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第一、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 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复审的通知》(川食安办函〔2023〕6号),经米易县、东区、西区人民政府申请,按照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工作安排,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评审组,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米易县、东区、西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工作进行了市级复审。根据复审情况,米易县、东区、西区已达到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市食安委拟向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省级复审申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攀枝花市米易县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攀枝花市西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电子邮件)实名向市食安办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5月29日
联 系 人:蔡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8125
联系邮箱:pzhscjzhb@163.com
附件:1.攀枝花市米易县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
2.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
3.攀枝花市西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
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
攀枝花市米易县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
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复审的通知》(川食安办函〔2023〕6号)要求,米易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并向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申请市级复审。按照市食安委工作安排,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评审组,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和《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米易县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复审,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市级复审组织实施情况
(一)实施方式
市级复审由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对照《操作指南》,市食安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9个单位,抽选52名同志组成1个资料审核工作组和5个现场检查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米易县创建工作开展全面复审。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风险防控治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社会共治格局、示范引领项目、加减分项八个方面65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1150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36个点位,其中明查3个以上乡镇(街道),覆盖12类业态25个点位;暗访2个以上乡镇(街道),覆盖5类业态11个点位。
二、米易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2017年,米易县获批成为第一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标准,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扎实开展源头治理,不断提高监管能力,食品安全形势整体较好。三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2020、2021年在市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中被考评为“优秀”等次,符合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条件。
(一)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1.党政同责落实到位。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印发《米易县2023年食品领域安全提升方案》,修订完善《米易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清单》,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历年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听取食品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了“四大班子”齐抓共管、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二是高位推动创建复审,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米易县2023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工作方案》,加压推进创建复审工作。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评,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浓厚氛围。开展表彰表扬,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进行表彰。
2.食品监管高效有力。一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及时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围绕小作坊、桶装饮用水、调味面制品等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销售流通环节监管,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食品销售者、商场超市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以及面向农村地区批发、配送食品经营者,开展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进或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方面检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监督,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行为。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以“示范街”“示范店”建设为契机,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储监管制度。五是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5人、食品安全管理员64人,“互联网+明厨亮灶”达到100%。
3.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一是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配备食品安全员,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米易县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五级包保方案》,规范划定等级,明确包保责任和任务,督导230名包保干部与838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并按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内容,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二是机制体制有效创新。以攀枝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米易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工作为抓手,创新“运转高效、管理严密、科学合理”的工作模式,持续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建立部门间监管、执法和抽检信息共享机制。县公安机关设立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加大食品违法查办力度。切实推动行刑衔接,严格落实涉食药案件协作审查机制,及时推进公益诉讼线索移交、公益诉讼部门审查,进一步丰富了“两法衔接”机制构架,形成线索通报、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4.示范引领亮点突出。一是问计于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你点我检”活动,通过网上投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根据投票结果,开展抽样检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现场观摩参与。做到贴近群众关切,倾听群众呼声,发动群众参与。二是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会同县经合局、县卫健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专家组成评定小组,从场地情况、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评分,全力打造群众满意、质量放心、设施安全、环境舒适、交易公平的交易场所,米易县城南农贸市场荣获规范化建设A级农贸市场。三是农村群宴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制定《米易县关于打造农村集体聚餐点的工作方案》《米易县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投入120余万元购置快检车1台,推动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宴席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四是强化“三小”规范管理,理清部门监管职责,将“三小”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实施“三小”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强化政府服务,支持“三小”改善条件、规范发展,引导其集中区域经营、摊点定点定时经营。采取“一品一策”提前谋划小作坊布局,着力创建名特优食品小作坊集群,规划建设枇杷果品小作坊集群、雪梨果品小作坊集群。采取“基地+生鲜果品+作坊”试点建设模式,建成“米易县果乡枇杷膏作坊”暨米易县臻品生鲜水果店。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围绕创建目标任务,米易县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解决重点难点,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着严峻复杂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一是创新监管方式仍待加强,运用数字化技术推动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方面不广泛。二是部分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三是部门监管合力仍需加强,在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机制高效运行方面仍有差距。建议米易以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为抓手,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切实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1.巩固创建成果,促进全面提升。以市、县两级示范创建工作为统筹,完善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合力。加大数字化技术的推广运用,提高食品安全智慧化、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强化共建共享,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食品新业态监管。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放大亮点,聚焦食品新业态、新消费模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动监管水平跨越提升。
3.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加强培训,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市级复审意见
