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启用固定式柴油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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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THJJR-2021-002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关于启用固定式柴油车尾气遥感
监测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柴油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监管,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公安局将于2021年8月20日启用固定式柴油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三线大道巴斯箐隧道路段。
二、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类型: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按照《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 845-2017)进行检测,一次林格曼黑度超过1级的,或半年内不透光度连续两次及以上超过30%的)。对记录的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请广大驾驶人关注驾驶车辆的排放状况,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