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攀枝花市花冠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11-29 来源:危化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51号),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要求,四川省烟花爆竹协会组织专家对攀枝花市花冠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盐边瑞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米易县中意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考评(复评),初步确认达到烟花爆竹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拟认定为“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电话、书面形式向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电话(传真):0812-5103731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