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9-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安全生产“排险除患

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攀枝花市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730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049号)要求,结合《攀枝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防控常态化和隐患日排查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等12个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整治领域,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重点。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严格执行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各类风险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落实责任,动态研判。要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并及时组织员工学习。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二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用好清单制,管好风险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从董事长、总经理到一线岗位作业人员全覆盖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同时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确保辨识出的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 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系统运用,及时报告。要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要及时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 

(二)各县(区)安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整治重点。

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要准确把握当前正值主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精准辨识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及零售、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学校、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做底数清楚,台账清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消除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五定,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和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1.精准辨识,管控风险。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本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与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整治重点,全面精准辨识,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住风险。一是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要全面清理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汇总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二是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明确重点监管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进行复查,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

2.全面排查,整治隐患。通过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科学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3.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全市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动真碰硬开展监管执法。要深入推动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企业(单位)实施联合惩戒。要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 严肃事故调查,开展事故评估。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必查风险有没有辨识、隐患有没有整治、制度有没有建立、机制有没有运行,找准问题,厘清责任,坚决追责问责。要组织对已完成调查的事故开展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以点带面、加强引导,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工作安排

从20208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31日)。

各县(区)、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集中力量,深入企业基层一线,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1日起至1130日)。

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对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要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1日至1231日)。

市安办、各县(区)要结合安全生产巡查和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排险除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清华书记、尹力省长等省领导对广汉市“7·8”燃爆事故出重要批示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动真碰硬,严格考核。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省安办将按照拟定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开展考核评价,定期进行通报,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市安办对照评价细则进行了任务分解,对未按要求开展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县(区)和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三)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攀枝花电视台、攀枝花日报、gogo攀枝花等各类媒体平台,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优秀做法,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形成浓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工作。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于202085日前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安办,91日、121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2020年1231日前报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阶段工作情况小结、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

(五)强化系统运用。省安办将对现有的“四川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更新为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增加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功能模块,完善事故统计模块,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系统应用,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并实时监控,现场核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用信息化推动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联系人:朱劲松;联系电话: 0812-5103766(带传真)。

市安办邮箱: pzhsab@163.com

 

附件:全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全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工作任务分解表

省安办评价内容

省安办评价要点

省安办评价细则

工作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一、安排部署和组织领导情况

10分)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5分)

市、县安委会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方案未结合实际,照抄照搬的,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 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督促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制定集中整治方案。

市安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带队开展督查检查(5分)

市、县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带头开展督查检查的,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邀请市政府、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市安办,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二、风险辨

识管控情况

30分)

 

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2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未建立的,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全方位辨识安全风险情况,实现风险全感知(5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辨识不全的,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相关工作。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5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

 

各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安全风险估相关工作。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6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根据风险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一个单位扣2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风险特点制定管控措施。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6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的,一个单

位扣2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向员工告知、提示安全风险,确保每名员工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2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的,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风险告知、提示相关工作。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建立安全风险台账(2分)

市、县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台账的,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

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建立建立安全风险台账,并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定时研判更新。

市安办,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2分)

市、县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未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的,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

 

认真落实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工作,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异化监管。

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三、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

30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3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清单未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等,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列出日常安全检查清单。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检查(8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开展隐患排查的,一个单位扣2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相关工作。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8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整改隐患,实现动态清零的,一个单位扣2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时按照要求逐项整改隐患,实现动态清零。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3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建立隐患

排查治理台账的,一个单位扣1

分,扣完为止

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5分)

市、县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未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存在隐患超期未整改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组织专家到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室检查,定期复查隐患,形成隐患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四、严格执

法情况

10分)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10分)

市县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没有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采取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的,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等相关工作,扎实开展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五、严格事

故调查情况

15分)

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必查风险有没有辨识、隐患有没有整治、制度有没有建立、机制有没有运行(5分)

对市县两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未对风险辨识、隐患整治、制度建立、机制运行等进行调查,未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

责问责的,每1起事故扣1分。

 

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同时对风险辨识、隐患整治、制度建立、机制运行等情况进行调查,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市级负责事故调查职责的部门,各县(区)政府。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10分)

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扣2;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部扣完

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六、系统应

用情况

5分)

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其认真准确填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3分)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按要求将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录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

强化督导,督促企业及时填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对未及时填报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安办,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加强系统应用,用信息化推动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2分)

市县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未将执法检查和督查情况录入系统的,一个单位扣0.5,扣完为止。

及时将执法检查和督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

市安办,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