加快发展攀枝花教育的紧迫意识,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战略思想,遵循国家政策导向,创造性地全局谋划、超前规划。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在城市新区建设中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配套设施。建立健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障制度,将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并实行问责。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努力实现攀枝花教育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育人为本、全面发展。教育事业最根本的职能是培养人、发展人,育人为本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把促进受教育者的健康成长与不断提高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心每一位学生,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发挥学校、教师主导作用,尊重学生主体性,激发学生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培养造就合格的社会公民、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各级各类高水平人才。
改革创新、特色发展。改革创新是促进教育发展与提高教育质量的强大动力。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前提下,通过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鼓励各级政府采取超常规举措推动教育快速发展、跨越式发展。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学校内涵式特色发展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在不断的改革实践中优化教学过程,帮助优秀教师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增强全市教育的生机与活力。
促进公平、均衡发展。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公平是基本教育政策。要将促进公平作为各级政府制定、实施教育政策的基本追求,稳步推进教育在更大范围内的均衡发展。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原则,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公民依法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实施政策倾斜,加强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完善并落实困难群体子女就学扶持政策,不断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逐步提高全市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提高质量、内涵发展。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必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以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注重民族精神与社会责任感、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必须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力求实现学生较低课业负担下的高效率、高质量。倡导教育家办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培育更多的精品、优质名校,出名师、育英才。
服务社会、共享发展。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服务于国家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在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社会教育等领域,要始终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作为政府和教育系统的第一要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领域,要紧紧围绕全市的产业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突出发挥教育的学科、专业、人才、知识、技术等方面的牵引、推动、支撑作用,大力培养、汇集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市和区域性教育高地。
实现高水平普及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普遍开展;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巩固率达到99%以上,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和均衡化发展;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2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公共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就学机会更加均等。困难群体教育资助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教育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现代化进程,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素质教育得到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职业学校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水平不断提高,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完善。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与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创新、实践能力明显提升,各级各类人才服务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
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并重,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成长“立交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度提高,社会教育网络臻于完备,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保障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学有优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体制机制更加充满活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开放互动、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主体多元的办学机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形成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教育管理机制。健全教育投入与师资配备、培训提高制度,形成保障有力、稳定持续的教育保障机制。加强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形成互动合作、优势互补的教育协调机制,教育体制机制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服务社会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各类教育与攀枝花总体发展战略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城市转型要求相衔接,与全市人口总量结构变化、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协调。青少年儿童的公民素质养成与各级各类人才的奠基培养基本满足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需要。教育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产业化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表
指标
|
2010年
|
2015年
|
2020年
|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
92.2%
|
96.0%
|
98.0%
|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83.17%
|
99%以上
|
99.5%以上
|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5.1%
|
97.0%
|
97.0%
|
4.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
|
5.1:4.9
|
4.8:5.2
|
4.8:5.2
|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24.9%
|
32.7%
|
40.0%
|
6.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
|
11.0
|
12.0
|
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12.7%
|
20.0%
|
30.0%
|
8.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
|
13.5
|
14.0
|
9.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
15.52%
|
高于省定标准
|
(四)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增强学生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本土文化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品德修养教育、知恩感恩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品质。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引导学生主动适应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创造。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培养人文精神与提高科学素养的统一,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为其终身幸福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开发、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2015年达到96%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建立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公益性育儿指导服务城区覆盖率达到90%,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达到80%。
(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优化城区幼儿园布局结构
坚持因地制宜,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注重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新区建设进程中的学前教育配套建设,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够接受到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支持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发展学前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城市新区建设要求,实施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七)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原则
