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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管: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编辑出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
  •      106号
  • 邮  编:617000
  • 电  话:0812-3507193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攀办发〔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攀枝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目  录

  1编制背景

  1.1各类自然灾害突发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1.2设备故障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1.3其他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2总则

  2.1指导思想

  2.2编制依据

  2.3编制目的

  2.4工作原则

  2.5事件分级

  3组织机构

  3.1成立领导机构

  3.2设立工作机构

  3.3专业处置机构

  3.4现场指挥机构

  4监测预警

  4.1风险监测

  4.2预警分级

  4.3预警发布

  4.4预警行动

  4.5预警调整和解除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启动

  5.3分级响应

  5.4响应措施

  5.5响应调整和结束

  5.6信息报告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6.3应急电源保障

  6.4电网“黑启动”

  6.5优化停电避险机制

  6.6备用调度

  6.7通信与信息保障

  6.8技术保障

  6.9经费保障

  6.10其他保障

  7预案管理

  7.1预案培训

  7.2预案演练

  7.3预案备案

  7.4预案修订

  7.5预案实施时间和解释

  攀枝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编制背景

  1.1各类自然灾害突发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攀枝花市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川滇交界处攀西裂谷中段,全境属高山峡谷地区,山岭多系南北走向,并多沿断裂带发育。新构造运动以抬升为主,局部地段伴随着下陷,为地震频发区域。区内气候高温多雨,岩体风化强烈,易导致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冬、春季节风大物燥,易引发干旱、山火等灾害。各类自然灾害突发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1.2设备故障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截至2021年底,攀枝花地区电网内有变电站、升压站、开关站196座,变电容量1845.028万千伏安。其中500千伏变电站3座、220千伏变电站17座、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166座,可能出现重要发、输、变电设备及自动化系统故障、电网二次设备、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拒动、越级跳闸等设备故障问题,特别是220千伏合力变电站单边运行,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截至2021年底,攀枝花电网拥有35千伏及以上线路3286.669千米,10千伏配网线路6242.27千米,配电变压器5468台,供电客户42.19万户,大用户用电设备因技术与电网不匹配时可能诱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1.3其他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野蛮施工、非法侵入、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2总则

  2.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重要理念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有效防范和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电网安全和社会稳定。

  2.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2.3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快速反应的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2.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突出重点、确保稳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5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以及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攀枝花电网运行实际情况,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2.5.1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全市发生大面积停电,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5.2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全市发生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5.3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全市发生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5.4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全市发生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0%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组织机构

  3.1成立领导机构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政府成立攀枝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3名,分别由市政府联系工业经济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攀枝花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二滩水力发电厂、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等,同时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电力企业、重点用户。

  3.2设立工作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分管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营销部等有关人员组成。

  3.3专业处置机构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设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程执行电网调度工作。

  3.4现场指挥机构

  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工作,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提高电力应急保障能力。成立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监测预警

  4.1风险监测

  4.1.1自然灾害风险: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应与市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通发办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依托气象局有关监测数据,做好对雨雪冰冻、山火、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实现与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输变电设备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的实时共享;

  4.1.2电网运行风险: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加强运行方式的监管,常态化开展电网运行风险评估,加强特殊运行方式监测,强化电网安控专业管理。加强电网检修、基建施工等对电网安全运行的风险监测、评估;

  4.1.3供需平衡破坏风险: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加强调度计划用电管理,做好电网负荷平衡,加强对小水电厂负荷及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要跟踪监测用电需求变化,加强需求侧管理;

  4.1.4设备运行风险: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通过日常的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技术监督、隐患排查和在线监测等手段监测设备运行风险。加强信息通信系统运行维护监测,做好安全防护;

  4.1.5外力破坏风险: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加强外部隐患管理,通过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加强电网设备的外破风险监测,加强本部调度区域安全保卫,防范暴恐袭击。

  4.2预警分级

  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确定可采取以下方式:

  4.2.1经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

  4.2.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预警等级初步意见。

  4.3预警发布

  4.3.1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根据自然灾害、电网运行、电网设备、外部环境、供需平衡等风险分析,研判可能造成的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地驻军。黄色及以下预警由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橙色及以上预警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报市政府审定;

