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08年第48次常务会议
27日,市长刘晓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攀枝花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
会议指出,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当前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沉陷区棚户区安置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开发和经营的,按国家规定享受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减免;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沉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优先提供信贷支持。对个人购房实施补贴,降低住房交易税收负担,积极提供个人购房贷款优惠,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鼓励居民住房消费。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切实改善服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确保公平、公正,优化房地产业投资环境。
会议指出,《攀枝花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并保证优抚对象现有医疗待遇不降低,给予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优惠和照顾。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市关于规范劳动模范有关待遇的意见》以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市内企业跨区域分支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内跨区(县)水电水利征管及分配问题的通知》三个报告。(记者 陈旭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