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2-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40万元

  本报讯(记者 王南桢)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出台《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自由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据了解,为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了《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 合二为一,建立全市统收统支、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保最终实现“八个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 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就医结算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实施补充和大病保险、统一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障卡应用。

   据悉,此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根据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两档缴费,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自由 选择缴费档次。政府对全体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予以缴费补助,2018年政府的补助标准为每人48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补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封顶线)提高至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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