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2-08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1年12月2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攀枝花市国合砂石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一致,且安全管理机构组长调整文件未及时归档,存在重大疏漏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二十二条 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20221月27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