  4.3.2市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危险源提示、预警级别、预警期、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急措施等;

  4.3.3预警信息发布由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预警信息按照程序审定后,通过市政府协同平台等方式通报市级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黄色及以下预警由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负责发布,橙色及以上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发布。

  4.4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4.4.1三、四级预警行动

  (1)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有关人员应到岗到位,加强运行值班力量,启用调控应急会商;

  (2)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各级调控值班人员应加强协作配合,保持主系统的稳定运行;采取必要的手段,确保主网频率、电压、潮流在合格范围内运行;

  (3)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应终止受影响电网的检修试验、新设备启动等工作,尽快恢复有关检修设备;

  (4)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尽快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警响应工作,有关重要变电站恢复有人值班,加强设备巡视、监测,对可能发生越限的重要断面、重载线路、重载变压器开展特巡;

  (5)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尽快通知直调用户做好预警响应工作,检查并落实保安电源措施,加强设备巡视;针对事故后可能造成供电缺额的大用户,要求其提前落实足够容量的紧急拉限电容量;

  (6)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尽快通知直调电厂做好预警响应工作,检查并落实保厂用电措施,加强设备巡视,要求脱网机组不得擅自并网;

  (7)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立即向上级调控机构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报。

  4.4.2一、二级预警行动

  除执行三、四级预警响应措施外,还应采取: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开展应急值班,收集各单位综合信息,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和评估;

  (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事件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4)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工作组到现场督促指导做好有关工作。

  4.5预警调整和解除

  4.5.1预警调整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阶段电网运行及电力供应趋势,预警行动效果,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的建议,黄色及以下预警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由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负责发布,橙色及以上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审定,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向社会发布。

  4.5.2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及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有关措施。如预警期满或自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预警自动解除。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响应级别确定方式如下:

  5.1.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

  5.1.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报告;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请市政府决定启动Ⅰ、Ⅱ应急响应,立即成立市应急指挥部;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

  5.2响应启动

  响应启动后,视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灵活成立若干工作组,完成具体工作。

  5.2.1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事发地所在县(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启动大面积停电应急机制;

  5.2.2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小规模大影响),也应启动应急响应,攀枝花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0%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时,以工业企业避峰用电为手段,避峰时间视缺电时间而定,实行负荷分级控制,启动攀枝花市负荷管理方案,仍无法平衡供需时,立即启动《攀枝花电网事故限电序位表》,首先保障攀枝花电网重要电力用户用电,重点保证供水、供气、国家机关、公安政法等涉及民生的重要用户供电;

  5.2.3如遇特殊恶劣天气,启动《攀枝花市森林草原输配电线路及设施防范风灾紧急停运避险应急预案》;

  5.2.4当发生跨两个及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根据事件级别启动本级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协调综合应对工作。

  5.3分级响应

  市应急指挥部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5.3.1Ⅰ级响应

  (1)市应急指挥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的决策部署,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尽快做好电网恢复工作,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做好新闻宣传和综合保障等工作;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提请市应急指挥部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市级有关部门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带队,市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程序向市应急办汇报处置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汇报,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

  (7)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5.3.2Ⅱ级响应

  (1)市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的决策部署,做好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尽快做好电网恢复工作,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做好新闻宣传和综合保障等有关工作;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级有关部门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报送市应急办;

  (3)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4)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5)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汇报处置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

  (6)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5.3.3Ⅲ级响应

  (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的决策部署,做好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尽快做好电网恢复工作,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做好新闻宣传和综合保障等有关工作;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有关市级部门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报送市应急办;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5)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向市应急办汇报处置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

  (6)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5.3.4Ⅳ级响应

  (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事件信息,为市应急办提供决策服务;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

  5.4响应措施

  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应对工作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

  5.4.1先期处置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职责:

  (1)立即开展电网调度事故处理;

  (2)迅速开展电网设施设备抢修和恢复工作,缩小和减轻事故影响,同步开展设备设施受损情况收集取证;

  (3)全面了解事件情况,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立即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开展电网调度事故处理;

