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朱兰铁矿分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3年1月23日,省安办督查组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朱兰铁矿分公司开展春节期间暗查工作。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1280m中段盲巷管理未设置栅栏或临时封闭,个别地点设置了栅栏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21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刘付强   责任编辑: 朱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