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 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11-10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妇联、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治理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力度,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现将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民政厅、省妇联、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川农函〔2022〕6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以县为单位制定推进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负责),重点从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四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方案要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建立专项治理推进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制定好的实施方案于2022年12月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牵头推动工作,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宣传部、县(区)文明办、县(区)民政局、县(区)妇联、县(区)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相关措施列入部门工作重点,立足各自职能按时间节点(专项治理工作自2022年11月启动,2023年12月基本结束)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做好部署动员、调研指导等,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总结经验做法。
三、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专项治理年度总结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分别于2022年12月19日前和2023年12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docx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