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能缘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2年9月14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对攀枝花能缘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隐患复查,复查时发现“现场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信号未发送到有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的隐患未整改到位。经过调查取证,认定能缘化工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未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拟对能缘化工安环部副部长易剑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13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刘付强   责任编辑: 朱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