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3月29日,市长李建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攀枝花市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等议题。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和经营机制,提高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我市近期制定了《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创造项目合作条件、规范项目合作管理、优化项目合作环境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进行鼓励和规范。《实施意见》在全面学习了解省内各兄弟市(州)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做好创新和借鉴:一是在《四川省鼓励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意见》中“创造项目合作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探索优先股、特殊管理股等股权模式。通过优先股、特殊管理股的方式,赋予了国有企业更多的合作模式,便于企业在更多的领域与非国有资本进行合作。同时,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充分保证企业决策的合法性。二是对《四川省鼓励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意见》中“规范项目合作管理,严格决策程序”的内容进行细化,将企业投资引入非国有资本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结合,明确了出资人、股东会、决策层之间的权责关系,充分发挥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
另据了解,根据审议通过的《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今后市属国有企业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办法,通过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市场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促进市属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1至2家市属国有企业上市。(记者 王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