强化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保证新城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和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不断提高公办比例的办园格局。在实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大企业举办学前教育,提倡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年加大政府投入比重,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
(八)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强化部门管理职能,着力解决幼儿教育不规范问题。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办园条件、人员配备和教师资格的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确保学前教育的物力、人力资源条件。落实学前教育准入制度,加强监管督导,加大指导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加强收费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加强安全监管,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大力倡导活动教学,注重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协调发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九)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义务教育阶段尤其要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15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农村区(县)适度集中办学,初中集中在县城或聚集性城镇,小学高段集中到乡镇中心校,低段在村小教学点就近入学。根据城市新区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对低收入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实施资助政策。全面监控和掌握学生流动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基本消除辍学现象。
(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积极开展“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到2015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区域内学校改建、扩建、新建用地。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和相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建立对地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表彰奖励和情况通报制度。
切实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指导帮助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大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搭建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师、校长互动、交流平台,促进师资队伍均衡发展。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探索建立教育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帮扶工作机制。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到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支持发展高质量民办学校,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十一)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思想不动摇。把德育融汇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到教育工作的始终。按照“三贴近、三统一”原则,即力求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跟上时代节拍相统一、传承中华民族文化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元素相统一、以教师为主导的系统宣讲教育与以学生为主体的自我践行修养相统一,建立健全全方位育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工作机制与考评机制。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科学确定阶段性的德育目标与内容,不断拓宽德育途径,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加强载体建设,深入开展德育主题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课堂教学的中心地位不动摇。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注重课程与教学过程的改革与优化,倾力打造高效课堂。要以学定教,树立为学而教的思想,深入研究课程标准,准确把握课程目标,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合理分解学习任务,灵活机智推进课堂教学进程。注重预设与生成的统一,聚焦、落脚于每一节课、每一阶段教学目标的达成。注意激发与维持学生的学习动机,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培育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引导、教会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坚持把学生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放在首要位置不动摇。全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和预防近视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财政支持的中小学生年度免费体质健康检测制度,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分析工作。高度重视学生饮食营养,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在住校生中推行营养配餐,在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和民族地区制定分类标准,实行肉食蛋奶专项补贴,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伙食补助。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引导帮助学生积极参加自己喜爱的体育运动项目,掌握相关的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健身习惯。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艺术教育、艺体特长展示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和课程标准,配齐各学科教师,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控制作业量和考试的频度、难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禁义务教育阶段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级;严禁以各种等级考试、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严禁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作为对教师、学校和地区进行排名和奖惩的依据。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评价与学校工作过程督导,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举报、问责制度,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充分发挥评价与督导的监测、督促与导向作用。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高中阶段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建设足够学位,保证在全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都可以升入高中阶段学习。强化市政府对高中教育的举办、投资和管理责任,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注重多元化发展。适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比重,促进两类高中教育同步、协调发展。进一步发展综合高中,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探索普职整合的办学模式,通过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全力构建青少年学生成才立交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布局,加大城乡薄弱高中调整改造力度,培育壮大优质教育资源,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三)做精做强普通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承担着促进学生进一步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国民基本素质和为高等教育培育优质生源、为国家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奠基的多重任务,其办学质量是一个地区基础教育质量与水平的综合体现。要控制、稳定普通高中办学规模,适当减少薄弱学校招生,鼓励普通高中向综合高中发展,加强与优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名校之间的合作。积极支持做精做强优质普通高中,促进普通高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积极探索优质高中生源均衡分配改革,促进学校之间差别化发展、集团化发展与合作竞争式发展。把市三中、市七中两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业内广泛认可的高中名校,把大河中学、米易中学建成享誉攀西、辐射周边的优质高中学校。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普通高中是青年学生从学校教育大批走向社会、进入国民经济生产领域的第一个重要出口,必须把学生的公民素养、综合素质、社会适应能力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的根本追求。普通高中教育作为普通高等教育的预备教育,必须着力提高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选拔的能力与后继性可持续发展的实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丰富选修课内容,开发反映攀枝花文化与学校自身特色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选择。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适应课程设置要求的学分管理制度,改革对学生、教师及学校的评价内容及方式,构建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坚持全面育人、因材施教、分类育才,向机制创新要活力,向学校管理要质量,向教学改革要效益,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活动的针对性、艺术性和有效性,整体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与育人质量。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五)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坚持遵循职业教育内在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统一,服从国家利益与服务地方发展的统一,坚持政府统筹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受教育者负担成本与公共财政支持相结合。将职业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其规模、结构、质量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城市职业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并重、职业预备性学校教育与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并举,构建和完善与攀枝花地方产业发展战略相呼应、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职业教育、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的需求,实现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跨越发展。鼓励、支持行业组织、企业和个人举办职业教育。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全市各级各类优质职教资源,促进相互之间共享合作。
