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4-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至2018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支医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
(二)宣传动员(
(三)网上报名(
(四)资格初审(
(五)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七)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
(八)资格复审及面试(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自愿回原籍(县、市、区)及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九)体检(
(十)确定人选(
(十一)录入数据(
(十二)签定协议(
(十三)岗前培训(
(十四)正式上岗(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深入挖掘“三支一扶”人员优秀典型,广泛宣传“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的观念。
(二)做好考试工作。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笔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考场设置、考务人员培训、试卷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一排查,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要按照要求,及时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凡有考生参加考试的岗位,均应确定面试人选,部分岗位参考人数不足招募计划数2倍的,可按低于2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招募。各县(市、区)递补情况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题目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落实政策保障。各地要继续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5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文件规定,加强“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和培养使用,认真落实好服务期间待遇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其中,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的各项政策,适用于在我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 省 教 育 厅 四 川 省 财政 厅
四 川 省 水 利 厅 四 川 省 农 业 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