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攀枝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攀枝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全力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压减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会暨市安办2024年第八次安全生产工作调度部署,决定开展攀枝花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经市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攀枝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攀枝花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巩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在全市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既定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化事故多发频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为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时间安排
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结束。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并用好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针对岁末年初时段低温雨雪、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增多,用电用气用火需求增加,煤炭、天然气等能源安全保供增产压力加大,节庆活动、走亲访友、短途旅游增多,人流、物流、车流激增,以及企业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可能出现的不顾安全抢工期、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生产现象等情况,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研判,督促企业结合冬季特点开展风险辨识,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要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小视频等方式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市安办牵头,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持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由市级行业监管部门牵头细化工作方案,其他相关责任部门参与,根据今冬明春、岁末年初时段安全风险研判情况,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联合执法等方式,结合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重点围绕行业领域风险隐患集中、事故多发易发的重要部位及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矿山领域。深入开展冬季“三防”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停产撤人措施。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落实瓦斯、水、火、煤尘等灾害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强化预防性基础工作。地下矿山重点检查通风、排水、供配电、防灭火和提升、运输、排水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以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重点检查防垮塌、防滑坡和防地质灾害等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生产作业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岗位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紧急避险停产撤人制度执行情况。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危险化学品领域。针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主要集中排查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等环节,严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情况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措施落实情况,严防发生因生产设备、设施及物料泄漏引发的人员中毒和燃爆事故。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和标识设置情况,危化企业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全面检查员工安全培训情况,排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工贸领域。结合10月工贸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紧盯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和外委外包施工队伍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排查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使用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危险场所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了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建立健全了隐患台账。检查企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经过严格审批、特种作业前是否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委外包作业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领域。根据7月交通运输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所有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要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日常监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隐患排查;公路安全标志标线、路侧护栏等交安设施设置情况;持续开展“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查处,检查运输企业是否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驾驶员的工作时间、行驶里程等进行合理安排和监控。加大“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力度,提升驾驶人员安全文明守法意识。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监管,梳理高风险企业名单,动态监管排查高风险车辆、驾驶人所属企业;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监管,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检查客运站场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货运交通安全监管,严查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检查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是否落实超限超载治理主体责任,是否存在违规装载行为。严查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无资质车辆违法接送学生、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安全管理,对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的行驶路线审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在规定路线行驶,减少对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建设施工领域。结合10月建筑施工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围绕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定期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动火作业、高空作业防护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对新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严厉打击建设施工单位违法发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和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工作措施,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同时,检查监理单位履责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消防安全领域。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重点区域、主要风险、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扎实细致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持续做好电气焊施工作业“八禁止”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推进以施工动火作业为重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工作原则,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拼装、改装、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重点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组织对学校、医院、午托、养老服务机构、大型综合体、多业态经营场所、旅游景点、宗教寺庙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摸排,指导社会单位尽快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要加强对“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连片村寨等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占用消防通道、“三合一”、混建改建等火灾隐患。
责任单位:市安办牵头,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燃爆物品领域。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查处烟花爆竹存储、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贮存、非法销售等行为,检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培训等情况;加大销售旺季监管执法力度,优化经营单位布点,加强旺季安全监管,严查“四超两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排查假冒伪劣产品及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民用爆炸物品方面。重点针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各环节重大风险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四超”“三违”等违法行为。城镇燃气方面。根据9月城镇燃气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所有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监管执法等各环节问题,重点排查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大排档、小吃店等燃气使用场所,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强对液化气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
责任单位:烟花爆竹领域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民爆物品领域由市公安局牵头、城镇燃气领域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电力、民政、教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等其他领域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细化措施开展整治。
(三)加强事故多发环节安全风险管控。
由市级行业监管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聚焦有限空间、检维修、特种作业等三个事故多发环节,将重点环节风险管控工作贯穿整治行动始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有限空间作业方面。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作业人员的职责,以及安全培训、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流程进行作业。
责任单位: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检维修作业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明确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及监护人员的安全职责,是否制定检维修计划和方案,是否明确作业程序、风险分析、安全交底、安全确认、票证审批等内容。督导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安全作业规程和施工方案,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从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特种作业方面。以危化品企业、冶金行业、燃气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及叉车为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围绕厂(场)内车辆运输,叉车转运,货物吊装等方面,重点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等)进行校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并随机抽查应急演练情况;核实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报告、维护记录等资料是否齐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常态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机制,加强和改进调查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责任单位: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强化巡查考核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巡查考核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一线、直奔现场,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落地,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将予以考核通报。
责任单位:市安办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切实加强事故责任调查追究。
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级有关部门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要求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对涉及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已经调查结案的事故,开展责任追究“回头看”,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安全警示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快事故调查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说法,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明确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市级各牵头部门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健全“条块结合、点线齐动”工作机制,并实行责任到岗到人,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整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督促各责任单位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实行清单交办、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每一项隐患都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问题隐患实现动态清零。
(三)加强安全宣传。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抓手,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分行业分重点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知识宣讲课、应急技能专题培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式,着力提升全体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市安办将适时调度收集工作推进情况。行动结束后,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各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办,由市安办汇总后报市安委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