(十六)大力实施职教攻坚
职业教育对发展攀枝花特色产业、建设百万人口宜居宜业大城市、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意义重大,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市民受教育水平和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未来十年,要将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做大、做强、做靓,务求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完善“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管理体制,健全部门、行业、社会参与办学的良性机制,推动校企密切合作,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着力推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全面发展。通过扩大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促进示范性职业学校集团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在省内领先的特色品牌专业与职业教育名校。全面实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构建多元化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学结合、模块化教学和顶岗实习,推行弹性学习制度,提高学生实践技能与就业能力。
(十七)积极发展与本地产业战略相一致的职业教育
根据全市未来产业布局,职业教育要紧紧围绕“6+2”产业发展规划和“四个倾力打造”战略,优先发展与钒钛、钢铁、能源、矿业、化工、机械制造和太阳能、生物工程相关的专业,继续办好现有优势专业,大力发展旅游和现代特色农业相关专业。强化产学研合作,鼓励大企业、科技研发单位积极参与和直接(或联合)举办职业教育,支持职业院校搞好实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技能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实用型人才培养。增强学校办学能力、竞争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十八)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快发展农村和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围绕水果、蔬菜、烤烟、畜牧水产、林业等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大力培养培训新型农民,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建立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以及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服务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需人才力度,支持开展农村新增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十九)高质量完成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
深刻认识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协同配合”的管理与工作机制。各辖区、各部门要在职能范围内把握工作大局,为学校提供政策法规、工作策略、技术方法指导,提供财物、师资保障,加强检查考核、督促落实。重点办好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的两所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努力办成特色学校。落实好彝区免费职业教育计划。
(二十)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地位和待遇。健全和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重奖。努力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在2015年以前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制度。规范职业教育办学行为,严格就业准入制度,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录用员工行为。构建开放多元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第七章 高等教育
(二十一)加强校地合作机制建设
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为重点,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结合国家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抓住国家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的机遇,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水平、争创一流。
将在攀高校作为攀枝花现代教育体系和城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校地合作,鼓励引导高校根据我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的形势与背景,在专业设置与发展、科研攻关重点领域等方面积极响应、适时跟进,主动服务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努力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作用。鼓励高校主动投身于攀枝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事务,在重大领域与本地科研机构联合攻关。积极开展面向本地的教育培训、决策咨询等服务,并在招生名额分配等方面对本地生源予以适度倾斜。大力支持在攀高校的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积极支持高校化解债务风险,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在办学基本条件、产学研基地与实训基地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社区服务、改善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以及引进人才等方面,为学校发展提供最优惠的条件。
(二十二)大力支持攀枝花学院发展
引导学校科学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攀西地区资源开发和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国家培养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职业素质高、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成为有影响的地方高水平特色大学,成为区域内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推进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和发展应用科学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进入同类院校先进行列。实现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20000人左右规模。
支持学院按照“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服务地方”的方针,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特色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认真抓好“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本科教育教学与改革工程”、“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工程”和“产学研结合与服务地方工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中高级职务比例、高学历和“双师型”教师比例、教学科研和创新团队有所增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围绕地方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打造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与企业行业深度合作的特色专业。大力推进省级重点学科,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精品课程建设,着力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支持攀枝花学院结合攀枝花建设“国家级钒钛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的需要,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建设博士后流动站,为地方培养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强和改进科研工作,鼓励学院与企业和地方共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合作联盟和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联合攻关,发展应用科学技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增强服务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力支持攀枝花学院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将其打造为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拓展新的办学空间。
(二十三)大力支持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发展
支持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服务钒钛钢铁产业、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创办高职名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将其建设成以工科为主,独具钒钛钢铁特色,产学研有机结合,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和大型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基地。构建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的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办学模式,实现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1000余人,各类培训年均25000余人次的规模。引进培养一批优秀专兼职教师和“双师型”教师,聚集培育一批名师,建成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教师团队。