  (2)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单位先期处置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与市应急办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定时汇报有关情况;

  (3)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第一时间派出应急尖兵到达事发现场,搜集有关信息、搭建通讯通道,实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4)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做好有关支援准备,督促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做好重要用户应急供电、队伍支援和物资调配等准备工作。

  5.4.2调度处置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职责:

  (1)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供电;

  (2)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网故障处理,防止电网瓦解;

  (3)掌握电网故障处置进展,指导事发地县(区)供电公司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业务工作;

  (4)优先进行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的恢复工作;

  (5)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电网停电设备及有关信息;

  (6)组织做好电网黑启动。

  5.4.3设备抢修

  (1)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制定抢修救援方案;

  (2)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调集应急抢修队伍、装备、物资,开展设备抢修;开展信息系统、通信设备抢修恢复工作;

  (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社会电力建设施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抢修恢复工作。必要时组织市外抢修队伍跨区支援;

  (4)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做好抢修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5)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现场派出人员,指导现场抢修工作;

  (6)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集统计现场设备损坏、修复信息,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汇报。

  5.4.4电力支援

  (1)根据停电范围,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梳理受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及时告知重要电力用户事件情况,编写停电信息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

  (2)组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做好紧急状态下的有序用电和电力供应,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用户和人民群众基本用电需求;

  (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调配应急电源,向政府部门、医疗救助、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铁路运输、民航系统、通讯、供水、供气、煤矿等重要场所、重要用户提供应急供电和应急照明支援;

  (4)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集统计用电负荷和电量的损失、停电用户数及占比、恢复信息、对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情况,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供电、应急救援等工作,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汇报。

  5.4.5协调联动

  视情况就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汇报,或向省级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共同应对停电事件。

  5.4.6舆论引导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报告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和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攀枝花市主流媒体,争取舆论主动权;

  (2)开展24小时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有关舆情信息,提交舆情分析报告,提供决策参考;

  (3)组织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引导舆论;

  (4)必要时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发布停电以及应急响应信息,告知停电原因、抢修恢复所需时间等信息,请求理解和支持。

  5.4.7物资、通信、后勤保障

  (1)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做好应急抢修装备、物资供应,确保物资配送及时到位,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可调用的应急物资装备有关信息;

  (2)做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信息系统技术保障;

  (3)做好政府职能部门、国防、医疗、学校、交通、通信、广播电视、公用事业等社会类重要用户,以及煤矿、冶金、化工等工业类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保障、后勤保障、医疗保障。

  5.4.8预防次生灾害

  (1)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停电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2)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组织县(区)供电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和缺陷整治,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害、火灾等次生灾害。

  5.4.9事态评估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专家和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对大面积停电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市应急指挥部和经济和信息化厅。

  5.5响应调整和结束

  5.5.1响应调整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救援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按照事件分级条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5.2响应结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结束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区域、重要县(区)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6信息报告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应急值班电话:0812-2703999、0812-2235000,值班手机13982366964;传真:0812-2235000,卫星电话870772201177。

  5.6.1报告程序

  (1)预警期内,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综合信息;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获知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15分钟内,将有关信息报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并将情况通报市级有关部门;

  (3)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在获知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应在15分钟内报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告可采用电话、传真、邮件、短信等方式。即时报告后,应在9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并按照要求做好续报工作;

  (4)收到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立即核实,向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汇报,同时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信息,并报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按要求向省应急办汇报,并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信息续报;

  (5)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向事件属地政府提出预警或处置建议,由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6)应急响应期间,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应急办报告综合信息。

  5.6.2报告内容

  (1)预警阶段,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及时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告本单位预警发布和预警结束情况;以及电网运行情况、电网设施设备受损情况、已造成的减负荷情况、停电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情况等信息;

  (2)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即时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等概要信息;

  (3)响应阶段,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本单位启动、调整和终止事件应急响应情况;以及攀枝花电网设施设备受损、电网运行、已造成的减负荷情况、抢险救援、次生灾害、人员伤亡情况,对电网、用户的影响,政府、媒体、网络舆论反应,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事件发展趋势,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需求等信息。

  5.6.3报告要求

  (1)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并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正确;

