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10年第78次常务会议

发表日期:2010-08-03 阅读次数:

  2日,市长刘晓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行意见》等。

  会议指出,开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是为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通过政府让利的方式,将政府建设或提供的廉租住房,在建房成本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保障对象,政府和受保障家庭共同拥有廉租住房产权。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的家庭应符合具有攀枝花市常住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15平米)以及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会议强调,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售价实行政府定价,列入保障范围的家庭可选择一次性支付优惠房款的50%获得该住房一半产权,或全额支付优惠房款获得该住房全部产权。已售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上市交易参照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规定执行、实行准入制度,购买人在取得房屋全部产权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仅购买廉租住房50%产权的,不得上市交易。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攀枝花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攀枝花市2009年财政决算及2010年1月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情况报告》、《攀枝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报告》等五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