根据市级复审情况,市食安委认为米易县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创建工作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农村群宴管理、“三小”治理等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
附件2
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
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
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复审的通知》(川食安办函〔2023〕6号)要求,东区人民政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并向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申请市级复审。按照市食安委工作安排,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评审组,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和《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东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复审,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市级复审组织实施情况
(一)实施方式
市级复审由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对照《操作指南》,市食安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9个单位,抽选52名同志组成1个资料审核工作组和5个现场检查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东区创建工作开展全面复审。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风险防控治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社会共治格局、示范引领项目、加减分项八个方面65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1200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36个点位,其中明查3个以上乡镇(街道),覆盖12类业态25个点位;暗访2个以上乡镇(街道),覆盖5类业态11个点位。
二、东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2020年,东区获批成为第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以来,强化党政同责,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三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2020、2022年在市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中被考评为“优秀”等次,符合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条件。
(一)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1.落实责任,强化保障。2020年以来,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机制建设,建立由区委书记、区长共同担任区食安委主任的“双主任制”,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东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区级领导干部均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印发《攀枝花市东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区级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实现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领导和干部包保责任全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各层级督导工作任务。每年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部署当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纳入区级目标考核,比例占考核总分3%。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保持常年稳定增长。
2.严格监管,防控风险。一是夯实监管机制,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食安办组织架构,提升协调能力。二是严把源头治理,定期开展畜禽养殖、屠宰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持续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三是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日常巡查、“互联网+食品监管”、问题跟踪回访,增加随机抽查频次,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四是全面落实冷库库长责任制,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落实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五是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每季度更新入网食品经营户台账,100%核查处置入网商家违法行为。六是推进监管手段智能化,持续开展“食安花城”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档案电子化、精准化,平台已注册食品经营户1811户。七是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促进监督抽检制度化、监管信息公开化,整体性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食品监督抽检达4份次/千人以上,各业态100%覆盖,不合格批次核查处置率100%。
3.突出重点,强化惩治。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铁拳行动”“春雷行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聚焦大型企业、连锁机构、网络食品、校园食品、冷链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摸排、大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发现隐患4000余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三年来,共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625件,公安机关办理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11件,达到了“办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线、规范一方”的目的。
4.优化手段,推进共治。一是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重点领域行政约谈,集体约谈、个别约谈冷链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87家次。二是持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教育活动,辖区56家超市开展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三是优化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建立“食安小站”,对炳三区625家餐饮店,启动餐饮单位“一店一码”数字编码制监管模式。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千里眼计划”,扩大“互联网+食品监管”覆盖面,将数字化视频监管与片区监管、码上监管相整合,已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户800余户。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四个你我”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海报2000余份、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发布各类宣传报道900余条(次),发布警示教育及消费提示信息100余条。
5.示范引领,亮点突出。一是全面完成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以“区、街道(镇)、社区(村)”食品安全“三级网格”治理体系为基础,着力建立完善“信息员+片管员”协作机制,实现街道(镇)食品安全“网格员”队伍与市场监管所食安“片管员”联防联控,有效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实现全覆盖监管。二是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千里眼计划”,扩大“互联网+食品监管”覆盖面,将数字化视频监管与片区监管相整合,实现后厨摄像头安装标准化、监管查找便捷化、责任划分制度化,目前已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户800余户,实现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互联网实时监管,有效解决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传统管理模式方式单一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开展“你点我检”“你点我查”等系列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引导群众安全、科学、健康消费,并关心、理解、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四是强化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建设,编制《攀枝花市东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标准化工作手册》,把食品安全应急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员,形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五是创新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微型市场监管所”,延伸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触手,在商业圈设立“食安小站”,将市场监管、便民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延伸到大型综合商圈、拓展到基层一线,实现“零距离”服务、“零距离”维权,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深度”。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围绕创建目标任务,东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协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狠抓群众关切痛点整治,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着严峻复杂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一是新兴业态和传统业态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叠加,风险隐患治理须多管齐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感、法治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基层监管队伍现状与实际监管需求存在差距。三是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差距。建议东区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夯实基础工作,突出监管重点,总结特色经验,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1.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结合攀枝花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切实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地落实,建立健全食品“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增强培训指导,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2.加大食品安全治理力度。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协作联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实施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品牌培育,促进产品集聚,推动产业升级。
3.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强化基层基础,加快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和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4.突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共治。探索打造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社会共治品牌,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的维权意识,畅通维权投诉渠道,着力提升群众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市级复审意见