围绕钒钛钢铁产业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专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打造一批特色专业、精品专业。着力加强课程建设,积极推行“教、学、做”相融的教学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深入推进具有工学结合特征的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区域集中、企业分散、顶岗实习、全程管理”的工学结合管理体系,形成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建成一批校企合作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建成2~3个国内一流的区域共享型实训中心。加强与市内中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促进职教资源的合作共享。
第八章 民族教育
(二十四)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共处、团结奋斗、共同富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教育作为全市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和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为重点,统筹推进、优先发展。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二十五)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制定并实施《攀枝花市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持力度,重点巩固提高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先安排、重点保证民族地区学校的教育资源投入,组织城区优质学校与全市各民族乡中小学结对帮扶,大力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建设好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民族中学和市民族中学。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实现跨越发展,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与国民受教育程度基本同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努力确保各民族适龄青少年都能够享受高水平优质教育。
第九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把特殊教育事业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适宜、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水平,加大“双师型”、专家型特教教师培养力度,提高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教师评优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
(二十七)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体系,努力将市特殊教育学校建成享誉攀西、辐射周边的优质名校。提高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校教育的普及率和普及年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视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统筹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市内中等职业教育的衔接,积极探索残疾学生职业等级认证工作。充分发挥攀枝花市随班就读指导中心的作用,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做好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机构、残疾人联合会之间的联动与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残疾儿童的早期发现、跟踪与早期干预,提高残疾学生的教育效率。
(二十八)提高残疾学生综合素质
坚持理解尊重、关心爱护、按需施教,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提高残疾学生综合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
第十章 继续教育
(二十九)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阵地建设
构建开放性教育体系,促进学校与社会文化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拓展素质教育时空。坚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投入机制。市、区(县)两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闲置校舍,建成1~2个服务全市的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改造、新建一批校外活动场、馆、中心,在办好市青少年宫、科技馆的同时,在各区(县)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科普设施。从中小学教师、退休教师、在读大学生以及其他各行各业具备教师基本资质的人员中招募志愿者,与关工委“五老”队伍一道,在各社区广泛举办中小学生校外教育辅导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要开辟专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学生一律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与积极休闲娱乐活动,促进校外活动和学校教育有效衔接、互动互补。
树立共建共享资源观。加强公共图书馆、各级文化馆(站)建设,倡导政府、企事业单位将图书馆、大会堂、文体活动中心以及其他培训、文化教育设施等与学校毗邻而建,既可以为广泛实施社会教育提供物质保障,又可以作为学校日常使用的教学资源。学校的图书室资源、运动场地、计算机网络教室等设备设施要提供给所在社区共享共用。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共建共享机制。
(三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
注重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统一,加强相互沟通、相互协调与相互支持。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主导,以学校教育工作者为主体,妇联、团委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教育指导体系。依托中小学校、工会、妇联、社区等广泛建立中小学生家长学校、家教指导服务中心、校外教育辅导站,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指导。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专业人员集中的优势,建立并完善与家庭、社区的沟通、联系、互动制度,主动向家庭辐射、向社会延伸。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各人民团体和社区的生力军作用,完善校外教育工作机制,与学校教育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对学校教育补充、延伸和丰富的作用。充分发挥家庭的亲子教育功能,指导家长提高教育水平,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科学的关心、指导和帮助。
积极探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午托”等课后看护教育服务问题,逐步建立“区(县)属地管理,市级部门协调”、“学校主动尽力,社会有序参与”、“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家长适当分担成本”的管理与运行机制,统筹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等各种资源和优势,多渠道、多元化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走读学生的午餐、午休问题,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三十一)完善继续教育体系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推进机制,将继续教育发展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强化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制,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完善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建立职前和职后教育相互融合,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以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行业、企业教育培训为主干,建立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构建开放式继续教育体系,把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市农广校、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建成市民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基地、远程开放教育服务中心、学习型城市建设平台。充分发挥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在提高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中的作用。地方高校要利用自身教学资源优势,发挥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作用,促进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的衔接,满足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提高学历层次、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培养专科层次的技能型人才和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应用型自学考试人数有大的增长,努力实现自学考试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三十二)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
全面落实《攀枝花市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村镇和学习型家庭六大学习型组织建设,广泛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学习活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领导、管理体制建设,保障、推动机制建设和阵地、载体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学习活动。着力建设和完善社区市民学校、社区图书室、阅览室、社区文体中心等学习教育阵地,组织开展各类适合社区和各类人群的教育文化活动。切实抓好儿童早期教育、家庭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教育、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和老年人兴趣教育。依托学校等文化教育机构举办各种形式的市民、村民学校,组建有利于当地居民接受各类学习的多功能社区学习中心,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学习活动,努力形成“人人能够学、人人有所学、人人学有所获”的学习型社会。
第三部分 重点工程与改革试点
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着力实施“九大重点工程”,积极探索“九项改革试点”,推动全市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第十一章 教育体制改革工程
