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我局编制了《攀枝花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118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农发2021144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十四五”时期攀枝花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为推动“三个圈层”联动发展,加快建设更加和谐民主的法治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攀枝花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主要目标。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力量配置更加合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依法助推乡村振兴不断走新走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逐渐形成。
  •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保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坚持人民至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需求,突出重点,精准普法,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使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3.坚持服务大局。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4.坚持深度融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基层治理、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各方面,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法用法,用法治实践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5.坚持开拓创新。以开拓创新引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充分运用大数据系统和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和方法创新,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 明确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宪法学习宣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既有地方特色又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法律走进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重点宣传民法典中涉及“三农”的相关规定。推动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学习宣传与促进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阐释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我省促进条例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解读好重点内容,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法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各项措施。着力做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针对性强、普及面广的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有效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农业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反食品浪费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和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法律法规。围绕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大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与农业科技教育、农业金融保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突出学习宣传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国家安全利益,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绕国家安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围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农村领域改革,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党组织提升等法律法规,不断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化解纠纷,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开展“党员学党章知党史考法律”“党章党规伴我行”等专题活动,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等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一)加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推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局务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在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适当增加法律知识内容比重。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科学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加强农业综合能力训练,加快提升办案能力,培养执法能手,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送法下乡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加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学法用法。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积极拓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举措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社会公众对立法精神的理解和认知。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在办公场所或者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管理服务过程中,同步开展法律指导、法律宣讲、法律告知等活动,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农业农村信访处理中加强法律宣传,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法规、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以案释法普法说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宣传农业行政处罚、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录制普法微视频,培育以案释法品牌,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

(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使法治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遵规守则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觉深耕智慧普法。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开展精准普法。利用农业农村部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特别是“智慧普法”平台和“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等普法资源,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推进的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扩大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六)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全省年度法治人物,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支持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绩效考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积极构建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管,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加大推动行业相关媒体主动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利用“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重要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协作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的协作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法治机构与业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的上下联动,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加强农业农村部门与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构建普法合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四)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普法工作机构建设,优化工作队伍结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法律专业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行业管理队伍、矛盾纠纷调处队伍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伍。遴选政治过硬、专业功底强、熟悉三农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骨干培训,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业农村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对普法规划实施的支持保障。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