根据市级复审情况,市食安委认为东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狠抓强监管防风险,严惩违法违规,优化社会共治。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治理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共治格局逐渐形成。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基层规范化建设、应急体系建设、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
附件3
攀枝花市西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
县(市、区)市级复审意见
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复审的通知》(川食安办函〔2023〕6号)要求,西区人民政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并向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申请市级复审。按照市食安委工作安排,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评审组,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和《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西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复审,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市级复审组织实施情况
(一)实施方式
市级复审由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对照《操作指南》,市食安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9个单位,抽选52名同志组成1个资料审核工作组和5个现场检查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西区创建工作开展全面复审。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风险防控治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社会共治格局、示范引领项目、加减分项八个方面65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1300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36个点位,其中明查3个以上乡镇(街道),覆盖12类业态25个点位;暗访2个以上乡镇(街道),覆盖5类业态11个点位。
二、西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2020年,西区获批成为第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以来,全面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三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2021年在市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中被考评为“优秀”等次,符合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条件。
(一)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1.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组织领导,区食安委实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双主任”负责制,印发食安委工作规则,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区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日趋完善。强化统筹协调,将食品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跟踪督办。健全监管体系,实施基层食安办“细胞建设”工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强化投入保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强化考核问效,将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工作目标考核,对优秀进行表彰,对失职进行问责。
2.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涉镉隐患全面整改到位。加强种养殖监管,扎实开展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对病死畜禽实施无害化处理。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全面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二是强化过程严管,聚焦企业食堂、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大型商超等重点场所,持续加强原料采购、经营过程控制、人员培训等方面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风险分级,对高风险单位重点关注、重点检查、重点整治。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归集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强化违法严惩,深入开展“昆仑”“春雷”“铁拳”等专项执法行动,重拳出击,斩断违法链条。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落实“处罚到人”,对辖区因食品安全犯罪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员进行终身从业禁止。
3.强化风险防控治理。强化风险监测能力,全面开展化学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检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等机制。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以攀煤总医院和市二医院为哨点,以5个乡镇(社区)为监测点,全面监测因食品发病病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每季度开展风险研判,实行“风险隐患清单+治理责任清单”管理。强化突发事件处置,协办四川、云南两省五市州食品安全边际协作应急演练,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全面加强监督抽检。按照4批/千人要求全面完成抽检任务,实行抽检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处置率100%。
4.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有关法律、法规培训,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鼓励企业自建食品质量电子信息追溯平台。突出重点,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规定,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建立完善猪肉追溯体系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体系,有效保障肉类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5.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开展“你点我检”“你点我查”活动,聚焦日常消费量大、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行业、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现场感受监督抽检全过程。强化宣传引导,借助“3·15”、保健食品“五进”、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在商圈、广场、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场地制作宣传广告。强化消费维权,加强消费维权处置能力,完善诉前调解机制,迅速解决群众诉求。
6.示范引领亮点突出。一是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分层分级、层级对应”属地包保制度,全面构建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二是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开展“你点我查”“你点我检”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监管执法过程。率先出台市场监管类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制度,鼓励动员辖区居民群众及时举报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拨付专项资金,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全面提高农贸市场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实施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净化农村消费环境。开展“互联网+食品监管”系统建设,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打造市级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街、示范单元、示范单位,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促进餐饮单位“个转企”。五是打造食品特色产业和产品品牌。加强攀枝花芒果等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和噹噹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利用,深度培育苏铁山药等特色农产品,擦亮西区特色农产品“金字招牌”。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围绕创建目标任务,西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燃点低,食品安全新兴业态不断崛起,西区依然面临严峻复杂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一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仍待加强。食品安全新兴业态带来风险点叠加,部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仍待加强,监管机制还需完善。二是创新监管手段相对不足。数字化技术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还不够广泛,智慧监管、信息化监管推广运用有待加强。三是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升。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还不高,“低小散”格局还需进一步改善。建议西区以高标准、严要求巩固创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持之以恒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坚持问题导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进一步落实食品“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防控,紧盯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工作底线。
2.创新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创新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智慧化监管,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思维,用好用活信息化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3.探索开展食品品牌建设。结合区域产业实际,创新发挥产业优势,推动本地区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树立打造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典范,引领食品企业做优做强。
4.积极构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大力倡导行业自律,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大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
三、市级复审意见
根据市级复审情况,市食安委认为西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创新治理,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创建工作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食品特色产业与品牌培育等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