(三十三)更新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在全体教育工作者、家长、学生以及整个社会中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多样化人才观、人人成才观、多途径成才观、全面和谐发展观、终身学习观和系统培养大教育观。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原则,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为学生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推进分层教学、小班化、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综合性的实践课程与活动课程,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努力构建适合各类人才成长的培养模式。
(三十四)强化政府统筹,创新办学管理体制
加强政府教育统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公共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按照建立“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要求,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高中阶段教育以市、县为主,高等教育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系,市政府重点举办、主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民族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直接举办、主管城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和示范幼儿园,推动优质教育连锁发展。区(县)政府要重点举办、主管一所普通高中,积极推动与优质高中连锁发展,大力探索综合高中发展,办好区(县)职教中心,全面承担举办、主管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职责。在分级负担办学经费的基础上,市政府加大统筹力度,对资金有一定困难的区(县)给予财政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的学校由市财政专项拨款、定向资助,逐步实现教育资源在全市的均衡、合理配置。
推进公办学校体制改革。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扶持薄弱学校为重点,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开展联合办学、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改革试验,增强公办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依法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三十五)实施民办教育促进计划,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改进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根据攀枝花人口、生源状况以及现有教育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合理定位民办教育功能、层次、类型、结构和比例。积极引入资金、引入品牌,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在攀兴办教育、合作办学或参与教育项目建设。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学校在财政、税费、信贷、土地、基建以及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职称)评聘、科研立项、继续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对民办职业教育和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稀缺地区的民办学校优先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以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等方式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和表彰贡献突出的组织、学校和个人。鼓励社会向民办学校捐资,建立政府、社会和学校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民办教育发展基金。
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理事会或董事会以及在其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办学风险防范、学费监管和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加强对民办学校在招生考试、入学收费、教育教学、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审批、管理和退出机制。鼓励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内涵发展,努力办出特色,提高办学水平,提升办学质量。
(三十六)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学校是最具体、最直接的“生产”单位,必须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学校制度,确立政府、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的新型关系,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转向通过规划引导、资源配置、政策调控、督导评估等手段管理学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克服行政化倾向,逐步改革行政化管理模式,弱化学校行政级别,下放学校校长管理权限,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
改革健全校长任职管理制度。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围绕学校改革与科学发展需要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加强后备校长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专家型校长终身从教。扩大校级领导干部与学校中层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直选范围和比例,加大校长“一述两推”力度。实行校长与学校领导班子任期制与定期述职考核制度。打破条块分割,加大各级教育管理干部校际交流任职力度,试行不同隶属关系学校之间校级领导干部互派挂职锻炼。
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通过实行校务会议、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等形式,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扩大高中阶段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落实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参与自主管理的权利。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
(三十七)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完善评价导向机制
贯彻素质教育指导思想,改进学生学业成就、教师教学质量以及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建立旨在促进发展、出口成绩与提升幅度并重的多元化、科学化考核评价、督导评估制度。完善有利于选拔创新人才、培养多样化人才、保证教育公平公正、促进素质教育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考试招生制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各种形式的选拔考试、测试,根据生源结构与学校布局变化适时调整就近入学片区划分。完善中考制度,高中招生实行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政策。健全优秀特长学生录取程序与办法,发挥优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名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实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或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建立开放式学校评价体系,开展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和社区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监督与指导相结合,以全面育人为根本,以优化过程、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主线,在定期督导基础上,开展主题性、问题性、发展性的不定期专项督导,并将督导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与目标考核挂钩。
第十二章 学前教育建设工程
(三十八)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
加快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进程。严格贯彻执行幼儿园办园标准,实施《攀枝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每个乡镇都要建成一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2015年全市所有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2020年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加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力度。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直接举办和培育一批省、市、区(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场地、物质资源、师资等方面率先配置到位,将其建设成为学前教育理念、保教质量以及服务水平都能够引领、辐射全市和本区(县)、本乡镇的示范样板和技术指导中心。通过示范引领、技术指导,带动全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三十九)实施早教普及计划,加强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终身教育应从襁褓开始,要高度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促进早期家庭教育发展。妇联、教育、卫生、工会、民政、计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协作运行的社区早教指导网络。街道社区、乡镇村社广泛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培养、配备一批专兼职早教指导服务工作者,为婴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并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提高0~3岁婴幼儿养育质量。
第十三章 基础教育总体战工程
