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2024年全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2-18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2024年我市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攀枝花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包括乌东德电站库区攀枝花段、观音岩电站库区攀枝花段、二滩电站库区攀枝花段、桐子林电站库区、金沙电站库区、银江电站库区)。
二、禁渔时间:2024年3月1日0:00至6月30日24:00。
三、禁渔规定:在禁渔期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开展渔业捕捞作业、垂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动,禁止销售、收购、运输天然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
四、违反禁渔规定者,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罚。
五、在禁渔期间,阻碍、抗拒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以保障春季禁渔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禁渔期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公安局:110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12316
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12315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