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8日—3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3-17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8日—3月16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3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319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年产20万吨钒钛汽车板簧项目(重新报批) |
攀环审批〔2021〕5号 关于攀枝花市高晶钒钛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钒钛汽车板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1.2.8 |
2 |
动物医院项目 |
202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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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攀钢海绵钛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
202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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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5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
202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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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龙塘沟尾矿库(二期)加高扩容工程 |
202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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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万吨/年聚羧酸系高性能混凝土减水剂复配项目 |
攀环审批〔2021〕10号 关于四川骞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聚羧酸系高性能混凝土减水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2021.2.26 |
7 |
玄武岩矿石开采项目 |
2021.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