(四十)注重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树立全市基础教育纵向一条龙的总体战思想。早期教育指导与学前教育重在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培养求知欲和初步的动手能力。义务教育阶段要致力于激发和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力求“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全面达成,打好较为扎实的学科知识基础。高中阶段要注重培养学生健康的身心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宽厚的科学文化知识基础以及中华民族的文化根基、宽广的国际视野,加强创新意识、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培养,追求增强综合素养与提高接受高等教育选拔能力两者之间的统一。要加强各学段之间的衔接,注重学生后续学习能力的培养。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追踪性、联动性考核、评价与奖励,促进各学段之间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树立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横向一盘棋的总体战思想。鼓励、支持区(县)进一步办好优质普通高中,与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合作办学,打造名校集团,促进高中优质教育城乡一体化,形成各集团内部协同作战、集团之间“合纵连横”的合作式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稳定并适当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提高普通高中生源质量,彻底解决大班额问题,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集中资源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优质生源,大力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十一)实施优质教育链计划,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加大优质品牌学校建设力度,培育一批市级示范性中小学校。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建立示范学校与薄弱学校链条式结对帮扶制度,签订带动发展合作协议,捆绑考核,共同发展。通过物资支持、派员支教、人员交流、名师共享、培训指导等,帮助薄弱学校在三五年内达到或接近示范学校的办学水平与教学质量。通过优质教育链的不断延伸,逐渐减少薄弱学校,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全域攀枝花基础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第十四章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四十二)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结合城市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新农村建设与学校布局调整,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加大资源配置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尽快使其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基本达标。改扩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在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进程中同步安排落实好新建学校问题,力求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起点装备。注重资源均衡配置。全市中小学校校舍、师资、设备、图书等2015年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020年达到国家较高标准。
第十五章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四十三)加快职教园区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集群式发展
从攀枝花打造百万人口大城市,建设国家级钒钛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构建特色产业的城市发展、产业发展需求出发,根据职业教育发展内在需求,结合城市新区建设,超前谋划职教发展空间布局,按照“整体规划、基础先行、滚动发展,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项目带动,自愿进园、独立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和方式,规划、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打破条块壁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资源整合与共享,切实发挥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龙头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大企业、攀枝花学院、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积极性,鼓励、争取外地职业教育院校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来攀联合办学、设立分校(校区),努力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整体提升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十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落实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大物力、人力投入,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在校园、校舍建设,各种设备设施配备等方面确保达标并适度超前。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构建教育教学网络学习平台。抓好实训基地建设,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做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聘任(聘用)一批技能型专兼职教师。优化专业结构,支持示范性朝阳专业、劳动密集型专业以及传统优势专业发展,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支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建成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各1~2所。
第十六章 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
(四十五)实施多媒体教室普及计划,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加大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力度,实行财政专项投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到2015年,城区中小学(包括职业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校90%以上的教学班、60%以上的村小教学点配备一套多媒体投影教学系统和全校联网的广播、电视系统;到2020年,分别达到100%和95%。各学校要建设能够满足信息技术学科教学需要的计算机网络教室,逐步建成一批在相邻学校间共享使用的各学科专用教室、虚拟实验室和数字化探究性实验室。
(四十六)加强互联互通网络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
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趋势,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到2020年,实现教育信息化体系高质量全面覆盖。认真贯彻实施省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强力推进以数字化校园为代表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心校要建成计算机校园网络,对外与国际互联网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教育资源网互通,对内与校内以及各村小教学点所有多媒体教室、学科专用教室、多功能教室相连。注重农村地区、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依托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缩小城乡差距。
(四十七)全面推行电化辅助教学,提高电教手段运用水平
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掌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相关标准与制度要求,加强专项培训,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引导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积极、主动、有效、高水平地运用各种电教手段,为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加强对学生的信息技术教育,提高信息素养与现代化学习手段运用能力。大力开发和积极引进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加快数字图书馆与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为学校、教师、学生提供丰富、便捷的资源服务。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水平远程教育。
(四十八)实施电子政务计划,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强全市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统筹、优化全市教育系统电子政务运行体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学校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体系,建立涵盖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全市统一的基础数据库,与全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对接,形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功能完善、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学校无纸化办公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管理基础资料、数据收集与数字化处理,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第十七章 学校文化建设工程
(四十九)支持学校办出特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大力开展“一校一品”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指导各学校梳理自身发展历史,廓清办学思路、办学理念,确立办学定位,打造特色鲜明的学校文化系统,推动学校文化系统凝练成文、固化于制,并让师生员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逐渐积淀为学校的文化传统。创新学校文化活动平台,开设学校文化建设论坛,组织学校文化建设阶段性成果展评,培育典范,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建成一批“学校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推动学校大力开展艺术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与创新实践示范学校等特色学校创建,突显自身比较优势,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五十)实施品牌培育计划,增强教育软实力
按照由点及面、以点带面的思路,遴选一批具有较好基础与发展潜力的学校,以学校为主体,各级政府在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助推其创建为业内认同、社会认可、省内外知名的品牌学校。推出具有特色的区域性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加强总结提炼与理论提升,着力打造具有攀枝花特色的教育品牌,增强攀枝花教育的软实力。
第十八章 名师培养工程
