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6-3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直部门发送市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市政府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市政府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负责市政府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民生工程工作的实施和推进,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
(九)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抗灾救灾工作。
(十)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一)统筹管理全市外事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全市涉外管理、相关礼宾接待、国际友好城市缔结和对外友协工作,办理其他相关涉外事务。
(十二)督促落实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和口岸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督促落实市政府投资促进决策部署,推进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制定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五)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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