  (2)预警阶段,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预警行动信息。其中,接到预警通知当天或12小时之内,反馈预警行动安排、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信息;预警期内每天定时(17时前)报告有关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3)响应阶段,事发当日,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每2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报送最新进展信息;第二日,6时、10时、14时、18时各报送一次;第三日至应急响应结束,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于6时、18时完成有关信息报送。

  5.6.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内容须经市应急指挥部同意,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发布;

  (2)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通过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完成首次发布;1小时内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新闻通稿;

  (3)视事态进展情况,每隔2小时开展后续信息发布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4)定期或在关键节点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停电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以及预计恢复供电时间等,争取公众理解和社会资源的支持;

  (5)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媒体现场采访,保持正面传播态势。

  信息发布渠道包括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网站、官方微博、当地主流媒体、95598电话告知、短信群发、电话录音告知等形式。

  5.6.5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促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认真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稳定运行。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促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整理受损电网设施、设备资料,做好有关设备记录、图纸的更新,加快抢修恢复速度,提高抢修恢复质量,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事件调查

  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除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件调查外,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还应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开展调查。

  (3)应急处置评估

  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应做好应急处置全过程资料收集保存工作,主动配合评估调查,并对应急处置评估调查报告有关建议和问题进行闭环整改。

  (4)恢复重建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市大面积停电灾后恢复与重建方案,向国家和四川省有关部门争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划要求,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组建应急抢修队伍及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专家库,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2装备物资保障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修工器具、信息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积极争取四川电力公司等社会机构外部应急物资装备,注明储备应急装备清单和集中地。

  6.3应急电源保障

  加强应急电源系统建设,对涉及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等职能的政府机关、国防、医疗、学校、交通、通信、广播电视、公用事业等社会类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煤矿、冶金、化工等工业类重要电力用户,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加强督促指导,要求企业及用户根据自身情况配备各种类型、各种容量应急电源车、应急发电机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立即投入使用。当自备应急电源不能保障本单位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时,可立即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告请求支援。

  6.4电网“黑启动”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按年度滚动修订电网“黑启动”方案,并组织演练。要重视“黑启动”电源的合理布局,保障各县(区)的“黑启动”电源。

  6.5优化停电避险机制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优化极端情况下供电保障方式,建立七级风以上的拉闸停电避险机制。针对森林草原输配电线路区域,政府有关部门、气象管理机构发布七级及以上大风天气预警(风速13.9-17.1m/s)或通过仪器、微气象装置检测风速达到七级及以上等级时,启动紧急停运避险。

  6.6备用调度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加强电网备用调度系统的建设,做好备用调度系统的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紧急情况顺利启用备用调度。

  6.7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要组织电信攀枝花分公司、移动攀枝花分公司、联通攀枝花分公司及时向公众推送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及时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保障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不断完善电力专用通信网,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不断完善95598客户服务、应急指挥、ERP、GIS等信息系统功能,强化系统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保障应急期间有关信息与用户访问畅通。

  6.8技术保障

  (1)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2)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加强电力应急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监测与预防能力,进一步提高电网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

  (3)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平台建设,依托调度自动化和其他信息系统,实现应急信息交换和共享。

  6.9经费保障

  对于应急响应或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6.10其他保障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与社会物流企业的合作,在优先利用自身交通运输能力基础上,合理使用社会交通运输资源;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电力生产运行人员的安全保卫;

  (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与地方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合作,借助当地后勤和医疗卫生资源做好后勤医疗保障。

  7预案管理

  7.1预案培训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供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

  7.2预案演练

  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收到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大面积停电发展趋势,有关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要建立和完善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新闻媒体、通信运营企业等建立快速发布机制;新闻媒体、通信运营企业等要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每年组织1次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攀枝花供电公司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由县(区)政府、攀枝花区域内并网电厂、重要用户等参加的联合演练。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应组织做好预案演练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3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攀枝花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4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定期修订,原则上每3年至少修订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开展预案修订工作: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发生变化;

  (2)攀枝花市发生重大机构调整;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

  (6)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

  (7)省政府有关部门,市应急办提出修订要求。

  7.5预案实施时间和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