(五十一)加强名优教师培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各级各类骨干教师的遴选、培养、管理和使用,加强梯队、团队建设。实施“123工程”和“3121计划”,即培养10名名校长、20名教育专家、30名名教师;建设一支拥有100名省级骨干教师,1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100名县级学科带头人,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1000名县级骨干教师的骨干教师队伍,使全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保持在24%左右。选拔一批优秀教师和校长,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指导帮助他们总结、提炼、升华自己的成功经验与教育教学思想,助推其成长为享誉省内外的名师名校长、教育专家,并予以认定和表彰、奖励。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组建以省市级骨干教师为核心的名师工作室,形成教师专业发展团队,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孵化”作用。
第十九章 教育民生工程
(五十二)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和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体系。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和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构建政府牵头并不断增加投入、企事业单位与各人民团体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资金募集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全面覆盖、逐渐增加力度的资助帮扶制度。鼓励在攀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个人出资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第二十章 开展改革试点
(五十三)大胆探索,稳妥推进九项改革试点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区(县)和学校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
1.素质教育改革试点。探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探索各级各类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拔尖学生中学六年一贯制培养等改革试点。开展素质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大力发展综合高中,探索综合高中与优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模式。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仁和区切实抓好“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改革试点项目,鼓励各区(县)争创“义务教育示范县”。健全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制度。稳步推进“优质教育链计划”,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
3.职业教育改革试点。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加强普职教育沟通与衔接。推进政企合作办学,探索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和有效的合作办学机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和为“三农”服务。
4.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改革试点。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专家,创建一批特色名校。
5.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中小学教师“县管校用”工作机制,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重师德、重业绩的教师绩效评价办法和考核机制。探索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及其考核、评价办法。
6.教师培养培训改革试点。开展幼儿教师免费培养试点。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积极探索教师在职培训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7.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测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针对学生个体、教师个体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体系和操作实施体系。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结果。
8.发展性督导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发展性督导评估体系,指导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阶段性发展规划,促进学校自主发展。
9.社区教育改革试点。开展城镇社区市民学校办学试点。积极探索学习型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四)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把中小学教师纳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健全教师公开招聘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加强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补充缺编教师。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健全和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建立优秀教师定期表彰奖励制度,为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全体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五十五)大力引进优秀中青年教师
未来十年,全市中小学要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3000名左右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和40岁以下中、高级教师。依托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施“免费幼师计划”,到2020年,培养2000名左右“素质好、业务强、能吃苦、留得住、用得上”的幼儿教师,充实到各基层幼儿园。
(五十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制定和完善师德教育和管理制度。引导教师确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学生观,大力倡导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健全师德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考核管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树立和宣传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实践师德规范的先进典型,不断把师德师风建设引向深入,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五十七)提高教师队伍业务素质
实施“全员培训计划”,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教师与学前教育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各级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以集中研训、赴外学习、校本培训、全员远程培训、合作互动研修、师徒结对指导与教师自学为主要形式,构建国家、省、市、区(县)、校、教师个体六级联动的教师培训体系,促进全体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整合市级教研、电教、师培机构资源,加强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加大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力度,建设一批攀枝花市教师发展基地学校,积极搭建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化发展服务平台。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职教专业课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现场观摩、培训学习制度,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注重以远程教育和网络培训为手段的教师自主学习,引导教师建立、实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在岗位上成就事业、成长自我。在教育发达地区选建一批合作基地学校,选送优秀青年教师和校长跟随名师名校长进行“影子式”培训。加强教师学历达标与学历层次提高培训,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100%达标,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中学教师比例达到15%。落实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支持和个人分担相结合的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实施“常青树计划”,遴选身体健康、教育理念先进、工作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到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和薄弱学校,担任1~2年的学监、导师或把关教师,支持学校发展,并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农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五十八)稳定优秀教育人才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积极改善教师学习、生活和工作条件,吸引、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进一步完善教师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教师实行政策倾斜。继续实施骨干教师津贴。着力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建设一批教师集中安置房、青年教师周转房、农村教师周转房。切实解决好支教人员的住宿、交通等问题。重视教师工作压力与职业倦怠等问题,维护教师身心健康。
第二十二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九)加大教育投入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水平。市、区(县)两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确保到2012年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省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以后年度随着财力的增长进一步提高”的规定落到实处。增强市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建立保障政府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审核政府教育拨款预算和决算。建立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列入政府任期目标,由上级政府进行督查,将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由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定期公布下一级政府教育投入情况。
