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2-09-1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2-00023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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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办函〔2012〕159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暨烟叶收购现场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2012年烤烟收购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烟叶收购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烤烟收购工作的重要性

  发展现代烟草农业,是我市打造特色农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烟叶收购是烟草农业生产发展的关键性环节,关系到产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烟农的利益和烟区的稳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抓好烟叶收购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计划任务,对促进现代烟草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烟叶收购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维护烟叶收购秩序

  2012年度全市烟叶收购目标任务为:40万担(产能45万担),烟农实现直接收入4亿元以上。其中:米易县收购烟叶19.5万担(产能21.9万担),盐边县收购烟叶15.5万担(产能17.4万担),仁和区收购烟叶5万担(产能5.7万担)。质量目标方面,上中等烟叶比例达到94%以上,低次等烟叶比例控制在6%以内,烟叶收购均价达到20元/千克以上。

  市发展现代烟草农业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应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服务、协调、监督作用,形成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烟叶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预警机制,完善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为切实抓好烟叶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质量价格检查督导组和收购秩序维护组,进行巡回督促检查,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烟叶收购工作。

  质量价格检查督导组:由市监察局负责,成员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烟办、市烟草公司等。主要职责是监督执行国家收购标准,及时平衡收购眼光,确保烟叶收购价格合理,收购等级合格;及时查处违反烟叶收购政策和纪律的事件,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收购秩序维护组:由市公安局负责,成员有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烟办、市烟草专卖局等。主要职责是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依法打击非法烟贩,及时查处扰乱收购秩序的不法分子,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烟区的正常收购秩序。

  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范烟叶收购行为

  (一)按照“约时、定点、分部位”的收购原则,全面实行入户预检、编码收购、密码定级、原收原调收购制度。2012年度全市烟叶收购开秤时间为8月下旬,结束日期为10月20日,收购时间计划60天。

  第一阶段为8月下旬~9月15日,收购中下部烟叶;第二阶段为9月16日~10月20日,收购中上部烟叶。为适应优化烟叶等级结构的要求,青黄一级(GY1)、青黄二级(GY2)、上杂三级(B3K)、上柠四级(B4L)、下柠四级(X4L)五个等级将不予收购,低次等烟控制在6%以内。对不适用烟叶进行全面的田间清除处理,为保护烟农利益,经验收合格,由烟草公司给予75元/亩补贴。

  (二)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标准,既不提级提价,也不压级压价,确保收购质量。2012年国家下达我市烤烟收购上中等烟叶比例是不低于94%,下等烟叶比例不得超过6%。

  (三)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2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及时兑现烟农货款,严禁向烟农“打白条”。

  (四)坚持透明收购。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收购,做到五个公开:即收购样品公开,收购价格公开、烟农交售品种、数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对样收购,建立稳定有序的收购平台。统一收购标准,平衡收购眼光,确保早晚一样、前后一样、毗邻一样,实现平稳收购。

  (五)严格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收购烟叶,无合同、超合同、超计划烟叶一律不准收购。不得拒收合同规定内符合等级质量要求的烟叶。

  四、统筹兼顾,提高服务质量

  烟草部门作为烟叶收购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充分做好收购前的准备工作。烟草公司必须在开秤前做好收购设施、物资、资金、人员的调配。全市各收购站必须在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各项准备,确保按时开展收购工作。各收购站应设置明显的烤烟收购流程导向,指导烟农按程序交烟,并指派专人为烟农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向烟农免费提供茶水、休息场所及其他便民设施设备。

  (二)强化人员素质培训。烟草部门应按原收原调规程要求,配足人员,全面强化技能、职责与服务培训,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培养关心烟区、关心烟农、关心烟叶的情感,营造人文关怀的收购氛围;正确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标准,坚决杜绝收人情烟、关系烟等损害烟农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三)加强烤烟生产指导。烟草部门应确保烟技员集中精力服务于大田后期管理、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成熟采收、科学烘烤、入户预检等工作,烟叶不烤完,田管不放松。田间管理要做到“十无一致”,即:顶无烟花、腰无烟杈、沟无积水、地无杂草、无病株、无弱苗、无缺肥脱肥、无板结、无病虫害、烟株无脚叶,全田烟株长势整齐一致。

  (四)全面推行预检预验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专业化预检工作。入户预检是实现烟叶“质管前移”、保证均衡收购、提高烟农收入的重要措施和保障。按照“提高纯度、靠限收购”的原则,加强对农户分级扎把的指导和培训,通过提高把内纯度,有效保障烟农利益;积极推进专业化集中预检,通过集中预检提高预检效率、保证均衡收购;集中预检合格的烟叶由专业化队伍统一组织运输至收购站(点)交售,进一步减轻烟农负担;强化对预检工作的监督考核,实行市对县、县对乡(站)、乡(站)对收购点、收购点对预检队伍的分层考核,把责任人的工作业绩、预检人员的收入与预检考核挂钩。

  (五)积极开展散叶收购试点。根据国家局、省局(公司)安排,今年我市将开展10万担的散叶收购试点,散叶收购是对传统收购模式的改变,散叶收购能有效降低烟农分级扎把的用工量,能有效控制非烟物质混入,提高烟叶等级纯度和可用性,增加烟农收入。

  各试点单位要坚持“质量为先、数量为本”的工作方针,加强统筹部署,大胆探索在烘烤现场开展专业化分级的模式。市烟草专卖局要和对口工业企业在样品制作、专业化分级、预检工作、收购定级和工商交接等五个关键环节共同制订管理制度,实现每个环节有工作质量要求、每个工作程序有监控措施,每个工作岗位有明确职责、每项工作责任有跟踪追溯办法,切实把好散叶分级、收购等级质量关,努力提升优质烟叶原料保障水平。

  (六)坚持互助组组长带队交烟。互助组组长负责协助发展烟叶生产,协助组织烟叶收购,负责入户预检,并带队交售烟叶。

  (七)建立保障收购的机制和制度。各级应建立健全烟叶收购秩序保障机制、违章违规烟叶查处机制、紧急事故处理机制。种烟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烟叶收购工作,要安排专人在收购现场值班,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维持烟区的稳定,保障烟区道路的畅通。

  五、严肃收购纪律,维护生产秩序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收购的“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严禁不按合同收购,严禁跨区收购,严禁加价收购,严禁内外勾结、体外循环,严禁降低标准收购烟叶。坚决查处违反要求和纪律的单位和个人。

  (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重点防范:不按合同收购,无合同收购、不执行全等级收购;毗邻地区跨地域收购,烟叶跨地区流动;压级压价收购或抬级抬价收购;实行价外补贴,加价抢购烟叶,导致收购价格混乱;内外勾结、体外循环、非法从系统外收购烟叶;虚开烟叶收购发票套取现金、擅自提级提价套取现金,虚提烟叶生产扶持费等问题。

  (三)加大专卖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贩烟。各级烟草、工商、公安、交通、纪检等部门应密切配合,依法进行烟草专卖执法,依法开展市场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倒卖烟叶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体外循环。

  (四)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和回访制度。在烟叶收购期间,市级将组成巡查组驻县(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各县(区)应对烟叶收购进行巡回检查、监督、指导,并派出工作组驻乡帮村,维护收购秩序。市、县(区)烟办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烟叶收购进行回访,听取烟农的意见。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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