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科技城阳光·溪山春晓项目“7·2”生产安全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1年7月2日15时00分,攀枝花市攀西科技城阳光•溪山春晓项目施工现场,在2#楼、3#楼之间地下室基础工程砖胎膜砌筑作业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高空坠物造成物体打击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6.5万元。经查四川阳光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主管部门停工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未能落实整改措施,擅自安排工人进场施工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四川阳光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9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