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月7日—1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1-28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7日—1月26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9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13室(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攀枝花椐林木业有限公司 |
20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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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枝花市穗金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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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攀枝花三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攀环审批〔2021〕3号 关于攀枝花三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饰面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1..26 |
4 |
攀枝花天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