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六十)完善投入机制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级为主,高中阶段教育以市、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在坚持“谁办学,谁保障”的同时,继续加大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专项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支持。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市、区(县)两级财政能力,参照当地人均GDP和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与全省总体水平的比值,确定本市、本区(县)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切实增强学校维持正常运转的能力,尽快化解学校债务。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并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六十一)加强经费监督管理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大力推进各类学校的校务公开、财务公开,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改革完善学校后勤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二十三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正常教育秩序,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
(六十三)推进教育行政机关内部改革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推行机关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督导评估制度,构建行政监督与科学评价相结合、外部监督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督导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增强行使督导职能的权威性、独立性。加强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健全督学聘任管理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问责制。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开制度、教育新闻发布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救济制度。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二十四章 加强教育研究与交流合作
(六十五)建立研训一体化机制
整合教研、电教与师培资源,加强市级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形成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一体化格局。市级教研机构承担全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研究、教学工作指导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分析工作。市级培训机构承担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市经贸旅游学校承担全市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通过研训一体化,实现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工作的有机结合,促进教师在全员化、常态化的教学研究中自我培训、自我改进、自我提高。
(六十六)加强教育科研
树立“科研强教”理念,把教育教学研究作为优化教育教学过程、实现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学术保障与技术支持。完善教育教学研究管理与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县)、校三级教研网络,组织市、区(县)两级学科教学指导团队,落实校本教研,加强网络教研,形成重实践、重研讨、重反思、重合作的研究氛围。鼓励支持和组织引导教师大力开展教材教法、学法指导以及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研究,不断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综合素质评价的手段与方法,加大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力度,定期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形成测试与数据分析、问题诊断与反馈、教学研究与改进的螺旋式指导系统,指导学校科学、公正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对宏观教育、教育政策法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领域的研究,为教育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各级各类课题立项研究,解决教育教学重大问题,促进形成地方办学特色。
(六十七)促进教育交流合作
扩大教育开放,推动市内外教育机构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推进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省内外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与市内外学校之间建立友好交流关系,推进深度合作。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拓展学生国际文化教育交流项目,鼓励和支持攀枝花学生到境外学校进行长期或短期的交流活动,参与各种国际性的文化、科技、艺术活动和体育赛事等。做好教师出国学习、交流工作,加强外籍教师管理。
第二十五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把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建立重大教育决策分解落实机制。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教育宏观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成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坚持教育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在全市重大教育决策与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督导专员和党建督察员制度,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大学生和高职称、高学历人群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和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纳入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整体规划,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园民主,推进校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理论修养、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以提升办学治校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和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完善和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握全局、处理复杂问题、推进科学发展和领导管理学校的能力。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化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从制度上保证对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坚决惩治腐败。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扩大教育宣传覆盖面,提高教育宣传报道整体效应,努力营造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七十)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文明、绿色、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落实相关部门和社区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为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强出版、影视、网络的监管,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素质。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规范性、有序性,实现无缝隙链接、无漏洞管理。建立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门禁系统全部安装到位,保安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学校各类安保设施基本达到安保要求。加强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效转移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经济责任风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体系,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环境。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认真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呼声,关心并积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实 施
《规划纲要》是指导攀枝花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要性文件,必须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有效推进《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
明确实施责任。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本《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市教育局负责本《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县)要围绕本《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与改革试点等,提出本地区的实施意见,细化方案、明确措施,并予分步实施。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将本《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到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加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区(县)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重视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对各区(县)在实施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广泛宣传动员。做好《规划纲要》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面向社会、面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规划纲要》,提高公众参与意识,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推动《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环境。
建立评估制度。将《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追踪监测、评估,分析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落实情况通过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布。根据实施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反馈情况,实行表彰奖励与劝诫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