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第二轮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提出。联系电话:028-86630397;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联系人:姜涛,18880321643。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