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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管: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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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攀办函〔2023〕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攀枝花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质量、发展品质和服务效能,高质量推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开路先锋作用,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村公路通达直连程度、融合发展深度、安全保障力度全面提高,管护水平、路况水平、畅通水平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运输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实、态势更好,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共同富裕作用明显。

  路网建设方面。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30户及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超过65%,撤并建制村与新村委会100%直连直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管理养护方面。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5%以上,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村道危险路段安防设施基本覆盖,现存四五类桥梁全面消除,一二三类桥梁占比达到99%以上,重点隐患路段基本整治。

  运输发展方面。具备条件的乡村客运站综合服务拓展改造率、交邮合作县(区)覆盖率、具备条件的建制村物流快递通达率均达到100%,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4A级及以上县(区)比例达到85%。实现建制村通客运(公交)比例达到100%。

  示范创建方面。力争“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全覆盖,打造乡村振兴交通先行样板县和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成功创建1~2个国家级示范县,争创省级示范市。

  二、主要内容

  (一)构建内通外联、安全优质的农村公路循环网络。一是实施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较大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尽可能随山就势,不大填大挖,不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500公里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组路建设项目。二是加强原生植物保护和路域生态恢复,公路两侧宜种植路段应结合当地文化、自然景观、特色产业全面实施绿化美化;深入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根据旅游资源分布和发展规划,结合既有公路改造和公路新建,完善公路沿线旅游配套功能和旅游服务功能,包括停车带、公共厕所、休憩点、游步道等设施,建设一批“路旅融合”示范路,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100公里产业路、旅游路建设项目。三是巩固县乡道、通客车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村道综合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基本消除路侧安全隐患;加强开通农村客运的路段和客运车辆安全管控,大力整治非法客运,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放心出行,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200公里农村公路综合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完善权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一是持续巩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成效。着力破除各项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权责清晰、市县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二是大力推进“路长制”。压实主体责任,分级设置县、乡、村三级路长,科学设置乡村道路专管员,健全职责明确、制度规范、运行高效的“路长制”管理机制。三是强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草、垃圾、非公路标志等,具备条件的路段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加大对侵占、破坏农村公路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农村公路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信息化手段,将农村公路巡查、数据采集分析、路网结构监测等各项功能融合,有效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健全适用多元、长效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一是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最低标准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并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二是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和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科技化、规范化。三是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不断提高专业化、机械化养护水平,注重常态化、规范化养护,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四)拓展便民快捷、服务均等的农村运输服务载体。一是优化城乡客运结构。因地制宜通过城市公交线路延伸、新增城乡公交线路、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发展镇村公交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城乡客运结构。二是打造高品质城乡客运服务。巩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成果,创新城乡客运运营模式,鼓励开展预约响应、定制服务等个性化客运服务,提高车辆运行效率,规范城乡客运经营服务行为,提升运营服务品质。三是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快推进城乡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加强物流站场集约高效化发展,按照层次清晰、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目标,加快集客运、货运、邮政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统一物流站场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物流经营服务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区)要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因地制宜制定贯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是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农村公路工作职责,健全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建设管理体系,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保障机制。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各项工作,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监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使用;市级其余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关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0〕88号)要求,足额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加快建立以县(区)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发挥好中央和省级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部、省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标语、村务公开等传播媒介,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政策、建设管理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

  (五)严格绩效考核。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工作指导,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考核范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区)在部省给予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项目资金奖励,市级交通项目优先安排在示范县(区)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加强对乡(镇)、村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各级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