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7-15     来源: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现将攀枝花市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2,245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一)中央财政资金412万元。

  1.仁和区207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54万元。

  2.米易县171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39万元。

  3.盐边县34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4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1,833万元。

  1.仁和区557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米易县945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3.盐边县331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各项任务要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各县(区)中央资金的55%、省级资金的50%,且不得低于2021年各县(区)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8883025,0812-8883738。

  意见收集人:余天骄,祁伟,朱健林。

  电子邮箱:51856071@qq.com;19157181@qq.com;279298614@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