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大地飘香”农业优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市农林科学院等有关部门,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人才办《关于组织开展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攀人才办〔20196号)要求,按照《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大地飘香农业优才项目实施细则》(攀人才〔20183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大地飘香农业优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攀枝花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22年全市共遴选10大地飘香农业优才,引领激励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在产业扶贫和现代农业发展中建功立业,为推动我市特色农业发展及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标准和条件

为保证大地飘香农业优才选拔推荐质量,各县(区)、有关单位应严格按以下标准遴选推荐本地区和本单位最具影响力和贡献最突出的高层次候选人。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投身我市乡村振兴、特色农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工作;

2. 长期从事农业农村工作,在农业研发、推广、产业扶贫中业绩突出,为农民增收致富、脱贫奔康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市农业行业具有较大影响;

3. 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4. 为市内涉农业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一般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称号。

(二)一般项目。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农业科技研发中,学术造诣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2. 在技术开发推广方面,具有主持完成省、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或工程的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农业生产上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成果转化、技术突破,且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了全市农业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3. 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具备精湛的技艺,技能水平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在促进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机具等推广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4. 作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带动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我市农业产业竞争力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 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三、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级农业部门、有关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逐级择优推荐上报。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对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采取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审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县(区)农业部门推荐人选同步报送县(区)人才办备案。市级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评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遴选产生建议名单,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如公示有问题的,经核实后自然淘汰。

(三)审批及命名。建议名单报经市人才办联席会议和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入选名单,安排资助资金,落实入选者有关支持政策。

四、支持政策

(一)入选者按照《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享受9条特殊支持政策。各县(区)、各单位应配套相关支持政策。

(二)优先选拔大地飘香农业优才入选者进入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攀枝花创新创业团队,优先担任专家服务团等学术技术团队的首席专家,优先主持承担各类农业项目。在农业系统评先评优、专家推荐、职称申报、岗位聘用、干部选拔中优先考虑大地飘香农业优才入选者。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二)申报人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任职证明材料;

5. 与任职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

6. 在川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至少提供最近1年);

7. 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

8. 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9. 成果转化证明。

以上所有附件材料需标注情况属实,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进行装订成册。

(三)《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顶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书》需报送一式3份,附件材料一式5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四)申报材料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兼职等,每一类一般不超过5项。

(五)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纳入大地飘香农业优才项目申报范围。符合条件的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农业大师入选者,可申报纳入大地飘香农业优才项目,不占遴选名额,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六)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916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系人:张敏婕,联系电话:3349751.

 

附件:1攀枝花优才计划申报书(大地飘香农业优才)

2.攀枝花市大地飘香农业优才申报人员一览表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92

附件1:攀枝花优才计划申报书(“大地飘香”农业优才).docx

附件2:攀枝花市“大地飘香”农业优才申报人员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