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筑牢安全防线
来源:攀枝花日报 2026/01/29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对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务必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意识,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攀枝花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未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5年11月28日,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对攀枝花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与攀枝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外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中未明确甲方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涉嫌违法。
案例二:攀枝花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违法案
2026年1月8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和国家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攀枝花某钛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车间厂房爬梯无护笼,且锈蚀严重;2.含盐稀盐酸储罐旁盐酸管道阀门螺栓缺失;3.厂房二层平台往上缺少踢脚线;4.盐酸钛精矿反应釜上方盐酸管道缺少防护罩;5.中控室未见操作规程,无工艺卡片;6.洗眼器安装在车间内不符合相关要求规范;7.闪干车间配电间未设置防鼠板,堆放大量杂物,无配电间标识;8.酸回收操作室监控时间与实际不符,无UPS电源;9.煅烧工序外的蒸汽分配槽安全阀定检过期;10.GC250218高处安全作业票无作业负责人、接受交底人签字,所在单位意见、审批部门意见处未签字;11.未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11项安全隐患问题涉嫌违法。
二、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一:攀枝花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二:攀枝花市西区某台球厅存在“门口一盏应急照明灯老化不能应急点亮;场所内设置休息室,无火灾报警设施;用电不规范,插板及电器不用时未断电”的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三:攀枝花市某水库存在“闸门设备异常,不能正常运行”的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四:攀枝花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存在“办公楼二楼通道消防应急灯及应急疏散指示牌缺失”的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五:四川某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绘制保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1.10条规定的开拓系统图、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压风/供水/排水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关键图纸”的重大事故隐患。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