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三项措施确保尾矿库 汛期安全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7-15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是严格执行紧急撤人制度。市应急管理局接收到极端异常天气预警信息后,根据气象预警区域和全市尾矿库分布进行分析研判,迅速发布汛期工作指令,督促预警区域尾矿库企业按指令全面落实撤人工作,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调度企业值班值守及撤人情况,确保应急响应机制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布暴雨蓝色以上预警信息6次,共有66处尾矿库实施撤人,撤出作业人员759人次。
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市35家尾矿库企业均逐级签订了防汛安全责任书,按照“应检尽检、能检尽检”原则,25座在用尾矿库完成排洪系统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完成“五个一”工作。三是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通过市、县(区)联动,专家参与,围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工程、外包外委管理、防汛安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8个方面66项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13座在产在建尾矿库进行全面技术会诊,先后派出执法人员124人次,专家63人次,排查问题隐患145项,立案查处4家,处罚18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